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属于农药杀虫剂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适用于植物源杀虫剂的药剂结构。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现有植物源杀虫剂的剂型为水剂、乳剂及粉剂三种剂型,这三种剂型的缺点是:其有效杀虫成分在日光及氧气的作用下易发生氧化分解,导致杀虫有效成分质量及杀虫效果明显下降。
具体实施方式
[0010]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结构形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0011] 本实用新型的适用于植物源杀虫剂的药剂结构,包括由植物源杀虫剂有效成分制成的药物层1,药物层1的外部包裹有由淀粉制成的遮光层2,在遮光层2的外部包裹有蓖麻油材质的隔氧层3。图1所示为圆形扁平形状的一种实施例的结构。
[0012]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取适量的本实用新型并按照常规用量配置成一定浓度的水剂即可。
[0013] 实验一
[0014] 在种植萝卜的农田里随机选择2米*2米共4平方米的试验点4块,分别称为一、二、三、四试验田。在第一试验田上随机选择5支萝卜茎,每支萝卜茎各剪取2厘米长的萝卜茎段各一段共五段,计数各段蚜虫数与5段的总和,即为第一试验组(以下简称一组)的蚜虫总数,第二、三、四试验组内的蚜虫总数也以此方法进行计数,并分别记为二组、三组和四组试验数据,汇总情况如下表:
[0015]一组 二组 三组 四组
第一段 15 14 14 15
第二段 11 13 17 13
第三段 22 19 15 18
第四段 21 20 18 16
第五段 14 13 13 13
合计 83 79 77 75
[0016] 各组蚜虫分布情况均作为各组杀灭蚜虫效果的对照观察数。其中一组和二组为试验一对照观察数,三组和四组为试验二对照观察数。
[0017] 分别采用市场销售的同一生产厂家生产的在自然环境下存放达一年与出厂小于一月的两组水剂除虫菊,将其二者均稀释为浓度1%的试验液,按每亩土地为666平方米计算,4平方米的用量约为60ml。第一试验组喷洒贮存时间达一年的除虫菊配置的试验液,第二试验组喷洒贮存时间小于一月的除虫菊配置的试验液。喷洒6小时后,在两试验组分别剪取2厘米长的萝卜茎段各五段,计数各试验组蚜虫存活总数,与各自对照观察数之差即为有效杀虫数。计算均数、标准差及t检验,结果如下表:
[0018]存放时间 观察数 有效数 无效数 有效率%
>一年 83 59 24 71.08±2.408
<一月 79 66 13 83.54±2.168
[0019] t检验:p<0.01。
[0020] 结论:贮存大于一年与贮存小于一个月的同一产品的植物源杀虫剂二者杀灭蚜虫有显著性差异,贮存时间大于一年的植物源杀虫剂杀灭蚜虫作用明显减弱。试验证实了现有剂型的植物源杀虫剂具有随贮存时间延长,杀虫效果减弱的缺点。
[0021] 试验二
[0022] 选取贮存大于一年与贮存小于一个月的两组本实用新型植物源杀虫剂的片剂,其中,药物层1中,有效成分的原料重量百分比组成为:鹤虱7-9%,川楝子26-29%,使君子13-16%,仙鹤草26-29%,独活11-16%,萹蓄3-5%,白矾3-6%,以上各组分的质量百分比之和为100%。
[0023] 取贮存大于一年的本实用新型植物源杀虫剂片剂50克加水7500ml溶解,取溶解后的药液60ml均匀喷洒第三试验组萝卜茎上;取贮存小于一个月的本实用新型植物源杀虫剂片剂50克,按照同一方法配制为水剂,取溶解后的药液60ml均匀喷洒在第四试验组萝卜茎上,6小时后,按照试验一的方法计数第三、四观察组有效杀虫数。计算均数、标准差及t检验,结果如下表:
[0024]贮存时间 观察数 有效数 无效数 有效率%
>一年 77 74 3 96.10±2.0736
<一月 75 71 4 94.67±2.1213
[0025] t检验:p>0.05
[0026] 结论:该两者有效杀虫率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