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会计教学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会计教学使用的多媒体教学装置。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而在会计教学的过程中就需要使用到多媒体教学装置。
[0003] 现市面上的会计教学用多媒体教学装置大多数只具备单一的投影功能,而在会计教学中需要讲解的纸质会计凭证和账簿无法很好的展示出来,不便于每位学生进行了解和学习,使用起来较为麻烦,教学的效率一般,同时多数的多媒体教学装置整体功能性较为单一,无法实现多功能化教学模式。
具体实施方式
[0021]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2] 请参阅图1-3,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会计教学使用的多媒体教学装置,包括金属工作台1、主机3、实物投影仪8以及显示器装置15,所述金属工作台1的底部对称分布支撑杆2,所述金属工作台1的表面设有扩音器5,所述扩音器5的外部设有话筒7,所述金属工作台1的表面固定连接实物投影仪8,所述实物投影仪8的顶部对称分布补光灯11,所述金属工作台1的顶部设有电动伸缩杆12,所述电动伸缩杆12的顶部设有显示器装置
15,所述金属工作台1的底部设有小型电机14。
[0023] 所述金属工作台1的底部焊接有支撑杆2,所述金属工作台1的底部放置有主机3,通过设有的金属工作台1,可以延长使用寿命,较为实用。
[0024] 所述金属工作台1的表面吸附有磁吸底座4,所述磁吸底座4的顶部固定连接扩音器5,所述扩音器5的顶部通过电源线6连接话筒7,通过设有的扩音器5,可以在教学的过程中,将教师的声音扩大进行播放,实用性较强。
[0025] 所述金属工作台1的表面镶嵌有实物投影仪8,所述实物投影仪8的顶部通过万向杆连接补光灯11,所述是实物投影仪8的表面镶嵌有定位板9,所述实物投影仪8的顶部设有摄像头10,通过设有的实物投影仪8,可以在会计教学的过程中,供老师进行纸质会计凭证和账簿的展示,将其投影到显示器装置15上,便于给学生进行讲解,大大提升了教学的效率,使用起来较为便捷。
[0026] 所述金属工作台1的顶部镶嵌有电动伸缩杆12,所述电动伸缩杆12的顶部固定连接承重支杆,所述电动伸缩杆12的底部固定连接小型电机14,通过设有的电动伸缩杆12,可以灵活调节显示器装置15的高度,操作简单便捷。
[0027] 所述显示器装置15的底部固定连接电动伸缩杆12和承重支杆,所述显示器装置15的内部镶嵌有触摸屏16,通过设有的触摸屏16,可以供教师进行触摸操作教学,较为实用。
[0028] 工作原理:在使用该多媒体教学装置时,通过在金属工作台1上设有的实物投影仪8,可以在教师讲解纸质会计凭证和账簿提供便捷,只需要将会计凭证和账簿放置在定位板
9上,即可由摄像头10进行拍照采集,将其投影到显示器装置15上,便于每位学生都能清晰的了解到教学内容,大大提升了教学时的效率,使用起来较为便捷,接着通过在金属工作台
1表面吸附有的扩音器5,可以由教师把持着话筒7,将声音进行放大播放,且磁力吸附的方式便于安装和拆卸,最后通过在金属工作台1底部设有的小型电机14连接电动伸缩杆12,可以灵活的调节显示器装置15的高度,操作起来较为的轻松,整体实现了多功能化,实用性较强。
[0029] 本发明的金属工作台1、支撑杆2、主机3、磁吸底座4、扩音器5、电源线6、话筒7、实物投影仪8、定位板9、摄像头10、补光灯11、电动伸缩杆12、承重支架13、小型电机14、显示器装置15、触摸屏16,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本发明解决的问题是现有市面上的会计教学用多媒体教学装置大多数只具备单一的投影功能,而在会计教学中需要讲解的纸质会计凭证和账簿无法很好的展示出来,不便于每位学生进行了解和学习,使用起来较为麻烦,教学的效率一般,同时多数的多媒体教学装置整体功能性较为单一,无法实现多功能化教学模式等问题,本发明通过上述部件的互相组合,通过在金属工作台的表面增设有的实物投影仪,可以在会计教学的过程中,供老师进行纸质会计凭证和账簿的展示,将其投影到显示器装置上,便于给学生进行讲解,大大提升了教学的效率,使用起来较为便捷,同时通过在金属工作台上设有的扩音器,可以在教学的过程中,将教师的声音扩大进行播放,同时通过在显示器装置的底部设有的电动伸缩杆结合小型电机,可以将其灵活的上下调节高度,整体功能性较强,实现了多功能化,使用起来较为便捷。
[0030]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31]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