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容制造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超级电容电极附着用涂胶槽。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纽扣式电容生产工序之一是附着工序,即将电极片用导电胶粘贴到正极外壳或者负极外壳上以减小电极片与外壳的接触电阻并防止电极片移动。粘贴电极片之前需要先在外壳上涂覆一层导电胶。现可以通过设有多个涂胶柱的专用涂胶工装一次性对多个电容外壳同时进行涂覆导电胶。但由于导电胶重力的作用,蘸胶量过大时,过量的导电胶将从涂胶柱掉落污染生产线或电容外壳,同时蘸胶量也不能过少,可能导致电容功能参数不一致,需要设计一种配合专用涂胶工装为多个涂胶柱同时蘸取导电胶的装置,保证每个涂胶柱上蘸取适量的导电胶。
[0003] 授权公告号“CN209576524U”的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一种纽扣式超级电容器导电胶搅拌装置,包括搅拌盒、搅拌头和传动组件。所述搅拌盒包括底板和四周的侧板;所述搅拌头位于搅拌盒上方,为三明治结构,包括夹板、刮刀、顶板和弹簧;所述传动组件包括导轨、滑块和连杆,滑块套在导轨外围,连杆底部连接滑块,顶部连接搅拌头。该方案结构复杂、定位限制较多、使用不便。实用新型内容
[0004]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问题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超级电容电极附着用涂胶槽。
[0005]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超级电容电极附着用涂胶槽,主体为顶面开口的方盒状,所述主体设有侧板及容胶腔,所述容胶腔的中部设有涂胶台,所述涂胶台的四个侧面与侧板分离设置,其顶面的宽度方向两端均固定有垫高条,所述垫高条的顶面高度不超过侧板的顶面,与所述主体分离设有刮胶板,所述刮胶板的长度大于涂胶台的宽度,且小于侧板的内侧宽度。
[0006] 具体的,通过向容胶腔内加入适量导电胶,高度不超过涂胶台,然后使用刮胶板将导电胶快速推上涂胶台,刮胶板的两端沿垫高条的顶面滑动,使涂胶台上附着一层等厚的导电胶,方便其他工具同时蘸取等量的导电胶。多余的导电胶被推至涂胶台的两侧及另一端。
[0007]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涂胶台的长度方向两端设有倾斜的过渡斜坡,所述过渡斜坡连接涂胶台的顶面及容胶腔的底面,所述垫高条的两端均延伸至过渡斜坡的底部。通过设置过渡斜坡,方便每次刮取适量的导电胶,刮胶板刮胶时更轻松、方便。
[0008]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涂胶台顶面的长度方向两端均固定有挡条,所述挡条的厚度与垫高条相同。通过设置档条,避免涂胶台顶面的长度方向两端的导电胶因为流动局部变薄,可以适当缩短涂胶台及涂胶槽的长度。
[0009]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刮胶板的一侧固定有手柄。方便刮胶板使用。
[0010]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刮胶板底面的两端设有第一凸台,两个所述第一凸台的根部间距大于涂胶台的宽度。通过设置第一凸台为刮胶板提供定位,方便刮胶板的两端沿垫高条的顶面滑动,避免刮胶板脱离垫高条,或抵接侧板导致导电胶溢出。
[0011]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实施例,进一步包括,所述刮胶板长度方向的两端设有第二凸台,两个所述第二凸台的顶部间距小于侧板的内侧宽度。通过设置第二凸台为刮胶板提供定位,方便刮胶板的两端沿垫高条的顶面滑动,避免刮胶板脱离垫高条,或抵接侧板滑动时导致导电胶溢出。
[0012]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涂胶槽结构简单、耐用,使用轻松、方便,刮胶时操作简单,导电胶不会溢出,刮胶后导电胶的厚度得到保持。
具体实施方式
[0020] 如图1‑5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一种超级电容电极附着用涂胶槽,主体为顶面开口的方盒状,所述主体设有侧板1及容胶腔2,所述容胶腔2的中部设有涂胶台3,所述涂胶台3的四个侧面与侧板1分离设置,其顶面的宽度方向两端均固定有垫高条4,所述垫高条4的顶面高度不超过侧板1的顶面,与所述主体分离设有刮胶板6,所述刮胶板6的长度大于涂胶台3的宽度,且小于侧板1的内侧宽度。
[0021] 优选的,所述涂胶台3的长度方向两端设有倾斜的过渡斜坡5,所述过渡斜坡5连接涂胶台3的顶面及容胶腔2的底面,所述垫高条4的两端均延伸至过渡斜坡5的底部。刮胶时,刮胶板可以从过渡斜坡5上平顺滑向涂胶台3。
[0022] 优选的,所述涂胶台3顶面的长度方向两端均固定有挡条8,所述挡条8的厚度与垫高条4相同。所述挡条8的两端抵接垫高条4。
[0023] 优选的,所述刮胶板6的一侧固定有手柄7。
[0024] 优选的,所述刮胶板6底面的两端设有第一凸台61,两个所述第一凸台61的根部间距大于涂胶台3的宽度。所述第一凸台61的内侧可以为斜面。
[0025] 优选的,所述刮胶板6长度方向的两端设有第二凸台62,两个所述第二凸台62的顶部间距小于侧板1的内侧宽度。
[0026] 以上说明对本实用新型而言只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理解,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做出许多修改、变化或等效,但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