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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安全工器具管理柜有效专利 实用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工器具存储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安全工器具管理柜。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安全工器具通常专指电力安全工器具,是指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在电力系统中,为了顺利完成任务而又不发生人身事故,操作者必须携带和使用各种安全工器具。如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改变运行方式、检修试验时,需要采用电气安全用具;在线路施工中,需要使用登高安全用具;在带电的电气设备上或邻近带电设备的地方工作时,为了防止触电或被电弧灼伤,需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等。常见的安全工器具有电容型验电器、绝缘杆、核相器、绝缘罩、绝缘隔板等。
[0003] 在我国电力行业中,广泛使用绝缘工具进行带电操作和作业,绝缘工具对存放环境有着严格的要求,它要求存放工具的库房相对湿度小于60%,最高温度不能超过40℃。如果存放环境条件下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极易造成工具受潮、性能下降等安全隐患,将严重危及检修操作人员的声明安全。
[0004]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也明确了对绝缘操作工具、带电作业工具和绝缘防护工具的配套管理、使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相应的出台了GB/T 18037‑2000《带电作业工具技术要求与设计导则》,以及电力部门出台了DL/T 974‑2005《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等指导性文件。因此,加强安全带电作业工器具贮存条件和管理,提供一个温湿度相对稳定、取用方便的小环境,以达到绝缘工具防潮、防损、防尘的效果,确保绝缘带电作业工器具的使用安全尤为重要。
[0005] 现有技术中的智能安全工器具柜基本解决了上述问题,满足了上述规范化、标准化的应用要求。但是,柜体与门体之间通过电磁锁锁紧,当发生紧急停电时,电磁锁失效,用户无法快速取出柜体内的安全工器具。实用新型内容
[0006]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安全工器具管理柜,以解决现有的安全工器具柜发生紧急停电时,电磁锁失效,用户无法快速取出柜体内的安全工器具的问题。
[0007]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安全工器具管理柜,其包括:
[0008] 柜体,所述柜体具有容纳腔,所述容纳腔内设置有至少一个隔板,若干所述隔板将所述容纳腔分隔成若干隔间,各所述隔间的开口端均铰接有柜门,所述隔间内设置有电磁锁,所述电磁锁与所述柜门一一对应,以将各所述柜门锁紧;
[0009] 解锁装置,所述解锁装置设于所述容纳腔内,其包括竖杆和拨动杆,所述竖杆贯穿沿纵向排列的多个隔间,所述电磁锁上具有手动解锁杆,所述拨动杆连接于所述竖杆的侧壁且与各所述手动解锁杆对应,所述竖杆沿纵向方向运动,以带动所述拨动杆拨动所述手动解锁杆完成手动解锁;以及
[0010] 其中,所述柜体上开设有第一开口,所述第一开口与所述容纳腔贯通,且所述第一开口靠近所述解锁装置,所述第一开口处安装有门体,所述门体上安装有锁体,所述锁体与电脑钥匙配套使用。
[0011] 优选的,还包括:
[0012] 限位结构,所述限位结构设于所述容纳腔内且与所述柜体连接,用于限制所述解锁装置的横向位移。
[0013] 优选的,所述限位结构为限位套,所述限位套呈两端开口的圆筒状,所述竖杆套接于所述限位套内。
[0014] 优选的,还包括:
[0015] 盒体,所述盒体设于所述容纳腔内,所述盒体具有第二开口和空腔,所述第二开口和所述空腔贯通,所述第二开口与所述第一开口相对设置,所述限位结构设于所述空腔内,且与所述盒体固定连接;
[0016] 所述竖杆的第一端伸入所述盒体内,并套接于所述限位结构。
[0017] 优选的,所述第一开口设于所述柜体的顶部,且所述第一开口与所述竖杆的第一端相对。
[0018] 优选的,所述竖杆第一端连接有提手环。
[0019]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全工器具管理柜,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在于:
[0020]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安全工器具管理柜即可以满足紧急停电状态下的开柜取物需求,又可以实现柜体内同竖列的多个柜门同时打开,大大提高了开门效率;同时,柜体上的第一开口以及第一开口处的门体与锁体能防止解锁装置被滥用,从而为安全工器具管理柜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
