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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公开 发明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目前的询价交易主要采用“线下签约”、“线上询价”、“线上约定”的模式,虽然该模式能够构成完整的询价交易流程,但是存在信息不透明、人工干预环节多、非标流程管控困难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相关技术中提出了采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询价交易流程的技术方案,以便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信息不透明、人工干预环节多、非标流程管控困难等问题。
[0003] 然而,在目前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方案中,双方都是基于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进行的直接交易,容易出现由于对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进行不当操作而导致的操作风险,因此容易影响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安全性。

具体实施方式

[0079]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的说明。所描述的实施例不应视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80] 在以下的描述中,涉及到“一些实施例”,其描述了所有可能实施例的子集,但是可以理解,“一些实施例”可以是所有可能实施例的相同子集或不同子集,并且可以在不冲突的情况下相互结合。
[0081]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限制本发明。
[0082] 对本发明实施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之前,对本发明实施例中涉及的名词和术语进行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涉及的名词和术语适用于如下的解释。
[0083] 1)区块链(Blockchain),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批次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区块链可以包括区块链底层平台、平台产品服务层以及应用服务层。区块链可以包括公有链、联盟链以及私有链,其中,公有链是指任何人均可以随时进入到区块链网络中读取数据、发送数据或竞争记账的区块链;联盟链是指若干组织或机构共同参与管理的区块链;私有链是指存在一定的中心化控制的区块链,私有链的账本的写入权由某个组织或机构控制,数据的访问和使用有严格的权限管理。
[0084] 2)智能合约,是一种运行在区块链上的程序。智能合约需要保证在区块链网络的每一个节点中运行的结果完全相同,这样才能使任何一个节点都可以验证区块中智能合约执行的结果是否正确。一个智能合约中可以包括有多种合约方法,合约方法是指智能合约对区块链交易池中的交易进行执行的方法。
[0085] 3)询价交易,是指:相互有授信关系的交易双方,直接就所要进行交易的内容以及交易时间等进行询问、磋商,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
[0086] 目前的询价交易,例如与券商的衍生品询价交易等,主要采用“线下签约”、“线上询价”、“线上约定”的模式。其中,“线下签约”是指用户与第三方交易机构签署交易主协议(例如SAC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使第三方交易机构(例如券商等)能够作为一个安全的询价交易平台以保障用户的交易能够顺利展开;“线上询价”是指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在线上向第三方交易机构询价,而第三方交易机构随即向用户提供权利金价格(权利金比率);“线上约定”是指用户与第三方交易机构敲定交易规模与交易价格后,需要使用授权邮箱发送正式的交易申请邮件到第三方交易机构规定的邮箱,完成双方的交易约定。其中交易约定的内容包括标的名称、期限、执行价、衍生品结构名称、规模、期权报价、期权金和交易时间。通过以上过程虽然可以构成完整的询价交易流程,但是这个流程存在相当程度的操作性风险。例如,用户在进行线上询价时,询价过程并不会被合法记录,虽然用户与第三方交易机构已经签署了协议,但在实际询价过程中容易出现由于发言失误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的悔约事件或价格纠纷等问题,因此目前的询价交易流程存在信息不透明、人工干预环节多、非标流程管控困难等问题,从而影响了询价交易的严谨性和交易效率。
[0087]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相关技术中提出了采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询价交易流程的技术方案。例如图1所示,相关技术中的该方案主要包括步骤110至步骤140,其中,在步骤110中,在用户与第三方交易机构进行询价交易之前,第三方交易机构会先对用户进行身份核实与准入核实;当通过对用户的身份核实与准入核实之后,在步骤120中,第三方交易机构会与用户签署交易主协议(例如SAC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并将双方所签署的协议合同进行区块上链,使得双方所签署的协议合同能够通过区块链实现合规管理与风险管理;然后,在步骤130中,用户与第三方交易机构进行询价交易;在双方完成询价交易之后,在步骤140中,第三方交易机构对交易产品进行管理与结算等处理。在该技术方案中,通过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询价交易流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信息不透明、人工干预环节多、非标流程管控困难等问题。然而,在该技术方案中,只是将双方在签约环节中所签署的协议合同进行上链存证,不足以规避例如在询价环节等其他环节中出现的操作风险;而且,在该技术方案中,双方都是基于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进行的直接交易,容易出现由于对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进行不当操作而导致的操作风险,因此容易影响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安全性。
[0088] 为了能够规避询价交易的各个环节的操作风险以及提高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安全性,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装置、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及计算机程序产品,当通过区块链接收第一对象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时,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当第一对象同意交易报价,与第一对象签订交易合约,对交易合约进行上链,并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由于第一对象发送的交易询价、向第一对象发送的交易报价以及与第一对象签订的交易合约,都是通过区块链进行的,因此可以减少人工干预,并且可以对询价交易流程的关键环节信息都进行上链存证,从而可以保证询价交易流程的真实性和防篡改,进而可以规避在询价交易的各个环节中出现的操作风险。