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成型机,特别涉及一种适用于玻璃器皿成型生产线的成型机。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我国是玻璃器皿生产大国,但不是玻璃器皿生产强国,玻璃器皿行业一直存在着能耗大、生产率低、产品质量不高、工人劳动强度大、环境差的问题,玻璃器皿成型机技术不高,自动化程度低以及玻璃器皿成型工艺陈旧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0003] 目前,高档高硼硅、耐高温特硬料玻璃器皿生产工艺都是先用电熔炉融化玻璃,制作成玻璃管,再将玻璃管用人工或玻璃车床经燃气与氧气混合燃烧二次熔化加工而成,能源浪费大、造成二次污染,生产效率低、运输费用高,破损多、工人劳动强度大、生产环境差、生产成本高、没有竞争优势。
具体实施方式
[0018]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做进一步描述。
[0019] 如图1~2所示,本成型机包括导轨底座1,导轨底座1可由单个工作段或2个以上如3个、4个、5个工作段组成,优选两个相互垂直的工作段组成,每个工作段上设置一组成型模装置2,分别为成型模装置A和成型模装置B。
[0020] 成型模装置2包括车板2.2、模底托架2.11、左开关模2.8、右开关模2.10,模底托架2.11固定在车板2.2上,左开关模2.8、右开关模2.10分别固定在左抱钳2.7、右抱钳2.9上,左抱钳2.7、右抱钳2.9相交端铰接在立柱2.12上,立柱2.12固定在车板2.2上,左抱钳2.7、右抱钳2.9通过耳部连接一抱钳拉杆2.6,抱钳拉杆2.6两端均可自由摆动,抱钳拉杆2.6连接驱动其运动的直线驱动装置。
[0021] 直线驱动装置包括固定座2.3、直线电机2.4、连接座2.5,固定座2.3上设有第二直线导轨2.13,直线电机2.4设置在连接座2.5底部,连接座2.5滑动安装在第二直线导轨2.13上,连接座2.5上设有两纵向孔,一调节背板通过螺栓安装在两纵向孔上,抱钳拉杆2.6铰接连接在调节背板上,立柱2.12上对应设有调节高度的螺纹,通过调整立柱2.12上的螺纹及通过纵向孔调整调节背板2.14的位置,实现抱钳拉杆2.6高度调节,进而实现左开关模2.8、右开关模2.10的高度调节。
[0022] 固定座2.3固定在车板2.2上,车板2.2可滑动的设置在导轨底座1上,对应的导轨底座1上设置第一直线导轨2.1与车板2.2配合。控制车板2.2直线运动的装置为伺服驱动装置,该伺服驱动装置包括定子、动子,定子为永磁体,沿车板2.2的运动路线铺设在导轨底座1上,动子固定在车板2.2的底部。该伺服驱动装置也可以为直线电缸、伺服油缸、丝杠驱动等多种驱动方式。
[0023] 导轨底座1两侧设置磁栅尺,车板侧面对应设置磁头,通过磁头与磁栅尺配合,实现车板2.2速度及位置的控制,控制连接座2.5的装置为两组接近开关,分别设置在第二直线导轨2.13的前后两端。
[0024] 模底托架2.11上方设有喷淋冷却装置,用于对模底托架2.11进行喷淋降温。喷淋冷却装置可设置为固定式,也可以是活动式,如将喷头设置在一旋转臂端部,通过电磁阀控制旋转臂的转动,当需要冷却时,旋转臂控制喷淋头运动至模底托架2.11上方喷水冷却,冷却完成后,再控制旋转臂移开。
[0025] 左抱钳2.7、右抱钳2.9上还分别设有快装孔,快装孔内插入弹簧销,对应的左开关模2.8、右开关模2.10上设有与弹簧销配合的销孔,插入弹簧销即可固定左开关模2.8、右开关模2.10,抽出弹簧销即可更换左开关模2.8、右开关模2.10,实现快装。
[0026] 模底托架2.11上设有活动的模底盘,模底盘圆周上设有第一锥面,对应的左开关模2.8、右开关模2.10内圆周上设有第二锥面,第一锥面与第二锥面相配合,第一锥面初始高度低于第二锥面初始高度。当左开关模2.8、右开关模2.10闭合时,第一锥面沿第二锥面扣入,由于第一锥面初始高度低于第二锥面,因此闭合后,模底盘随之抬起,组成成型模,成型结束后,左开关模2.8、右开关模2.10打开,模底盘随之落下与玻璃器皿分离,避免模底盘与器皿底部粘连。
[0027] 工作过程:工作时,成型模装置A动作,伺服驱动装置驱动车板2.2水平运动,使模底托架2.11到位后,直线电机2.4驱动连接座2.5向前运动,连接座2.5通过抱钳拉杆2.6驱动左抱钳
2.7、右抱钳2.9旋转,从而关闭左开关模2.8、右开关模2.10,使成型模关闭。成型模关闭后,电-气比例阀打开进行吹气,待吹气冷却完毕后,停止吹气,直线电机2.4向后运动打开开关模,伺服驱动装置驱动车板2.2向后水平运动回原点,喷淋冷却装置的电磁阀打开,向模底托架2.11内喷水冷却成型模具。下一个瓶子成型由成型模装置B动作,成型模A停歇,相互交替工作,以此类推,从而实现自动成型。
[0028] 以上所述的所述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是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