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物联网应用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基于扫码的商品销售及回收自动结算系统。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小区内废弃物品回收一直是个难题,在以往物品回收往往通过人工回收方式进行,如原来走街串巷的废品回收人员。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阶段很多小区安防工作越来越到位,封闭式管理的小区越来越多,这些小区现阶段都禁止外界人员进入,废品回收人员逐渐无法进入小区进行回收,导致各种可重复利用资源与普通垃圾一起进入垃圾桶被当作垃圾处理。CN117496630B公开了一种可以出售商品与回收废弃物的装置,其通过灵活设置的装置以满足小区居民用户的可重复利用物品回收。申请人经过对相关专利产品的模拟测试后,发现该产品还存在较多问题,如识别能力差,在回收过程中对被回收物只有称重计量作用,没有识别能力,在回收过程中对各个物品分类不清,且对各种垃圾无识别能力,非常容易变成垃圾桶或不可重复利用垃圾混入可回收物,没有达到资源重复利用目的;没有设有物品退出功能,在可回收物被放入后即便价格或积分不合适,使用者也无法中止回收,使用体验不佳;物品定价不准,在称重测量过程中对于可能混入液体的纸盒等物品,通过称重方式无法识别出是否浸水超重,回收物品没有经济效益,无法推广。
具体实施方式
[0018]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0019] 应当明确,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的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本发明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0] 需要说明的是,下文描述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的实施例的各种方面。应显而易见,本文中所描述的方面可体现于广泛多种形式中,且本文中所描述的任何特定结构及/或功能仅为说明性的。基于本发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了解,本文中所描述的一个方面可与任何其它方面独立的实施,且可以各种方式组合这些方面中的两者或两者以上。举例来说,可使用本文中所阐述的任何数目个方面来实施设备及/或实践方法。另外,可使用除了本文中所阐述的方面中的一或多者之外的其它结构及/或功能性实施此设备及/或实践此方法。
[0021] 还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构想,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发明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0022] 另外,在以下描述中,提供具体细节是为了便于透彻理解实例。然而,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将理解,可在没有这些特定细节的情况下实践所述方面。
[0023] 结合图1,本申请一种实施方式。
[0024] 一种基于扫码的商品销售及回收自动结算系统,用于对注册用户销售商品和回收废弃包装物,本实施例中,所述系统包括售卖端和回收端,本实施例的售卖端与常见自动售卖机类似,包括用于展示商品及价格的商品展示区,用于扫码/其他方式购买商品的商品购买交互区,用于拿出购买商品的商品出口。所述售卖端和回收端均与服务器连接,服务器用于监测并记录出售和回收流程。本实施例中,所述回收端包括用于接收回收物的回收口,与回收口连通的分类室,与分类室分别连通的回收仓和退回口;本实施例中,回收端还包括用于向注册用户展示相关信息的回收交互屏幕,该屏幕为触屏屏幕,可以提供操作选项。图1中分类室在回收端柜体的内部,其中分类室一般通过传送带或推杆与回收舱连通,回收舱一般有至少两个,包括用于回收瓶/罐等容器的容器回收舱和用于回收包装盒等纸类的纸类回收舱。
[0025] 结合图2本实施例的回收流程包括所述回收端回收注册用户废弃包装物过程包括:注册用户通过用户终端以扫码形式与回收端建立通讯信道,并将回收请求与待回收物品类型编译成第一信息发送到回收端,在本过程中,用户扫码后回收端会给出回收选项,如是否本机售出商品,是否在以下可回收废弃物种类范围内等信息,在用户确认信息后形成第一信息发送到回收端。本实施例还包括位置确认环节,在回收端收到第一信息后,根据第一信息向用户终端通过蓝牙模式发送验证请求,验证通讯链路是否畅通,验证用户终端是否在服务范围内,防止远程扫码后该注册用户被冒用的情况。待通过验证后,回收端向服务器发起交易讯号并打开回收口供用户将废弃包装物放入分类室;所述分类室内设有用于获取废弃包装物外形的摄像组件和用于获取废弃包装物重量的称重组件,当分类室接收到废弃包装物时,通过摄像组件获取该废弃包装物特征,通过称重组件获取该废弃包装物的重量,当物体外形和重量都符合对应阈值时,分类室将该废弃包装物视为可回收物并向回收端发出合格及物品信息,若物体外形和重量有一项不符合对应阈值时,分类室将该废弃包装物视为不可回收物并向回收端发出不合格信息,同时将该物体通过退回口退出;当所述回收端收到合格及废弃包装物相关信息时,回收端根据物品信息向服务器发送第二信息,服务器根据第二信息确定支付金额/积分并发回到回收端,回收端将金额/积分发送给用户终端,若用户终端确认该回收金额/积分,则回收端控制分类室将该废弃包装物送入回收仓并将回收完成信息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向该用户终端支付金额/积分,并对本次回收进行记录;若用户终端不认可该回收金额/积分,回收端向服务器发出回收中止信息,退回废弃包装物并结束本次回收过程。
[0026]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废弃包装物为饮料瓶、饮料罐或包装盒。本实施例主要针对包装瓶、包装盒等进行,上述商品特征较为容易提取,且形状相对固定,摄像组件可以迅速获取产品形状及商品条形码,此外上述包装物重量易于查找,且形状可控容易分类容纳收集。此外,上述包装品也是小区范围内最容易产生和产生量最大的可回收物。本实施例专门针对上述可回收进行改进,避免杂物垃圾污染,以提高回收端的使用寿命。