另外,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的过程中,先确定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以及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然后根据交易合约对第一对象进行针对目标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并根据交易合约将目标数字藏品转入给第一对象,完成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询价交易,也就是说,在执行交易合约的过程中,是通过能够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和能够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来实现交易合约的执行的,因此可以避免直接使用数字资产和数字资源来执行交易合约,从而可以降低对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操作风险,进而可以提高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安全性。
[0089] 参照图2,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实施环境的示意图。该实施环境可以包括多个用户终端101、资源托管节点102、交易服务节点103、管控节点104和审计节点105,用户终端101、资源托管节点102和交易服务节点103两两之间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方式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连接,交易服务节点103分别与管控节点104和审计节点105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方式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连接。其中,用户终端101、资源托管节点102、交易服务节点103、管控节点104和审计节点105均可以为区块链中的节点,本实施例对此并不作具体限定。
[0090] 用户终端101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语音交互设备、智能家电、车载终端、飞行器等。可选地,用户终端101可以安装有询价交易客户端,用户通过询价交易客户端可以与交易服务节点103进行询价交易。
[0091] 资源托管节点102、交易服务节点103、管控节点104和审计节点105均可以是独立的物理服务器,也可以是多个物理服务器构成的服务器集群或者分布式系统,还可以是提供云服务、云数据库、云计算、云函数、云存储、网络服务、云通信、中间件服务、域名服务、安全服务、CDN(Content Delivery Network,内容分发网络)以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平台等基础云计算服务的云服务器。
[0092] 在用户终端101、资源托管节点102、交易服务节点103、管控节点104和审计节点105均为区块链中的节点的情况下,资源托管节点102、交易服务节点103、管控节点104和审计节点105在区块链中分别具有不同的角色权限。例如,资源托管节点102和交易服务节点
103可以作为区块链中的业务节点参与到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流程,并且资源托管节点102和交易服务节点103仅可以在区块链中查询各自的与业务相关的数据信息,从而可以对资源托管节点102和交易服务节点103的数据信息进行隔离保护,有效避免出现数据风险。管控节点104可以作为区块链中的共识节点,管控节点104可以在区块链中查询所有的数据信息,此外,管控节点104还可以通过设置相关的业务逻辑对整个询价交易处理流程进行动态管控,以及可以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制定不同的管控方式。审计节点105可以作为区块链中的独立的见证节点,在得到其他业务节点的允许后,审计节点105可以获取业务节点的已上链信息,从而可以通过链上数据和实际系统数据的比对,实现对业务节点的审计处理。
[0093] 在询价交易流程的各个关键环节,资源托管节点102和交易服务节点103会对不同的关键环节信息进行上链存证,从而达到保证询价交易流程的真实性和防篡改的目的。例如,在询价交易前期,交易服务节点103可以将与用户终端101之间的电子签约信息和双方询价信息进行上链存证;在询价交易中期,交易服务节点103可以将用户终端101发送的交易指令和交易服务节点103的操作指令凭证进行上链存证;在询价交易后期,当交易到期后,资源托管节点102和交易服务节点103可以将交易结算信息进行上链存证。下面以资源托管节点102为托管银行、交易服务节点103为券商为例,将资源托管节点102和交易服务节点103所进行上链存证的关键环节信息进行具体说明。例如图3所示,图3示例性地示出了券商和托管银行所进行上链存证的关键环节信息。在图3中,在询价交易前期阶段310,券商可以将其与客户之间的电子签约信息311和双方询价信息312进行上链存证,其中双方询价信息312可以包括标的、期限、行权价、预计规模等信息;在询价交易中期阶段320,券商可以将客户发送的交易指令321和券商的操作指令凭证322进行上链存证,其中客户发送的交易指令321可以包括本金金额、标的、期限、交易时间区间、行权价、是否限价、预计规模等信息,券商的操作指令凭证322可以包括客户资金到账流水凭证、对冲交易建仓记录等信息。在询价交易后期阶段330,当交易到期后,券商和托管银行可以根据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资金的清结算,并对相应的结算信息331进行上链操作,例如,托管银行会根据券商发送的指令进行到期资金的划转,此时,该划转的凭证(即结算信息331)会作为交易后的重要数据凭证而被进行上链操作,此外,当由于市场波动或者客户与券商双方违约等异常情况而导致交易终止时,交易终止记录332也会作为交易后的重要数据凭证而被进行上链操作,其中交易终止记录332可以包括终止日期、原因、资金结算流水等信息。
[0094] 在询价交易流程的各个关键环节,不同的节点会调用区块链中的不同智能合约以执行不同的交易任务,从而达到减少人工干预的目的。例如,在询价交易前期,交易服务节点103可以调用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来实现交易服务节点103与用户终端101之间的交易主协议和相关补充协议等的签订;在询价交易中期,交易服务节点103可以调用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来实现交易服务节点103与用户终端101之间的交易合约的签订;在询价交易后期,资源托管节点102可以调用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来进行交易的结算处理。另外,管控节点104能够对询价交易流程的整体过程进行实施管控,并可以通过调用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来对流程中的风险交易进行及时干预;审计节点105则能够调用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来对各个业务节点的合约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审查。下面以资源托管节点102为托管银行、交易服务节点103为券商、管控节点104为管控机构、审计节点105为内外部审计中心为例,对各节点在询价交易流程中所调用的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进行具体说明。例如图4所示,图4示例性地示出了券商和托管银行等节点在询价交易流程中所调用的区块链中的智能合约。在图
4中,在询价交易前期阶段410,券商可以调用区块链中的交易合约协定智能合约411来与客户协定交易合约,在交易合约包括原始的电子签约信息和双方询价信息的基础上,还可以在交易合约中约定该交易合约的触发条件,例如双方需要满足资金已划转到账的条件,才会执行该交易合约;在询价交易中期阶段420,券商可以调用区块链中的报价智能合约421和交易撮合智能合约422来实现券商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合约的签订,其中,报价智能合约
