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生产设备制造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食品多糖溶胶凝胶成型装置。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食品凝胶是一种水分含量较高、柔软、有弹性和韧性的食品原料,从凝胶剂使用上分类,可分为以动物胶为主凝胶剂的动物胶型食品凝胶、以植物胶为主凝胶剂的植物胶型食品凝胶。现今的凝胶食品生产商采用注射成型技术进行生产,其中,需要使用高温模具或在高温条件下进行凝胶成型过程,因为存在生产人员有致伤危险,生产能耗大等问题。实用新型内容
[0003] 本实用新型是鉴于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提出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设有溶胶室,先行生产溶胶再进行凝胶注射成型,降低生产温度条件的食品多糖溶胶凝胶成型装置。
[0004]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一种食品多糖溶胶凝胶成型装置,包括浆料箱和凝胶压力成型装置,所述浆料箱设有出液口,所述凝胶压力成型装置通过导管连接于所述出液口,浆料从所述浆料箱中经导管进入凝胶压力成型装置进行凝胶成型。
[0005] 进一步地,所述凝胶压力成型装置包括机架、溶胶室、动模和定模,所述机架上设有导轨,所述导轨上设有一可以在所述导轨上移动的移动板架,所述溶胶室固定安装在所述移动板架上,所述动模配合安装在所述移动板架上,工作时,所述动模可随所述移动板架移动至与所述定模配合。
[0006] 进一步地,所述溶胶室包括室腔、半透膜和注射推板,所述腔室设有进液口,所述进液口与所述浆料箱出液口连接,所述半透膜设置于并完全覆盖所述进液口,所述注射推板设置于所述室腔内,其通过贯穿所述腔室侧壁通孔的操作杆进行注射操作,所述操作杆与所述通孔结合部设置有密封圈。
[0007] 进一步地,所述翻转装置还包括翻转支座;所述溶胶室装填有络合剂。
[0008] 进一步地,所述导向吊耳联接机构设置为至少一组;所述半透膜为羊皮纸半透膜。
[0009]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板架还设有定位机构,进行注射操作时,所述定位机构将所述移动板架固定于所述机架,使其不能在所述导轨上移动。
[0010] 进一步地,所述动模和所述定模配有可拆卸的保护盖。
[0011] 本实用新型设置溶胶室与合模机构连接,工作时,浆料首先进入溶胶室生成溶胶,而后注射进入合模机构进行凝胶成型,因此无需提供高温条件使待成型凝胶原料保持流动性,消除了生产人员致伤的危险,节约了能耗。
具体实施方式
[0013]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实施,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0014] 如图1,一种食品多糖溶胶凝胶成型装置,包括浆料箱1和凝胶压力成型装置2,所述浆料箱设有出液口,所述凝胶压力成型装置通过导管连接于所述出液口,浆料从所述浆料箱1中经导管3进入凝胶压力成型装置2进行凝胶成型。
[0015] 现有技术中,为了使待凝胶成型的原料保持流动性,需提供高温条件,一方面产生较大的能源消耗,另一方面亦带来了使操作人员致伤的风险。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食品多糖溶胶凝胶成型装置,浆料从浆料箱1进入凝胶成型装置进行凝胶成型无需高温条件即可保持流动性。
[0016] 进一步地,所述凝胶压力成型装置2包括机架21、溶胶室22、动模23和定模24,所述机架21上设有导轨25,所述导轨25上设有一可以在所述导轨上移动的移动板架26,所述溶胶室22固定安装在所述移动板架26上,所述动模23配合安装在所述移动板架26上,工作时,所述动模23可随所述移动板架26移动至与所述定模24配合。
[0017] 凝胶成型采用合模机构,操作简便,成型效果好,满足食品生产要求;设置溶胶室22与动模23连接,使得浆料形成溶胶后可紧接进行注射凝胶成型步骤。
[0018] 进一步地,所述溶胶室22包括室腔221、半透膜222和注射推板223,所述腔室设有进液口,所述进液口与所述浆料箱出液口连接,所述半透膜222设置于并完全覆盖所述进液口,所述注射推板223设置于所述室腔内,其通过贯穿所述腔室221侧壁通孔的操作杆224进行注射操作,所述操作杆224与所述通孔结合部设置有密封圈。
[0019] 浆料由进液口进入溶胶室22时先经过半透膜222过滤,保证了料液的纯净,注射操作通过操作杆224推动注射推板223完成,使得溶胶注射与凝胶合模成型的衔接流畅,避免了因生产步骤之间的时间差导致溶胶丧失流动性,进而影响凝胶成型;操作杆224延伸出溶胶室22出口处设置密封圈,防止了料液外溢,影响生产。
[0020] 进一步地,所述溶胶室22装填有络合剂。
[0021] 进一步地,所述半透膜222为羊皮纸半透膜。
[0022] 进一步地,所述移动板架26还设有定位机构,进行注射操作时,所述定位机构将所述移动板架固定于所述机架,使其不能在所述导轨上移动。
[0023] 进一步地,所述动模和所述定模配有可拆卸的保护盖。
[0024]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