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数据通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针对车辆通信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随着市场的升级,车辆的智能化程度在不断的提升,随之而来的就是车辆内部的数据规模不断扩大。而在测试、生产、维修等过程中,技术人员需要对车辆内部的数据进行采集,来进行后续的分析处理。
[0003] 为了获取车辆数据,常见的手段就是通过诊断装置将车辆与上位机进行连接,从而让车辆将数据传输至上位机中进行分析处理。
[0004] 目前的诊断装置在使用上存在一定缺陷,如操作复杂、体积大、使用不便等情况。具体而言,这些诊断装置需要用户具有一定技术知识,知道如何正确配置和使用该诊断装置。同时,这些诊断装置往往体积较大、外形具有突出的接口和边角,对于经常需要移动使用来给各种车辆做诊断的用户而言,会增加携带时的困难。
实用新型内容
[0005]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提供一种数据传输量大、即插即用且易于携带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
[0006]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包括:骨架主体;壳体,设置在骨架主体上,包括外壳体以及侧壳体;数据传输接口,包括通过骨架主体固定在侧壳体上的车端侧接口以及终端侧接口,车端侧接口以及终端侧接口均为支持两个以上传输速率的以太网接口,并通过总线连接形成数据透传通道;电源接口,通过骨架主体固定在侧壳体上;以及处理模块,与数据传输接口以及电源接口电连接,其中,外壳体以及侧壳体与骨架主体配合形成不暴露有安装结构的壳体结构。
[0007]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还可以具有这样的技术特征,其中,骨架主体包括第一骨架、第二骨架以及用于固定第一骨架与第二骨架的至少一个固定组件,侧壳体以及处理模块通过固定组件固定在第一骨架与第二骨架之间。
[0008]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还可以具有这样的技术特征,其中,外壳体包括一体成型的第一板体、第二板体以及脊部,第一板体与第二板体相对设置,配合形成能够对骨架主体进行夹持的壳体结构。
[0009]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还可以具有这样的技术特征,其中,第一骨架上设有沿第一方向延伸的第一导向槽,第一板体与第一骨架相接触的一面设有与第一导向槽相配合的第一导向头,第二骨架上设有沿第一方向延伸的第二导向槽,第二板体与第二骨架相接触的一面设有与第二导向槽相配合的第二导向头,第一骨架上还设有卡扣部,第一板体与第一骨架接触的一面设有与卡扣部相配合的卡扣头,卡扣部以及卡扣头用于在外壳体沿第一方向导入、并完成与骨架主体的配合后限制该外壳体在第一方向的移动。
[0010]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还可以具有这样的技术特征,其中,第一骨架上设有卡接部,脊部与第一骨架相接触的一面设有与卡接部相配合卡接头,卡接部以及卡接头用于在外壳体沿第一方向导入、并完成与骨架主体的配合后限制该外壳体在第一方向的移动,卡接部还用于沿远离第一板体的方向对卡接头施加作用力,使得卡接头与第一板体配合将外壳体固定在第一骨架上。
[0011]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还可以具有这样的技术特征,其中,固定组件包括第一螺栓、第二螺栓以及用于固定第一螺栓与第二螺栓的螺栓套管,螺栓套管与第一螺栓配合将侧壳体与第一骨架进行相对固定,螺栓套管与第二螺栓配合将处理模块固定在第二骨架上。
[0012]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还可以具有这样的技术特征,其中,侧壳体包括一体成型的第三板体、第四板体以及中间板体,第三板体与第四板体相对设置,侧壳体靠近外壳体的边缘部分在垂直于外壳体表面的方向向外形成有突出部,使得在平行于外壳体表面的方向上该外壳体表面的高度均低于突出部。
[0013]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还可以具有这样的技术特征,还包括:多个按钮以及与该按钮一一对应的指示灯,其中,按钮以及指示灯设置在中间板体上,车端侧接口与终端侧接口相对地分别设置在第三板体以及第四板体上。