421和交易撮合智能合约422均可以为事先约定的模板,在确定了报价和时间等信息后,将这些信息作为参数填入到该模板中,从而形成了完整的合约;在询价交易后期阶段430,当交易到期后,托管银行可以调用区块链中的交易结算智能合约431来进行交易的结算处理,可以避免人工操作资金而导致出现操作风险,另外,托管银行还可以调用区块链中的风险交易冻结智能合约432来对交易进行实时动态管控,一旦发现交易风险,即可执行风险交易冻结智能合约432来冻结交易双方的交易合约。另外,管控机构能够对询价交易流程的整体过程进行实施管控,并可以通过调用区块链中的风险预警智能合约441来对流程中的风险交易进行及时干预;内外部审计中心则能够调用区块链中的风险预警智能合约442来对各个业务节点的合约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审查。
[0095] 参照图5所示,图5是一个例子提供的用于执行询价交易处理方法的架构平台的示意图。在图5中,该架构平台可以包括第一券商510、第二券商520、托管银行530、管控机构540和内外部审计中心550。第一券商510、第二券商520、托管银行530、管控机构540和内外部审计中心550均为区块链中的节点,第一券商510、第二券商520、托管银行530、管控机构
540和内外部审计中心550形成双层链架构,其中,双层链架构是指,第一券商510、第二券商
520和托管银行530均作为区块链中的业务节点,并且区块链中的业务节点仅具有查询和上链与其相关的业务数据的权限;管控机构540和内外部审计中心550作为区块链中的见证节点,可对区块链上的全量数据或者业务节点授权可看的业务数据进行查询。第一券商510内部设置有第一电子签约系统511、第一询价交易系统512和第一区块链业务节点软件开发工具包513,第二券商520内部设置有第二电子签约系统521、第二询价交易系统522和第二区块链业务节点软件开发工具包523,托管银行530内部设置有资源托管系统531、资源结算系统532和银行业务节点软件开发工具包533,管控机构540设置有管控机构节点541,内外部审计中心550设置有审计见证节点551。
[0096] 在如图5所示的架构平台中,当业务人员登录业务节点中的相关系统时,例如登录第一券商510中的第一电子签约系统511或者第二券商520的第二询价交易系统522等系统时,业务人员所登录的业务节点会同步执行对应的软件开发工具包,然后通过对应的软件开发工具包将询价交易中的关键信息进行上链存证,其中,进行上链存证的关键信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签约信息、询价信息、客户提供的交易指令、券商的操作记录、银行账户变动信息等多种信息。另外,管控机构540可以通过其内部的管控机构节点541,内外部审计中心
550可以通过其内部的审计见证节点551,获取实时上链信息,从而可以将获取得到的实时上链信息作为管控或者审计的实质依据。
[0097] 参照图6所示,在一应用场景中,假设用户终端601是智能手机,并且用户终端601安装有询价交易客户端。在用户利用用户终端601通过区块链向交易服务节点603发送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的情况下,当该目标数字资产是交易服务节点603发行的数字资产时,交易服务节点603可以先通过区块链接收该交易询价,然后根据该交易询价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从链外数据获取节点中获取链外数据,并根据该链外数据生成针对该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接着通过区块链将该交易报价发送给用户终端601;当用户通过用户终端601同意了该交易报价,交易服务节点603会通过用户终端601与用户签订交易合约,并对该交易合约进行上链,以便于可以在区块链中执行该交易合约,其中,该交易合约包括对该目标数字资产进行交易时所需的目标数字资源。该交易合约被执行的过程中,交易服务节点603会先确定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以及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然后根据该交易合约对用户进行针对该目标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并根据交易合约将该目标数字藏品转入给用户,完成针对该目标数字资产的询价交易。
[0098] 参照图7所示,在另一应用场景中,假设用户终端701是智能手机,并且用户终端701安装有询价交易客户端。在第一用户利用用户终端701通过区块链向交易服务节点703发送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的情况下,当该目标数字资产是第二用户通过交易服务节点703挂单出售的数字资产时,交易服务节点703可以先通过区块链接收该交易询价,然后根据该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获取第二用户对该目标数字资产的出售报价,并根据该出售报价得到针对该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接着通过区块链将该交易报价发送给用户终端
701;当第一用户通过用户终端701同意了该交易报价,交易服务节点703会通过用户终端
701与第一用户签订交易合约,并对该交易合约进行上链,以便于可以在区块链中执行该交易合约,其中,该交易合约包括对该目标数字资产进行交易时所需的目标数字资源。该交易合约被执行的过程中,交易服务节点703会先确定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以及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然后根据该交易合约对第一用户进行针对该目标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并根据交易合约将该目标数字藏品转入给第一用户;同时,交易服务节点703还会根据该交易合约在第二用户的虚拟资源账户中增加该目标虚拟资源,并且在第二用户的数字藏品账户中扣减该目标数字藏品,此时,完成针对该目标数字资产的询价交易。
[0099]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各个具体实施方式中,当涉及到需要根据目标对象(例如用户等)的属性信息或属性信息集合等与目标对象的特性相关的数据进行相关处理时,都会先获得目标对象的许可或者同意,而且,对这些数据的收集、使用和处理等,都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此外,当本发明实施例需要获取目标对象的属性信息时,会通过弹窗或者跳转到确认页面等方式获得目标对象的单独许可或者单独同意,在明确获得目标对象的单独许可或者单独同意之后,再获取用于使本发明实施例能够正常运行的必要的目标对象的相关数据。
[0100] 图8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的流程图,该询价交易处理方法可以由交易服务节点(例如券商等)执行,在本发明实施例中,以该方法由交易服务节点执行为例进行说明。参照图8,该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步骤810至步骤830。
[0101] 步骤810:通过区块链接收第一对象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
[0102] 在一实施例中,通过区块链接收第一对象发送的交易询价,并且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可以使得双方的询价信息能够通过区块链进行,从而可以减少人工干预,并且,由于双方通过区块链进行的询价信息会被保存到区块链上,因此可以实现对询价交易流程的关键环节信息的上链存证,从而可以保证询价交易流程的真实性和防篡改,进而可以规避在询价交易的各个环节中出现的操作风险。
