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司法系统的信息化管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智能化矫正方法。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随着科技的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事物的要求也从能用就好的老旧思维,变得相当细腻和要求,唯有不断进步或创新的构想,产生新的形态以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才能在市场竞争激烈的考验下生存。社区矫正,是指将社区矫正对象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负责并组织社会力量对其采取监督管理、教育、帮助措施,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这类活动常会使用到一些矫正产品进行辅助督查,而目前市场上的智慧矫正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在面对规范化、定制化方案时,针对不同方案的考核打分等操作上耗时耗力。
具体实施方式
[0025]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技术方案进一步说明。
[0026] 如图1、图2所示,本发明的一种智能化矫正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27] S1,建立控制终端,控制终端包括汇总模块、分析归类模块、存储模块和通讯模块;
[0028] S2,设立矫正小组,矫正小组对控制终端进行操作并进行相关人工矫正工作;
[0029] S3,在控制终端录入矫正方案,矫正方案包括不同矫正类别的初始矫正方案、个性化矫正方案和推荐矫正方案;
[0030] S4,将被矫正人员信息录入控制终端,控制终端根据被矫正人员信息自动分配对应的矫正方案,并通知被矫正人员进行矫正;
[0031] S5,对被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在控制终端制定考核时间,由控制终端自行对考核期间矫正执行环节所有业务类别进行统计打分,并在一定周期后生成考核记录;
[0032] S6,矫正小组查阅控制终端反馈的考核记录进行奖惩或更替矫正方案。
[0033] 本实施案例中,在使用一种智能化矫正方法的时候,首先建立控制终端,控制终端包括汇总模块、分析归类模块、存储模块和通讯模块,这样就拥有了一个总的管理平台,便于数据的收集汇总统一分析,节约人力,再设立矫正小组,矫正小组对控制终端进行操作并进行相关人工矫正工作,对于突发情况或不服矫正的被矫正人员以威慑,在控制终端录入矫正方案,录入的矫正方案涵盖不同矫正类别的初始矫正方案、个性化矫正方案和推荐矫正方案,以便于后续快速的适配不同类型的被矫正人员,而且可以不断丰富资源库,越往后就越能获得适配被矫正人员的方案,将被矫正人员信息录入控制终端,控制终端根据被矫正人员信息自动分配对应的矫正方案,并通知被矫正人员进行矫正,被矫正人员到位后,开始对被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在控制终端制定考核时间,由控制终端自行对考核期间矫正执行环节所有业务类别进行统计打分,并在一定周期后生成考核记录,矫正小组查阅控制终端反馈的考核记录对被矫正人员进行奖惩或更替矫正方案,全程方便快捷,而且流程规范,通过自动打分,为考核、奖惩提供有力依据,为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手段的提升不断做出贡献,最终达到预防再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0034] 优选上述步骤S1中,存储模块与通讯模块经物联网进行连接,这样的设计,实现远程下载目的,实际上,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远程下载的方法。
[0035] 优选上述步骤S1中,通讯模块包括手机和平板电脑,这样的设计,便携易配备,实际上,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含有通讯模块的设备选取。
[0036] 优选上述步骤S2中,矫正小组每组至少五人,这样的设计,易分工处理,实际上,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矫正小组每组人数。
[0037] 优选上述步骤S3中,矫正方案的录入可为人工录入亦可为物联网下载,且矫正方案可人工编辑,这样的设计,方便快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整,实际上,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矫正方案的录入的方法。
[0038] 优选上述步骤S4中,被矫正人员信息录入完毕后,会给被矫正人员配置含有自身信息的GPS定位手环,GPS定位手环与通讯模块信号连接,这样的设计,防止出现“金蝉脱壳”问题发生,实际上,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防止出现“金蝉脱壳”问题发生的措施。
[0039] 优选上述步骤S5中,考核时间包括月考核和季度考核,这样的设计,规范矫正时间,易于达到矫正效果,实际上,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考核时间的制定。
[0040] 优选上述步骤S5中,打分制为十分制,这样的设计,明确矫正目的,实际上,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分值的确立。
[0041] 优选上述步骤S5中,当分值明显不能达标时,会将信息反馈回控制终端,这样的设计,判定当前矫正方案是否符合当前矫正目标,节约程序,防止浪费时间,实际上,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节约程序的方法。
[0042] 优选上述步骤S6中,控制终端会自动推荐最优矫正方案,这样的设计,给与矫正小组便利,快速确定矫正方案,实际上,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最优矫正方案的推送方法。
[0043] 上述实施例仅示例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