[0027] 在上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摄像组件具有识别商品条形码能力。参照图3,在我国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商品标识,包括标准版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因此本实施例中,通过条形码可以快速查询到商品的包装规格、商品型号以及包装理论重量和体积等,通过识别条形码可以有效分辨待回收包装是否与出售商品一致,方便判断是否在合理重量、体积范围内。
[0028] 在上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基础上,结合图4,所述分类室内设有翻转组件,能够调整所述分类室内废弃包装物的角度。本实施例中,由于包装瓶可能翻滚遮挡住条形码,或包装盒放置位置不当遮挡住条形码,因此采用翻转组件对废弃包装物进行反转,以提高识别效率。本实施例中的翻转组件为了降低成本,可以简单设置为能够拨动废弃包装物的拨杆,无需将废弃包装物拨动翻转到特定角度,而是通过多次翻转方式只要能够露出商品条形码即可。
[0029] 在上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回收端外部还设有扫码组件,所述扫码组件用于获取待回收废弃包装物的商品条形码信息。本实施例中,在废弃包装物放入回收端之前,用户还可以通过扫码组件预估废弃包装物的实时价格,具体过程包括,用户通过扫码组件扫描废弃包装物商品条形码信息,回收端获取到废弃包装物条形码信息后根据该商品对应的包装物给出回收价位参考,所述回收价位参考包括完整包装的参考价位、破损包装的参考价位和以重量计算包装的参考价位。本实施例中,在触屏显示价格同时给出操作选项,若用户认可价格区间可进一步回收操作,若用户不认可则可选择终止回收。
[0030] 在上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基础上,通过摄像组件获取该废弃包装物特征过程包括,根据该废弃包装物商品条形码获取原商品包装的理论形状,通过设想组件拍摄并识别该废弃包装物的实际形状,判断该废弃包装物的实际形状是否符合该废弃包装物理论形状的特性,若是则判断该废弃包装物外形合格,若否则判断该废弃包装物外形不合格。本实施例中,针对废弃包装物中可能进水、可能残存液体/固体等影响回收价格、包装盒是否超过商品理论包装盒的大小(如将小商品包装盒贴到大纸箱上或其他物体如砖头上),是否超过理论重量等情况,本实施例采用对比形状大小和重量方式,判断对应废弃包装物是否在合理范围内,若是则判断合格,对合格废弃包装物进行回收,若否则退回废弃包装物。
[0031] 在上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基础上,通过称重组件获取该废弃包装物的重量的过程包括,根据该废弃包装物商品条形码获取该废弃包装物的理论重量,通过称重组件获取该废弃包装物的实际重量,判断该废弃包装物的实际重量是否在该废弃包装物理论重量范围内,若是则判断该废弃包装物重量合格,若否则判断该废弃包装物重量不合格。
[0032] 在上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基础上,所述售卖端还包括用于记录售出产品的商品条形码的扫码器,所述扫码器分别将售出产品信息发送到回收端和服务器。本实施方式中,通过记录售出记录,有效了解小区内潜在回收物数量,同时对比回收量与售出量,统计热销商品和回收热门商品包装,为后续研发提供参考。
[0033] 在上述一个或多个实施例的基础上,当未注册用户使用回收端时,所述回收端向未注册用户提供仅针对本系统售卖端售出商品包装的回收服务,并以付款码形式供未注册用户收取费用。本实施例中,为了方便未注册用户使用本系统,采用临时的收款码、付款码等成熟技术,方便非注册用户和流动用户使用。
[0034] 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本发明中提及的优点、优势、效果等仅是示例而非限制,不能认为这些优点、优势、效果等是本发明的各个实施例必须具备的。另外,上述公开的具体细节仅是为了示例的作用和便于理解的作用,而非限制,上述细节并不限制本发明为必须采用上述具体的细节来实现。
[0035] 在本发明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本发明中涉及的器件、装置、设备、系统的方框图仅作为例示性的例子并且不意图要求或暗示必须按照方框图示出的方式进行连接、布置、配置。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的,可以按任意方式连接、布置、配置这些器件、装置、设备、系统。诸如“包括”“包含”“具有”等等的词语是开放性词汇,指“包括但不限于”,且可与其互换使用。这里所使用的词汇“或”和“和”指词汇“和/或”,且可与其互换使用,除非上下文明确指示不是如此。这里所使用的词汇“诸如”指词组“诸如但不限于”,且可与其互换使用。
[0036] 另外,如在此使用的,在以“至少一个”开始的项的列举中使用的“或”指示分离的列举,以便例如“A、B或C的至少一个”的列举意味着A或B或C,或AB或AC或BC,或ABC(即A和B和C)。此外,措辞“示例的”不意味着描述的例子是优选的或者比其他例子更好。
[0037]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本发明的系统和方法中,各部件或各步骤是可以分解和/或重新组合的。这些分解和/或重新组合应视为本发明的等效方案。
[0038] 可以不脱离由所附权利要求定义的教导的技术而进行对在此所述的技术的各种改变、替换和更改。此外,本发明的权利要求的范围不限于以上所述的处理、机器、制造、事件的组成、手段、方法和动作的具体方面。可以利用与在此所述的相应方面进行基本相同的功能或者实现基本相同的结果的当前存在的或者稍后要开发的处理、机器、制造、事件的组成、手段、方法或动作。因而,所附权利要求包括在其范围内的这样的处理、机器、制造、事件的组成、手段、方法或动作。
[0039] 提供所公开的方面的以上描述以使本领域的任何技术人员能够做出或者使用本发明。对这些方面的各种修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非常显而易见的,并且在此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应用于其他方面而不脱离本发明的范围。因此,本发明不意图被限制到在此示出的方面,而是按照与在此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的特征一致的最宽范围。
[0040] 为了例示和描述的目的已经给出了以上描述。此外,此描述不意图将本发明的实施例限制到在此公开的形式。尽管以上已经讨论了多个示例方面和实施例,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其某些变型、修改、改变、添加和子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