[0103] 在一实施例中,可以通过定时同步区块链数据的方式来接收第一对象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或者可以通过条件触发的方式来接收第一对象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可以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而进行适当的选择,此处不作具体限定。当通过定时同步区块链数据的方式来接收第一对象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预先设置一个数据同步时间,每当到达该数据同步时间,交易服务节点都会将区块链上的区块链数据同步到本地,当检测到区块链数据中包含有第一对象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交易服务节点可以在区块链数据中获取该交易询价,完成对交易询价的接收。通过定时同步区块链数据的方式来接收交易询价,可以避免漏接交易询价的情况,从而有利于交易服务节点与第一对象之间的询价交易的有效进行。或者,当通过条件触发的方式来接收第一对象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持续检测区块链中各个区块中的交易信息,当检测到交易地址为交易服务节点的地址的交易信息,并且该交易信息是交易询价,即可触发交易服务节点在对应的区块中获取该交易询价,完成对交易询价的接收。通过条件触发的方式来接收交易询价,可以提高交易询价的接收及时性,从而有利于交易服务节点与第一对象之间的询价交易的有效进行。
[0104] 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对象通过区块链发送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时,第一对象可以先利用相关的终端设备将交易询价作为区块的交易内容打包进区块中,得到待上链区块,然后将该待上链区块广播给区块链中的共识节点进行共识处理,当区块链中的共识节点达成对该待上链区块的共识,第一对象再通过该终端设备将该待上链区块添加到区块链,此时,完成了对交易询价的上链,因此,交易服务节点可以通过查询区块链数据的方式在区块链中接收该交易询价。通过采用将交易询价进行上链的方式发送给交易服务节点,可以使得第一对象所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能够被上链存证,因此可以保证交易询价的真实性和防篡改。
[0105] 在一实施例中,当目标数字资产是交易服务节点发行的数字资产(例如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时,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06] 先根据交易询价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一链外数据请求;
[0107] 然后接收链外数据获取节点根据第一链外数据请求获取到的第一链外数据,并根据第一链外数据生成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
[0108] 接着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
[0109] 在一实施例中,第一链外数据可以是目标数字资产的单价数据,如果交易报价也是单价数据,那么在根据第一链外数据生成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时,可以直接将该第一链外数据作为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例如,假设第一链外数据是每手10000,那么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为每手10000(单价数据);如果交易报价是总价数据,那么在根据第一链外数据生成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时,可以计算第一链外数据和目标数字资产的乘积,从而得到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例如,假设第一链外数据是每手10000,目标数字资产的数量为10,那么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为100000(总价数据)。
[0110] 在一实施例中,在根据交易询价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一链外数据请求时,可以先对交易询价进行合法性验证,当通过了合法性验证,再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一链外数据请求。例如,可以先对第一对象进行地址验证,如果通过了对第一对象的地址验证,说明通过了对交易询价的合法性验证,因此交易服务节点可以根据该交易询价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一链外数据请求;如果没有通过对第一对象的地址验证,说明该交易询价可能不是由第一对象发起的,为了保障区块链的数据安全,可以认为没有通过对该交易询价的合法性验证,所以交易服务节点可以不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一链外数据
请求,并且可以发出用于指示该交易询价可能不是第一对象发起的合法交易询价的提醒消息。由于在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一链外数据请求之前,先对第一对象进行地址验证,在确定交易询价是合法的情况下再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一链外数据请求,因此可以起到保障区块链的数据安全的作用。
[0111] 在一实施例中,在对第一对象进行地址验证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先获取本地保存的第一对象的地址信息,并且获取交易询价中记录的第一对象的地址信息,然后将两个地址信息进行比较,当两个地址信息相一致,可以确定通过了对第一对象的地址验证,如果两个地址信息不一致,则可以确定没有通过对第一对象的地址验证。通过比较本地保存的第一对象的地址信息和交易询价中记录的第一对象的地址信息的一致性,可以准确判断交易询价的合法性,从而可以保障区块链的数据安全。
[0112] 在一实施例中,当目标数字资产是第二对象通过交易服务节点挂单出售的数字资产(例如股票、证券等金融产品)时,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0113] 先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获取目标数字资产所对应的目标数字藏品的出售报价,其中目标数字藏品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目标数字藏品和目标数字资产都归属于第二对象;
[0114] 然后根据出售报价得到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
[0115] 接着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
[0116] 在一实施例中,交易询价中可以包括目标数字资产的信息内容,在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获取目标数字资产所对应的目标数字藏品的出售报价时,可以先根据交易询价中的目标数字资产确定对应的目标数字藏品,然后在区块链中获取第二对象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出售报价。在获取到第二对象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出售报价之后,该出售报价即为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在该实施例中,第二对象通过交易服务节点挂单出售的目标数字资产是以目标数字藏品的形式来表示的,因此可以避免后续步骤直接使用目标数字资产来执行交易合约,从而可以降低对数字资产的操作风险,进而可以提高数字资产的安全性。