[0014]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还可以具有这样的技术特征,其中,按钮包括用于对传输速率进行切换的速率切换按钮、用于自动匹配连接状态的连接按钮以及用于对数据传输接口进行主从切换的主从切换按钮,指示灯具有两种显示状态,用于通过该两种显示状态以及对该显示状态进行交替显示来表示按钮对应的工作状态。
[0015]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还可以具有这样的技术特征,其中,电源接口为Type‑C接口,侧壳体在Type‑C接口的周围还设有固定孔,用于对Type‑C数据线进行固定。
[0016] 实用新型作用与效果
[0017]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由于作为数据传输接口的两个以太网接口通过总线连接形成数据透传通道,并且两个以太网接口均支持两个以上的传输速率,因此使得车辆与上位机通过数据透传通道传输数据前,处理模块能够匹配从而使得数据透传通道调整为与车端相适配的传输速率,提升本终端在数据传输过程中的适用性和易用性,用户只需要将车辆与上位机的接头接上终端即可开始使用。还由于终端的壳体分为外壳体以及侧壳体,并通过设置在外壳体与骨架主体相接触的一面的卡扣结构,完成整个壳体的安装固定,因此就能够形成不暴露有安装结构的壳体结构,在保证终端整体结构强度的同时,还提升了整个壳体的美观性。
[0018] 另外,还由于侧壳体在外壳体的边缘形成有突出部,使得终端在放置时外壳体的表面高度始终低于突出部,因此可以减少日常使用中终端壳体表面产生的磨损。
[0019] 最后,还由于设有速率切换按钮、主从切换按钮以及连接按钮,因此便于用户通过按钮一键进行速率切换/主从切换/自动连接,优化了数据通讯终端的人机交互性能,进一步提升了本终端的易用性。
[0020]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实用新型而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在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0021]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具体实施方式
[0031]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32] 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顺序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
[0033] 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0034] <实施例>
[0035]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的结构示意图之一,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的结构示意图之二。参考图1及图2,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10具体包括骨架主体110、壳体120、数据传输接口130、电源接口140、处理模块150(图中未示出)、按钮160以及指示灯170。具体结构描述如下:
[0036] 骨架主体110包括第一骨架111、第二骨架112、第一固定组件113、第一基板114以及第二基板115(参考图5、图6及图8)。
[0037] 第一骨架111和第二骨架112用于构成车载数据通讯终端10的主要骨架。数据传输接口130、电源接口140、处理模块150、按钮160以及指示灯170均被固定在第一骨架111与第二骨架112之间。
[0038] 固定组件113用于对第一骨架111、第二骨架112、壳体120以及处理模块150进行固定,具体在后文详述。
[0039] 第一基板114和第二基板115用于固定各数据传输接口130、电源接口140以及各指示灯170。
[0040] 壳体120设置在骨架主体110上,包括外壳体121以及侧壳体122。其中:
[0041] 外壳体121包括一体成型的第一板体1211、第二板体1212以及脊部1213。参考图3及图4,第一板体1211与第二板体1212相对设置,配合形成能够对骨架主体110进行夹持的壳体结构。
[0042] 本实施例中,脊部1213呈圆弧过渡的状态,使得整个外壳体121的截面呈U型,从而提高了外壳体的结构强度以及美观程度。可以理解的是,在替代方案中,外壳体的脊部也可以设为平直的脊部结构或是其他形状,也能保证脊部连接第一板体1211与第二板体1212的基本功能。
