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一种土壤调理剂

一种土壤调理剂无效专利 发明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土壤改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土壤调理剂。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国内对盐碱地改良的方法和技术主要有物理改良、水利改良、化学改良和生物改良。而从最终引起改变土壤的物质、元素成分的效果上,只有化学改良和生物改良这两种改良技术比较直接和显著。其中,化学改良是直接向土壤中施用石膏、磷石膏、过磷酸钙、腐殖酸、泥炭、醋渣等化学成分,直接对盐碱地的土壤成分进行改变。而生物改良是施用微菌肥、或者种植耐盐植物田菁等,通过利用盐碱土壤中的失衡元素进行生物代谢,从而使土壤元素成分改变,实现改良。
[0003] 现有的土壤调理剂多是采用化学改良,导致土壤对土壤调理剂的依赖性较高。一旦停止投入土壤调理剂,土质容易重新变差。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16] 本发明实施例1中,一种土壤调理剂,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草炭土58%、褐煤12%、羟基磷灰石11%、硝酸铵8%、硝化细菌0.5%、螯合剂0.2%、黄腐酸3.6%、鸟粪磷4.7%和酵素菌2%,且制成的土壤调理剂每三百克添加一枚蚯蚓卵。
[0017] 本发明实施例2中,一种土壤调理剂,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草炭土60%、褐煤12%、羟基磷灰石10%、硝酸铵8%、硝化细菌0.3%、螯合剂0.2%、黄腐酸3.6%、鸟粪磷3.9%和酵素菌2%,且制成的土壤调理剂每三百克添加一枚蚯蚓卵。
[0018] 本发明实施例3中,一种土壤调理剂,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草炭土55%、褐煤15%、羟基磷灰石10%、硝酸铵10%、硝化细菌0.7%、螯合剂0.2%、黄腐酸3.3%、鸟粪磷3.8%和酵素菌2%,且制成的土壤调理剂每三百克添加一枚蚯蚓卵。
[0019] 上述实施例中,草炭土富含有机质,用于增加被调理土壤的有机质,同时为土壤调理剂内添加的蚯蚓卵孵化出的蚯蚓提供食物。
[0020] 褐煤含有可溶于碱液内的腐殖酸,用于降低被调理土壤的PH值,其调理盐碱地的效果较好。
[0021] 羟基磷灰石用于吸附和降低土壤中自由的钠、钾、重金属等强碱性金属离子,从而初步降低土壤的pH。并且羟基磷灰石的钙离子与土壤中的铜锌离子之间发生离子相互交换,并且形成含带重金属成分的纳米羟基磷灰石沉淀,有利于降低土壤的盐碱结块等。
[0022] 硝酸铵富含氮元素,能够有效的补充土壤内的氮元素含量。
[0023] 硝化细菌能够有效的促进硝酸铵的分解,为土壤补充氮元素。
[0024] 螯合剂能与碱金属离子结合形成螯合物,从而改善土壤组成结构。
[0025] 黄腐酸能促进植物生长,提高植物抗逆能力,具有增产和改善品质作用。
[0026] 鸟粪磷富含磷元素,且较易分解,能够快速有效的补充土壤内的磷元素。
[0027] 酵素菌通过发酵分解,能有效地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公害,农药污染,土壤板结,污染环境等问题。
[0028] 使用时以1∶3的质量比例将本发明和水混合,并搅拌均匀后,再通过滴灌管道注入待调理的土壤中。或是配合犁具使用,将配水混合后的土壤调理剂置入土壤内部,方便其中分药剂生效和蚯蚓卵孵化。并在投放土壤调理剂后对待调理土壤进行覆膜处理,用来对土壤保温保湿。
[0029] 在含盐量为1.8g/kg,pH值为7.6的盐碱地种植棉花进行对照实验,调理组和对照组各5亩地,其中对照组不做任何处理,调理组分别添加15kg、20kg、25kg、30kg和35kg的土壤调理剂干剂。经种植后,对照组平均亩产257kg,调理组的产量分别为302kg、330kg、395kg、428kg和417kg。且对照实验用地正常使用一年后,调理组不进行再次施药,同对照组同时进行种植棉花,收获时,对照组平均亩产255.8kg,调理组的产量分别为298kg、326kg、
399kg、425kg和420kg,证明盐碱地土壤对本发明的依赖性较低。
[0030] 本发明的工作原理是:
[0031] 本发明通过多种化学物质和有机物的结合,能够有效的补充土壤内缺失的氮、磷元素。且能够中和盐碱地的碱性,使土壤的酸碱度适宜植物生长。同时吸附和降低土壤中自由的钠、钾、重金属等强碱性金属离子,并有效的防止了重金属离子被植物吸收。
[0032] 在配置好的土壤调理剂内混入蚯蚓卵,将蚯蚓引入待调理土壤中,通过蚯蚓的生物活动来调理土壤,营造健康有序的土壤环境,使得土壤对土壤调理剂的依赖性降低。
[0033]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当前第1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