[0117] 在一实施例中,交易服务节点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先将交易报价作为区块的交易内容打包进区块中,得到待上链区块,然后将该待上链区块广播给区块链中的共识节点进行共识处理,当区块链中的共识节点达成对该待上链区块的共识,交易服务节点再将该待上链区块添加到区块链,此时,完成了对交易报价的上链,因此,第一对象可以通过查询区块链数据的方式在区块链中接收该交易报价。通过采用将交易报价进行上链的方式发送给第一对象,可以使得交易服务节点所发送的交易报价能够被上链存证,因此可以保证交易报价的真实性和防篡改。
[0118] 步骤820:当第一对象同意交易报价,与第一对象签订交易合约,对交易合约进行上链,并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其中,交易合约包括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交易时所需的目标数字资源。
[0119] 在一实施例中,在第一对象同意交易报价后,交易服务节点可以与第一对象签订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合约,并且将该交易合约进行上链存证,从而可以保证交易合约的真实性和防篡改;此外,在将交易合约进行上链存证之后,交易服务节点可以通过区块链执行该交易合约,从而可以减少人工干预,有效规避人工操作所导致出现的操作风险。
[0120] 在一实施例中,交易合约中除了可以包括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交易时所需的目标数字资源(例如本金金额)之外,还可以包括标的(即目标数字资产)、期限、交易时间区间、行权价、是否限价、预计规模、执行触发条件等信息。
[0121] 在一实施例中,与第一对象签订交易合约时,可以先根据交易报价与第一对象协定合约内容,然后在合约内容中设置触发条件信息,得到交易合约,其中,触发条件信息描述有执行交易合约的触发条件。在一实施例中,在根据交易报价与第一对象协定合约内容时,可以先根据目标数字资产的类型获取对应的交易合约模板,其中交易合约模板可以包括本金金额、标的、期限、交易时间区间、行权价、是否限价、预计规模等多种待约定信息,然后根据交易报价与第一对象针对交易合约模板中的各种待约定信息进行协定,从而完成双方关于合约内容的协定。当双方完成对合约内容的协定后,交易服务节点可以将协定后的各种待约定信息作为参数填入到交易合约模板中,得到候选交易合约,此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在候选交易合约的合约内容中设置触发条件信息得到完成签订的交易合约,使得交易合约在满足对应的触发条件后才会被执行,例如双方需要满足资金已划转到账的条件,才会执行该交易合约。由于交易合约会在满足对应的触发条件后自动被执行,因此可以减少人工干预,有效规避人工操作所导致出现的操作风险。
[0122] 下面以一个具体例子对交易服务节点与第一对象签订交易合约的过程进行解释说明。
[0123] 参照图9所示,图9是一个具体例子提供的交易服务节点与第一对象签订交易合约的过程示意图。在图9中,以目标数字资产为股票、交易服务节点为券商、第一对象为投资者为例进行说明。假设股票X的当前价格为每手1万,投资者初始拥有600万资金,券商初始拥有的股票为3000手,那么券商与投资者签订针对股票X的交易合约的过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910至步骤930。
[0124] 步骤910:券商向区块链发起创建交易合约的请求。
[0125] 该步骤中,该交易合约的合约内容可以包括合约期限、合约标的、初始架构、互换规模和固定收益,其中合约期限为1年,合约标的为股票X,初始架构为每手1万,互换规模为3000手,固定收益为百分之8。在区块链接收到券商发送的请求而成功创建交易合约之后,券商会通过区块链执行该交易合约,在执行该交易合约之后,券商中的股票X会减少3000手,并且投资者的资产账户会增加3000手股票X,其中,投资者的资产账户所增加的3000手股票X会暂时处于冻结状态,即投资者的资产账户所增加的3000手股票X暂时不可被交易。
[0126] 步骤920:投资者通过区块链向券商的区块链地址转账600万资金凭证。
[0127] 该步骤中,在投资者通过区块链向券商的区块链地址转账600万资金凭证之后,券商会通过区块链继续执行该交易合约,在完成对该交易合约的执行之后,投资者的资金账户会减少600万资金凭证,此时投资者的资金账户的余额为0,而券商的资金账户则会增加600万资金凭证,此时券商的资金账户的余额为600万资金凭证,其中,券商的资金账户中的
600万资金凭证会处于非冻结状态,即券商可对该600万资金凭证进行操作。
[0128] 步骤930:区块链向投资者发送链上合约签署成功的通知信息。
[0129] 该步骤中,当券商通过区块链完成对该交易合约的执行之后,区块链可以向投资者发送链上合约签署成功的通知信息,使得投资者能够清楚已经与券商成功签署了交易合约,并且该交易合约会按照具体的合约内容进行相应的执行逻辑。
[0130] 在本具体例子中,在券商与投资者通过区块链完成了交易合约的签署之后,由于区块链会在交易合约满足对应的触发条件之后,自动执行该交易合约,因此可以减少人工干预,从而可以有效规避人工操作所导致出现的操作风险。
[0131] 步骤830: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的过程中,确定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以及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根据交易合约对第一对象进行针对目标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并根据交易合约将目标数字藏品转入给第一对象。
[0132] 在一实施例中,当交易服务节点将交易合约进行上链之后,交易服务节点可以通过区块链执行该交易合约,其中,在执行该交易合约的过程中,可以先确定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以及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然后根据交易合约对第一对象进行针对目标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并根据交易合约将目标数字藏品转入给第一对象,完成相应的记账动作,保证账务平衡,此时,完成了第一对象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询价交易。由于在执行交易合约的过程中,是通过能够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和能够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来实现交易合约的执行的,因此可以避免直接使用数字资产和数字资源来执行交易合约,从而可以降低对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操作风险,进而可以提高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安全性。
[0133] 在一实施例中,交易服务节点中可以设置有虚拟资产发行与回收模块、虚拟资金发行与回收模块和链上虚拟账户模块,虚拟资产发行与回收模块用于对流通于区块链的数字藏品进行发行或者回收,虚拟资金发行与回收模块用于对流通于区块链的虚拟资源进行发行或者回收,链上虚拟账户模块用于为用户提供数字藏品账户和虚拟资源账户,其中,数字藏品账户用于记录用户所具有的数字藏品,虚拟资源账户用于记录用户所具有的虚拟资源,数字藏品用于表征数字资产,虚拟资源用于表征数字资源,也就是说,当第一对象通过区块链对数字资产或者数字资源进行交易时,交易服务节点并不会直接使用数字资产或者数字资源进行交易,而是会先将数字资产映射为数字藏品,以及将数字资源映射为虚拟资源,再利用数字藏品或者虚拟资源在区块链中进行交易。此外,在利用数字藏品和虚拟资源在区块链中进行交易时,数字藏品账户和虚拟资源账户会根据数字藏品和虚拟资源的使用情况而进行相应的记账动作,从而保证用户的账务平衡。