[0021] 此外,本实施例提供的锁体需与电脑钥匙配套使用,由此,操作人员使用电脑钥匙开启门体上的锁体时,电脑钥匙可以自动记录操作人员的成功开锁记录,并保存至后台数据中,由此,便于后续的开锁查询和问题追溯。

具体实施方式

[0029]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0030] 需要理解的是,在本申请的描述中,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也即,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此外,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0031]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安全工器具管理柜,其包括柜体1、解锁装置2,柜体1的内部具有容纳腔,容纳腔内设置有若干隔板11,若干隔板11将容纳腔分隔成若干隔间12,各隔间12的开口端均交接有柜门15,隔间12内设置有电磁锁13,电磁锁13与柜门15一一对应,以将各柜门15锁紧。其中,如图3所示,解锁装置2包括竖杆21和拨动杆22,竖杆21贯穿沿纵向排列的多个隔间12,电磁锁13上具有手动解锁杆14,拨动杆22连接于竖杆21的侧壁且与各手动解锁杆14对应,竖杆21沿纵向方向运动,以带动拨动杆22拨动手动解锁杆14完成手动解锁。当出现紧急情况或停电时,工作人员操作竖杆21向上运动,竖杆21上的拨动杆22随之向上拨动电磁锁13的手动解锁杆14,实现同竖列的所有电磁锁13一起被手动解锁,同竖列的柜门15同时被打开,柜门15的打开效率大大提高。
[0032] 可以理解的是,解锁装置2仅在紧急情况下或停电时使用,为了避免不法分子直接操作解锁装置2手动开启柜体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解锁装置2设于容纳腔内,同时,柜体1上开设有第一开口,第一开口靠近解锁装置2,可选的,第一开口设于柜体1的顶部,且第一开口与竖杆21的端部相对;在本实施例中,第一开口设于柜体1的顶部,且第一开口与竖杆21的上端端部相对,同时,竖杆21的上端端部连接有提手环23;其中,第一开口处安装有门体16,门体16上安装有锁体17,锁体17与电脑钥匙配套使用。
[0033] 基于上述结构,当在紧急情况下或停电时,操作人员通过电脑钥匙打开门体16,使得柜体1上的第一开口被打开,进而可操作容纳腔内的解锁装置2,实现柜门15的紧急开启;即操作人员用手伸入容纳腔,把持提手环23向上提,进而带动拨动杆22向上,以推动电磁锁
13上的手动解锁杆14,实现同竖列上所有电磁锁13一起被手动解锁。
[0034] 本实施例提供的安全工器具管理柜即可以满足紧急停电状态下的开柜取物需求,又可以实现柜体1内同竖列的多个柜门15同时打开,大大提高了开门效率;同时,柜体1上的第一开口以及第一开口处的门体16与锁体17能防止解锁装置2被滥用,从而为安全工器具管理柜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
[0035]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提供的锁体17需与电脑钥匙配套使用,由此,操作人员使用电脑钥匙开启门体16上的锁体17时,电脑钥匙可以自动记录操作人员的成功开锁记录,并保存至后台数据中,由此,便于后续的开锁查询和问题追溯。本实施例中的锁体17和电脑钥匙可以采用以下2种专利中公开的任何一种锁具和电脑钥匙:公布号CN101899919B,一种单柄式电脑钥匙;公布号CN102290277B,单柄式电脑钥匙的解锁机构;本说明书对其结构不再进行赘述。
[0036]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电磁锁13可以采用以下2种专利中所公开的任何一种电磁锁13:公布号CN210460265U,一种用于轨道交通门锁用电磁锁13的手动解锁装置2;公布号CN211691917U,一种可手动解锁的电磁锁13;公告号CN107162181B。本说明书对其结构不再进行赘述。
[0037] 在一些优选实施例中,本实施例提供的安全工器具管理柜还包括限位结构,其设于容纳腔内且与柜体1连接,用于限制解锁装置2的横向位移,由此能够防止解锁装置2错位,具体是为了保证拨动杆22对准电磁锁13的手动解锁杆14,提高解锁装置2的可靠性。具体地,限位装置为限位套,限位套呈上下两端开口的圆筒状,竖杆21套接于限位套的中心孔内,基于此,竖杆21穿设于限位套内,限位套的侧壁限制竖杆21的横向位移。
[0038]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限位结构可以采用以下专利中所公开的固定环:公布号CN217029560U,一种用于光轴轴端的固定环;本说明书对其结构不再进行赘述。
[0039] 进一步地,本实施例提供的安全工器具管理柜还包括盒体3,盒体3设于容纳腔内,盒体3具有第二开口和空腔,第二开口和空腔贯通,且第二开口与第一开口相对设置,由此,操作人员通过电脑钥匙打开门体16,使得柜体1上的第一开口被打开,即实现盒体3的空腔与外界相通,操作人员手伸入空腔,操作提手环23向上移动,实现解锁操作。同时,限位结构设于空腔内,且与盒体3固定连接。
[0040]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替换,这些改进和替换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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