[0043] 作为一种实施方式,参考图3及图5,为了将外壳体121固定至骨架主体110,第一骨架111上设有沿第一方向延伸的两条第一导向槽1111,第一板体1211与第一骨架111相接触的一面设有与第一导向槽1111相配合的第一导向头1214。类似地,参考图4及图6,第二骨架112上设有沿第一方向延伸的两条第二导向槽1121,第二板体1212与第二骨架112相接触的一面设有与第二导向槽1121相配合的第二导向头1215。通过上述第一导向槽1111以及第二导向槽1121,骨架主体110就能够沿第一方向滑动嵌入外壳体121中,另外,骨架主体110完成嵌入后,外壳体121的第一板体1211与第二板体1212能够对第一骨架以及第二骨架在第三方向上的移动进行限制。
[0044] 作为另一种实施方式,参考图3、图5及图7,第一骨架111的两条第一导向槽1111之间还设有卡扣部1112,第一板体1211与第一骨架111接触的一面设有与卡扣部1112相配合的卡扣头1216。当骨架主体110沿第一方向滑动嵌入外壳体121中时,卡扣部1112与卡扣头1216相互配合,限制外壳体121相对于骨架主体110在第一方向的移动,即,限制了外壳体
121脱出骨架主体110。
[0045] 同时,参考图4及图5,第一骨架111上还设有两个卡接部1113,脊部1213与第一骨架111相接触的一面设有与卡接部1113相配合的两个卡接头1217。与卡口部1112类似地,卡接部1113与卡接头1217也用于限制外壳体121相对于骨架主体110在第一方向的移动,即在骨架主体110嵌入外壳体121中时卡住两者。除此之外,卡接部1113还用于沿远离第一板体1211的方向对卡接头1217施加作用力,使得卡接头1217与第一板体1211配合将外壳体121固定在第一骨架111,具体地,在外壳体121试图脱出第一骨架111时,卡接头1217与第一板体1211会分别受到相对的作用力,从而限制外壳体121的脱出。
[0046] 侧壳体122包括一体成型的第三板体1221、第四板体1222以及中间板体1223,参考图1及图5,第三板体1221与第四板体1222相对设置。各数据传输接口130分布在第三板体1221与第四板体1222上。第三、第四板体与中间板体之间呈圆弧过渡。
[0047] 特别地,如图1所示,侧壳体122靠近外壳体121的边缘部分在垂直于外壳体121表面的方向向外形成有突出部1224,使得在平行于外壳体121表面的方向上外壳体121外表面的高度均低于突出部1224。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减少整个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10被使用时对外壳体121表面造成的磨损。
[0048] 本实施例中,外壳体121、侧壳体122、第一骨架111、第二骨架112配合形成封闭的壳体结构,外壳体121与侧壳体122均采用金属材料。外壳体121与侧壳体122的五个板体分别对应于车载数据通讯终端10的五个表面。第一方向为垂直于中间板体1223的表面的方向,第二方向为第三板体1221与第四板体1222相对的方向,第三方向为第一板体1211与第二板体1212相对的方向,第一、第二、第三方向相互垂直。
[0049] 特别地,由于外壳体121的固定结构均设置在与骨架主体110接触的面上,外壳体121不暴露有安装结构,同时侧壳体122也不暴露有安装结构。因此,外壳体121以及侧壳体
122在与骨架主体110配合安装后,形成不暴露有安装结构的壳体结构,提升整个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10的美观性。
[0050] 作为一种实施形态,壳体120的长度(约等于中间板体1223和脊部1213的长度)小于10cm,宽度(约等于第三板体1221和第四板体1222的长度)小于75cm,高度(即第三板体1221、第四板体1222和中间板体1223的宽度)小于35cm,因此整个壳体120体积小,便于携带。
[0051] 数据传输接口130包括车端侧接口131以及终端侧接口132,通过第一基板114进行固定,并分别在第三板体1221与第四板体1222上相对设置(参考图8)。具体地,车端侧接口131设置在第三板体1221上,终端侧接口132设置在第四板体1222上。本实施例中,车端侧接口131用于和被测车辆连接,终端侧接口132用于和上位机(如计算机等设备)连接,使得上位机能够与车辆进行数据交互。
[0052] 特别地,车端侧接口131以及终端侧接口132均为支持两个以上传输速率的以太网接口。本实施例中,车端侧接口131包括车载以太网连接器TE MATEnet以及100/1000base‑T1 PHY网卡芯片,终端侧接口132包括RJ45连接器以及100/1000base‑TX PHY网卡芯片,两者通过总线连接形成数据透传通道,使得车辆与上位机之间进行大量、高速的数据传输。
[0053] 电源接口140包括一个Type‑C接口以及一个电源转换芯片,通过第一基板114固定在第四板体1222上。本实施例中,作为电源接口140的Type‑C接口不支持数据传输,仅用于供电。
[0054] 其中,电源转换芯片分别与100/1000base‑T1 PHY网卡芯片、100/1000base‑TX PHY网卡芯片以及处理模块150电连接,用于将Type‑C接口述入的电压转换为网卡芯片以及处理模块150所需的工作电压。