[0134] 在一实施例中,当目标数字藏品归属于第二对象时,即目标数字资产归属于第二对象时,第一对象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询价交易,实际上是第一对象与第二对象之间的询价交易,在签署了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合约之后,目标虚拟资源与目标数字藏品的流转会在第一对象与第二对象之间进行,因此,交易服务节点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的过程中,在实现第一对象的数字藏品和虚拟资源之间的记账动作时,还会根据交易合约在第二对象的第二虚拟资源账户中增加该目标虚拟资源,并且根据交易合约在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扣减该目标数字藏品,完成第二对象的数字藏品和虚拟资源之间的记账动作,保证第二对象的账务平衡。
[0135] 在一实施例中,当目标数字藏品归属于第二对象时,即目标数字资产归属于第二对象时,交易服务节点所起到的作用,实际上是通过区块链撮合第一对象与第二对象之间的交易的作用。下面以一个具体例子对通过区块链撮合第一对象与第二对象之间的交易的过程进行解释说明。
[0136] 参照图10所示,图10是一个具体例子提供的通过区块链撮合第一对象与第二对象之间的交易的过程示意图。在图10中,以第一对象为投资者A、第二对象为投资者B为例进行说明。通过区块链撮合第一对象与第二对象之间的交易的过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1010至步骤1040。
[0137] 步骤1010:投资者B通过区块链发出挂单出售目标数字藏品的出售请求。
[0138] 该步骤中,投资者B通过区块链请求挂单出售的目标数字藏品的单价以及数量,可以由投资者B自行设置,此处不作具体限定,例如,可以设置被挂单出售的目标数字藏品的单价为10,数量为1000。在投资者B通过区块链请求挂单出售目标数字藏品之后,投资者B的数字藏品账户中的该目标数字藏品会暂时处于冻结状态,即投资者B暂时不可对该目标数字藏品进行其他操作。
[0139] 步骤1020:投资者A通过区块链发出购买目标数字藏品的购买请求。
[0140] 该步骤中,投资者A通过区块链请求购买的目标数字藏品的单价即是投资者B所设置的单价,而投资者A通过区块链请求购买的目标数字藏品的数量,则可以由投资者A自行设置,但该数量不能超过投资者B所挂单出售的目标数字藏品的数量。例如,投资者A可以设置请求购买的目标数字藏品的数量为100。在投资者A通过区块链请求购买目标数字藏品之后,投资者A的虚拟资源账户中与请求购买的目标数字藏品等价的目标虚拟资源会暂时处于冻结状态,即投资者A暂时不可对该目标虚拟资源进行其他操作。例如,假设投资者A以单价为10购买100个目标数字藏品,那么投资者A的虚拟资源账户中数量为1000的目标虚拟资源会暂时处于冻结状态。
[0141] 步骤1030:区块链根据投资者B的出售请求和投资者A的购买请求,对投资者B和投资者A进行交易撮合。
[0142] 该步骤中,区块链对投资者B和投资者A进行交易撮合时,投资者B和投资者A会根据出售请求和购买请求通过区块链进行对应的交易合约的签署。
[0143] 步骤1040:区块链根据投资者B和投资者A的交易合约进行交易结算。
[0144] 该步骤中,区块链根据投资者B和投资者A的交易合约进行交易结算时,会完成投资者B和投资者A之间的记账动作。例如,假设投资者B挂单出售的目标数字藏品的单价为10,数量为1000,投资者A请求购买的目标数字藏品的数量为100,那么,投资者B的虚拟资源账户会增加数量为1000的虚拟资源,投资者B的订单信息可以包括:目标数字藏品卖出,数量减少100,剩余目标数字藏品的数量为900,已成交的数量为100。此时,投资者A的虚拟资源账户会减少数量为1000的目标虚拟资源,并且投资者A的数字藏品账户会增加数量为100的目标数字藏品,投资者A的订单信息可以包括:目标数字藏品买入,虚拟资源数量减少
1000,已成交的目标数字藏品的数量为100。
[0145] 在本具体例子中,由于交易双方通过能够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和能够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来实现交易合约的执行,因此可以避免直接使用数字资产和数字资源来执行交易合约,从而可以降低对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操作风险,进而可以提高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安全性。
[0146]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包括前面步骤810至步骤830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当通过区块链接收第一对象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时,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当第一对象同意交易报价,与第一对象签订交易合约,对交易合约进行上链,并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由于第一对象发送的交易询价、向第一对象发送的交易报价以及与第一对象签订的交易合约,都是通过区块链进行的,因此可以减少人工干预,并且可以对询价交易流程的关键环节信息都进行上链存证,从而可以保证询价交易流程的真实性和防篡改,进而可以规避在询价交易的各个环节中出现的操作风险。另外,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的过程中,先确定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以及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然后根据交易合约对第一对象进行针对目标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并根据交易合约将目标数字藏品转入给第一对象,完成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询价交易,也就是说,在执行交易合约的过程中,是通过能够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和能够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来实现交易合约的执行的,因此可以避免直接使用数字资产和数字资源来执行交易合约,从而可以降低对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操作风险,进而可以提高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安全性。
[0147] 在一实施例中,该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0148] 响应于接收到第一对象转入的目标数字资源,根据目标数字资源生成目标虚拟资源;
[0149] 通过区块链将目标虚拟资源分配到第一对象的第一虚拟资源账户。
[0150] 在一实施例中,当第一对象希望通过交易服务节点执行询价交易时,第一对象需要先往交易服务节点为第一对象提供的第一数字资源账户转入数字资源,以便于交易服务节点通过区块链处理第一对象的询价交易时,可以使用第一对象的第一数字资源账户中的数字资源作为交易依据。
[0151] 在一实施例中,为了避免直接使用第一数字资源账户中的数字资源来执行询价交易而可能导致的针对数字资源的操作风险,在第一对象转入目标数字资源之后,交易服务节点可以先根据转入的目标数字资源生成对应的目标虚拟资源,然后通过区块链将目标虚拟资源分配到第一对象的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以便于后续步骤可以使用第一对象的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的虚拟资源来进行询价交易,从而可以避免直接使用数字资源来执行询价交易,降低对数字资源的操作风险,进而可以提高数字资源的安全性。
[0152] 在一实施例中,第一对象转入目标数字资源时,是向与交易服务节点签署了托管合约的资源托管节点转入目标数字资源。具体地,交易服务节点与资源托管节点签署了托管合约之后,资源托管节点内部会为交易服务节点开通一个资源账户,交易服务节点可以通过该资源账户进行资源操作。当第一对象转入目标数字资源时,第一对象会向资源托管节点中的该资源账户转入目标数字资源,当资源托管节点接收到第一对象转入的目标数字资源之后,资源托管节点会在该资源账户中增加该目标数字资源,并向交易服务节点发送第一对象转入了目标数字资源的通知信息,当交易服务节点接收到该通知信息后,交易服务节点即可确认第一对象完成了目标数字资源的转入,此时,交易服务节点会根据该目标数字资源生成对应的目标虚拟资源,并通过区块链将该目标虚拟资源分配到第一对象的第一虚拟资源账户。
