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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砧木扦插结构失效专利 实用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樱桃砧木扦插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樱桃砧木扦插结构。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现有技术中,樱桃砧木扦插的深度通常为1~2cm,但是这不利于植物根部的生长与发育,樱桃砧木在扦插过程中无法精确控制扦插深度,不利于植物根部的生长与发育,同时樱桃砧木根部与沙土接触不充分,对樱桃砧木的成活率造成了一定影响。
[0003] 因此,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有必要提供一种樱桃砧木扦插结构。实用新型内容
[0004]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樱桃砧木扦插结构。
[0005]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6] 一种樱桃砧木扦插结构,所述樱桃砧木从下向上依次包括扦插部、杆部及叶片部,且所述樱桃砧木从下向上依次设有第一对位件、第二对位件、及第三对位件,所述扦插部位于第一对位件和第二对位件之间,杆部位于第二对位件和第三对位件之间,第三对位件之上为叶片部,所述第一对位件至叶片部顶端的长度为9~11cm,所述第一对位件和第二对位件之间的长度为2.5~3.5cm。
[0007]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对位件和第二对位件之间的长度为3cm。
[0008]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二对位件与第三对位件之间的长度为4.5~5.5cm。
[0009]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二对位件与第三对位件之间的长度为5cm。
[0010]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叶片部的长度为2~3cm。
[0011]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叶片部上包括3~4片叶片。
[0012]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对位件、第二对位件和第三对位件为固定于樱桃砧木上的绳状对位装置。
[0013] 本实用新型樱桃砧木扦插结构中通过对位件控制扦插部的长度为3cm左右,保证了樱桃砧木与沙土的充分接触,提高了樱桃砧木的扦插成活率。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6] 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具体实施方式中公开了一种樱桃砧木扦插结构,樱桃砧木100从下向上依次包括扦插部11、杆部12及叶片部13,且樱桃砧木从下向上依次设有第一对位件101、第二对位件102、及第三对位件103。具体地:
[0017] 樱桃砧木100的总长度即第一对位件至叶片部顶端的长度,其大小为9~11cm,优选地,本实施方式中樱桃砧木100的总长度为10cm;
[0018] 扦插部11位于第一对位件101和第二对位件102之间,扦插部11的长度即第一对位件101和第二对位件102之间的长度,其大小为2.5~3.5cm,优选地,本实施方式中扦插部11的长度为3cm;
[0019] 杆部12位于第二对位件102和第三对位件103之间,杆部12的长度即第二对位件与第三对位件之间的长度,其大小为4.5~5.5cm,优选地,本实施方式中杆部12的长度为5cm;
[0020] 叶片部13的长度为2~3cm,优选地,本实施方式中叶片部13的长度为2cm。
[0021] 在樱桃砧木头去叶技术操作中,若杆部12上保留叶片较少时,樱桃砧木无法得到光合作用补充养分,而若杆部12上保留叶片过多,加大了植物的水分蒸发和养分供给,使扦插成活率降低,本实施方式中在杆部12上保留3-4片叶片,可以使樱桃砧木既能补充到充足的养分,也可以提高扦插成活率。
[0022] 本实施方式中通过将第一对位件和第二对位件控制扦插部的长度在3cm左右,能够使得樱桃砧木与沙土充分接触,提高了扦插成活率。
[0023] 进一步地,本实施方式中第一对位件101、第二对位件102和第三对位件103为固定于樱桃砧木上的绳状对位装置,其位置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相应调整,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为其他对位装置。
[0024]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樱桃砧木扦插结构中通过对位件控制扦插部的长度为3cm左右,保证了樱桃砧木与沙土的充分接触,提高了樱桃砧木的扦插成活率。
[0025]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26]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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