[0055] 作为一种实施形态,数据传输接口130以及电源接口140均不会突出于侧壳体122外,使得侧壳体122在一定程度上对接口起保护作用。
[0056] 作为一种实施形态,侧壳体在Type‑C接口的周围还设有固定孔141,该固定孔141可以支持带螺栓的Type‑C数据线进行固定,避免Type‑C数据线在供电时因意外脱出导致终端断电。
[0057] 处理模块150为一个MCU芯片,与100/1000base‑T1 PHY网卡芯片、100/1000base‑TX PHY网卡芯片电连接。本实施例中,处理模块150用于在车端侧接口131与终端侧接口132建立通信连接时,确定车端能够支持的最大传输速率,并将信号发送给两个网卡芯片完成传输速率的自适应匹配。
[0058] 作为一种实施形态,壳体120与骨架主体配合形成封闭的壳体结构,又由于处理模块150为MCU芯片,网卡芯片选用100/1000base‑T1 PHY及100/1000base‑TX PHY,因此整个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可以在0℃至60℃的温度下正常工作,并且在15%至95%的湿度环境下无凝露地工作。
[0059] 按钮160包括速率切换按钮161、主从切换按钮162以及连接按钮163(参考图1及图8)。
[0060] 指示灯170与上述按钮160一一对应。本实施例中,指示灯170具有两种显示状态,例如可以为绿灯常亮状态以及黄灯常亮状态,用于通过该两种显示状态以及对该显示状态进行交替显示来表示相应按钮160对应的工作状态。
[0061] 具体地,速率切换按钮161用于在被按下时,使得处理模块15发送信号给两个网卡芯片切换其传输速率。与该速率切换按钮161相对应的指示灯170,可以通过绿灯常亮状态来表示当前的传输速率为1000M,通过黄灯常亮状态来表示当前的传输速率为100M。
[0062] 主从切换按钮162用于在被按下时,使得处理模块15发送信号给两个网卡芯片切换其主从模式。与该速率切换按钮161相对应的指示灯170,可以通过绿灯常亮状态来表示当前为主模式(Master),通过黄灯常亮状态来表示当前为从模式(Slave)。
[0063] 连接按钮163用于在被按下时,使得处理模块15自动匹配两个网卡芯片的传输速率以及主从模式。与该速率切换按钮161相对应的指示灯170,可以通过绿灯常亮状态来表示连接正常,通过对绿灯进行闪烁显示(即交替显示)来表示数据通信中,通过对黄灯进行闪烁显示(即交替显示)来表示数据通信错误。
[0064] 作为一种实施形态,固定组件113用于完成第一基板114、第一骨架111、第二骨架112和侧壳体122的固定连接。
[0065] 作为一种实施形态,参考图5、图6及图8,固定组件113由第一螺栓1131、第二螺栓1132以及螺栓套管1133组成,螺栓套管1133能够固定第一螺栓1131与第二螺栓1132。具体地,第一螺栓1131与螺栓套管1133相互配合,通过第一骨架111的固定用孔以及侧壳体122向内延伸的固定端,将第一骨架111与侧壳体122两者进行固定;第二螺栓1132与螺栓套管
1133相互配合,通过第二骨架112的固定用孔以及第一基板114的固定用孔,将第二骨架112与第一基板114进行固定。
[0066] 另外,数据传输接口130、电源接口140以及处理模块150均固定在第一基板114上。按钮160及指示灯170则固定在第二基板115上。参考图8,该第二基板115垂直于第一基板
114、并平行于中间板体1223设置,从而将按钮160及指示灯170固定在中间板体1223上的相应开孔中。该第二基板115可以通过粘连的方式固定于第一基板114,也可以通过螺栓、卡接等其他方式完成固定。
[0067] 特别地,由于通过固定组件113对各个部件进行串联固定,并通过一上一下的第一骨架111与第二骨架112将各个部件固定在两者之间,最后通过外壳体121插入并卡住整个骨架主体110,因此整个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10组装简单,结构牢固,易于生产和实际使用。
[0068] 以上为针对本实施例的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10的具体说明。还需说明的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10还可以包括实现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其他组件。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车载以太网高速数据通讯终端10也可以仅包含实现本申请实施例方案所必需的组件,而不必包含图中所示的全部组件。
[0069]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