[0153] 在一实施例中,根据目标数字资源生成目标虚拟资源,可以有不同的实施方式,此处不作具体限定。例如,可以通过预设的数据映射表对目标数字资源进行映射得到对应的目标虚拟资源,或者可以通过对目标数字资源进行同态加密得到对应的目标虚拟资源。
[0154] 在一实施例中,当通过预设的数据映射表对目标数字资源进行映射得到对应的目标虚拟资源时,可以在预设的数据映射表中查找目标数字资源,当在数据映射表中查找到目标数字资源,在数据映射表中获取目标数字资源对应的目标虚拟资源。其中,预先构建的数据映射表中可以包括原始数据和映射数据,原始数据和映射数据为一一对应的关系,例如原始数据为100时,映射数据可以为5;原始数据为200时,映射数据可以为10;等等。当根据目标数字资源生成目标虚拟资源时,先在数据映射表的原始数据中查找目标数字资源,当在数据映射表的原始数据中查找到目标数字资源后,在数据映射表中获取该原始数据对应的映射数据,该映射数据即为根据目标数字资源生成的目标虚拟资源。
[0155] 在一实施例中,当通过对目标数字资源进行同态加密得到对应的目标虚拟资源时,可以先对目标数字资源进行同态加密得到加密数据,然后将该加密数据作为目标数字资源对应的目标虚拟资源,或者,可以先对目标数字资源进行同态加密得到加密数据,然后对该加密数据进行映射得到加密映射数据,接着将该加密映射数据作为目标数字资源对应的目标虚拟资源。
[0156] 在一实施例中,交易服务节点通过区块链将目标虚拟资源分配到第一对象的第一虚拟资源账户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先将目标虚拟资源作为区块的交易内容打包进区块中,并且在该区块中填充交易地址为第一对象的第一虚拟资源账户的地址,得到待上链区块,然后将该待上链区块广播给区块链中的共识节点进行共识处理,当区块链中的共识节点达成对该待上链区块的共识,交易服务节点再将该待上链区块添加到区块链,此时,目标虚拟资源在区块链中被分配到了第一对象的第一虚拟资源账户。通过采用将目标虚拟资源进行上链的方式分配给第一对象,可以使得被分配给第一对象的目标虚拟资源能够被上链存证,因此可以保证第一对象对目标虚拟资源的所有权的真实性和防篡改。
[0157] 在一实施例中,在目标数字资产归属于第二对象的情况下,该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0158] 响应于第二对象请求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上链,根据目标数字资产生成目标数字藏品;
[0159] 通过区块链将目标数字藏品分配到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并在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资产账户中扣减目标数字资产。
[0160] 在一实施例中,当第二对象希望通过交易服务节点进行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挂单出售时,为了保证待出售的目标数字资产的真实性和防篡改,第二对象需要先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上链,使得交易服务节点可以通过区块链处理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询价交易,从而可以保证询价交易流程的真实性和防篡改。
[0161] 在一实施例中,为了避免直接使用数字资产来执行询价交易而可能导致的针对数字资产的操作风险,在接收到第二对象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上链请求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先根据第二对象的目标数字资产生成对应的目标数字藏品,然后通过区块链将目标数字藏品分配到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并且在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资产账户中扣减该目标数字资产,以便于后续步骤可以使用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的数字藏品来进行询价交易,从而可以避免直接使用数字资产来执行询价交易,降低对数字资产的操作风险,进而可以提高数字资产的安全性。
[0162] 在一实施例中,根据目标数字资产生成目标数字藏品,可以有不同的实施方式,此处不作具体限定。例如,可以通过预设的数据映射表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映射得到对应的目标数字藏品,或者可以通过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同态加密得到对应的目标数字藏品。
[0163] 在一实施例中,当通过预设的数据映射表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映射得到对应的目标数字藏品时,可以在预设的数据映射表中查找目标数字资产,当在数据映射表中查找到目标数字资产,在数据映射表中获取目标数字资产对应的目标数字藏品。其中,预先构建的数据映射表中可以包括原始数据和映射数据,原始数据和映射数据为一一对应的关系,例如原始数据为100时,映射数据可以为5;原始数据为200时,映射数据可以为10;等等。当根据目标数字资产生成目标数字藏品时,先在数据映射表的原始数据中查找目标数字资产,当在数据映射表的原始数据中查找到目标数字资产后,在数据映射表中获取该原始数据对应的映射数据,该映射数据即为根据目标数字资产生成的目标数字藏品。
[0164] 在一实施例中,当通过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同态加密得到对应的目标数字藏品时,可以先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同态加密得到加密数据,然后将该加密数据作为目标数字资产对应的目标数字藏品,或者,可以先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同态加密得到加密数据,然后对该加密数据进行映射得到加密映射数据,接着将该加密映射数据作为目标数字资产对应的目标数字藏品。
[0165] 在一实施例中,交易服务节点通过区块链将目标数字藏品分配到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先将目标数字藏品作为区块的交易内容打包进区块中,并且在该区块中填充交易地址为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的地址,得到待上链区块,然后将该待上链区块广播给区块链中的共识节点进行共识处理,当区块链中的共识节点达成对该待上链区块的共识,交易服务节点再将该待上链区块添加到区块链,此时,目标数字藏品在区块链中被分配到了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通过采用将目标数字藏品进行上链的方式分配给第二对象,可以使得被分配给第二对象的目标数字藏品能够被上链存证,因此可以保证第二对象对目标数字藏品的所有权的真实性和防篡改。
[0166] 下面以一个具体例子描述对目标虚拟资源与目标数字藏品进行上链的具体过程。
[0167] 参照图11所示,图11是一个具体例子提供的对目标虚拟资源与目标数字藏品进行上链的过程示意图。在图11中,以第一对象为投资者A、第二对象为投资者B、目标数字资产为证券、目标数字资源为资金、交易服务节点为券商、资源托管节点为托管银行为例进行说明。对目标虚拟资源与目标数字藏品进行上链的过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1110至步骤1190。
[0168] 步骤1110:投资者B向券商购买数量为1000的证券X。
[0169] 步骤1120:券商内部根据证券X生成数字藏品X’,其中数字藏品X’的数量为1000。
[0170] 步骤1130:券商内部在投资者B的证券账户中扣除数量为1000的证券X。
[0171] 步骤1140:券商通过区块链将数量为1000的数字藏品X’发行到投资者B的数字藏品账户。
