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导游工作领域,具体是一种旅游管理用导游引导装置。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导游服务是导游代表被委派的旅行企业接待或陪同游客进行旅游活动,按组团合同或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向其提供的旅游接待服务,而导游主要是引导游客感受山水之美,
解决旅途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给予游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帮助。
[0003] 目前导游在进行旅游管理工作时,仅仅依靠喇叭喊话来对游客进行引导,十分不方便,有待于进一步的改进。
具体实施方式
[0021]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22] 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
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0023] 实施例1
[0024] 请参阅图1‑4,一种旅游管理用导游引导装置,包括背板1,背板1上安装有背带2,所述背板1的背部设有插接安装组件,插接安装组件连接有立杆3,立杆3上设有充气遮挡装
置4,充气遮挡装置4上方的立杆3上固定设有显示屏5;
[0025] 所述插接安装组件包括固定设置于背板1上的固定管14,固定管14的内部设有多个夹紧块17,多个夹紧块17在固定管14的内部圆周均匀分布,每个夹紧块17与固定管14的
内壁之间均固定连接有压紧弹簧18;
[0026] 所述充气遮挡装置4包括固定设置于立杆3外部的固定盘20,固定盘20内开设有多个收纳槽21,每个收纳槽21内均固定连接有气囊24,固定盘20的中央开设有中间气室22,固
定盘20上开设有与中间气室22、气囊24相连通的侧部气孔23,立杆3内开设有与中间气室22
相连通的内部通道,固定管14内的底端固定设有与内部通道相对应的插接气管19,固定管
14的底端固定设有与插接气管19相连接的气泵15。
[0027] 所述立杆3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引导灯6。
[0028] 所述背板1上固定设有电源模块10,电源模块10与引导灯6、显示屏5以及气泵15均电性连接。
[0029] 所述立杆3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架7,每个固定架7内均设有风力发电组件8,风力发电组件8与电源模块10电性连接。
[0030] 实施例2
[0031] 请参阅图1‑4,一种旅游管理用导游引导装置,包括背板1,背板1上安装有背带2,所述背板1的背部设有插接安装组件,插接安装组件连接有立杆3,立杆3上设有充气遮挡装
置4,充气遮挡装置4上方的立杆3上固定设有显示屏5;
[0032] 所述插接安装组件包括固定设置于背板1上的固定管14,固定管14的内部设有多个夹紧块17,多个夹紧块17在固定管14的内部圆周均匀分布,每个夹紧块17与固定管14的
内壁之间均固定连接有压紧弹簧18;
[0033] 所述充气遮挡装置4包括固定设置于立杆3外部的固定盘20,固定盘20内开设有多个收纳槽21,每个收纳槽21内均固定连接有气囊24,固定盘20的中央开设有中间气室22,固
定盘20上开设有与中间气室22、气囊24相连通的侧部气孔23,立杆3内开设有与中间气室22
相连通的内部通道,固定管14内的底端固定设有与内部通道相对应的插接气管19,固定管
14的底端固定设有与插接气管19相连接的气泵15。
[0034] 所述立杆3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引导灯6。
[0035] 所述背板1上固定设有电源模块10,电源模块10与引导灯6、显示屏5以及气泵15均电性连接。
[0036] 所述背板1上固定设有水杯罩9。
[0037] 所述背板1上固定设有固定块11,固定块11固定连接有弹簧绳12,弹簧绳12远离固定块11的一端固定连接激光笔13。
[0038] 所述固定管14的顶端两侧均开设有卡槽,立杆3的外部两侧均固定设有与卡槽相对应的插板16。
[0039] 所述立杆3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架7,每个固定架7内均设有风力发电组件8,风力发电组件8与电源模块10电性连接。
[0040] 本发明在实施过程中,导游利用背带2将背板1背在身上,将立杆3插入固定管14内,由多个夹紧块17对立杆3夹紧固定,然后将立杆3的底端插接在插接气管19上,在进行导
游工作时,显示屏5上可以显示景点信息以及实时时间,方便游客观看,同时引导灯6发光,
在人多拥挤处能够使距离较远的游客能够准确的观察到导游所处的位置,具有良好的定位
效果
[0041]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
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
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
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