[0172] 步骤1150:投资者A向券商发送资金为10000的入金请求。
[0173] 步骤1160:券商根据入金请求向托管银行发送资金为10000的入金指令。
[0174] 步骤1170:托管银行根据入金指令将投资者A的数量为10000的资金,转入到券商的资金账户。
[0175] 步骤1180:托管银行向券商发送资金到账通知。
[0176] 步骤1190:券商根据资金到账通知生成数量为10000的虚拟资源,并通过区块链将数量为10000的虚拟资源发行到投资者A的虚拟资源账户。
[0177] 在本具体例子中,券商先将投资者的数字资源映射为虚拟资源,以及将投资者的数字资产映射为数字藏品,然后通过区块链将虚拟资源和数字藏品发行到投资者的对应区块链账户中,使得投资者在通过区块链进行询价交易时,可以仅使用能够表征数字资产的数字藏品和能够表征数字资源的虚拟资源来实现,避免直接使用数字资产和数字资源来执行询价交易,从而可以降低对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操作风险,进而可以提高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安全性。
[0178] 在一实施例中,该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0179] 响应于第一对象通过区块链对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的待转出虚拟资源发起转出处理,在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扣减待转出虚拟资源;
[0180] 根据待转出虚拟资源向第一对象的第一数字资源账户转入第一数字资源,其中,第一数字资源与待转出虚拟资源等价;
[0181] 在区块链中销毁待转出虚拟资源。
[0182] 在一实施例中,当第一对象不再打算通过区块链执行询价交易时,第一对象可以通过区块链对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的待转出虚拟资源发起转出处理,使得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的待转出虚拟资源能够转换成对应等价的数字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当交易服务节点接收到第一对象通过区块链发送的针对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的待转出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请求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在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扣减该待转出虚拟资源,然后根据该待转出虚拟资源向第一对象的第一数字资源账户转入等价的第一数字资源,完成针对待转出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由于通过第一虚拟资源账户和第一数字资源账户之间的记账动作实现了待转出虚拟资源与第一数字资源之间的账务平衡,因此区块链中不会再流通该待转出虚拟资源,所以,交易服务节点可以通过区块链销毁该待转出虚拟资源。
[0183] 在一实施例中,待转出虚拟资源可以是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未被冻结的所有虚拟资源,也可以是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未被冻结的部分虚拟资源,可以根据第一对象的实际使用需要而确定,此处不作具体限定。例如,假设第一对象的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存储有数量为1000的虚拟资源,并且所有这些虚拟资源都处于未被冻结的状态,那么待转出虚拟资源可以是数量为1000的虚拟资源,或者可以是数量为100的虚拟资源,或者可以是数量为10的虚拟资源,等等。
[0184] 在一实施例中,该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0185] 响应于第二对象通过区块链对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的待转出数字藏品发起转出处理,在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扣减待转出数字藏品;
[0186] 根据待转出数字藏品向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资产账户转入第二数字资产,其中,第二数字资产与待转出数字藏品等价;
[0187] 在区块链中销毁待转出数字藏品。
[0188] 在一实施例中,当第二对象不再打算通过区块链执行询价交易时,第二对象可以通过区块链对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的待转出数字藏品发起转出处理,使得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的待转出数字藏品能够转换成对应等价的数字资产。在这种情况下,当交易服务节点接收到第二对象通过区块链发送的针对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的待转出数字藏品的转出处理请求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在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扣减该待转出数字藏品,然后根据该待转出数字藏品向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资产账户转入等价的第二数字资产,完成针对待转出数字藏品的转出处理,由于通过第二数字藏品账户和第二数字资产账户之间的记账动作实现了待转出数字藏品与第二数字资产之间的账务平衡,因此区块链中不会再流通该待转出数字藏品,所以,交易服务节点可以通过区块链销毁该待转出数字藏品。
[0189] 在一实施例中,待转出数字藏品可以是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未被冻结的所有数字藏品,也可以是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未被冻结的部分数字藏品,可以根据第二对象的实际使用需要而确定,此处不作具体限定。例如,假设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存储有数量为10000的数字藏品,并且所有这些数字藏品都处于未被冻结的状态,那么待转出数字藏品可以是数量为10000的数字藏品,或者可以是数量为1000的数字藏品,或者可以是数量为100的数字藏品,等等。
[0190] 下面以一个具体例子描述对待转出虚拟资源与待转出数字藏品进行转出处理的具体过程。
[0191] 参照图12所示,图12是一个具体例子提供的对待转出虚拟资源与待转出数字藏品进行转出处理的过程示意图。在图12中,以第一对象为投资者A、第二对象为投资者B、交易服务节点为券商、资源托管节点为托管银行为例进行说明。假设投资者B具有数量为900的待转出数字藏品,投资者A具有数量为9000的待转出虚拟资源,那么对待转出虚拟资源与待转出数字藏品进行转出处理的过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1201至步骤1211。
[0192] 步骤1201:投资者B通过区块链向券商发起针对数量为900的待转出数字藏品的转出处理。
[0193] 步骤1202:在区块链中,将投资者B的数量为900的待转出数字藏品,转出到券商的数字藏品账户。
[0194] 该步骤中,在将投资者B的数量为900的待转出数字藏品转出到券商的数字藏品账户之后,投资者B的数字藏品账户中会减少数量为900的数字藏品,而券商的数字藏品账户中则会增加数量为900的数字藏品。
[0195] 步骤1203:区块链向券商发送关于待转出数字藏品的转出事件通知信息。
[0196] 该步骤中,转出事件通知信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增加待转出数字藏品、待转出数字藏品的来源为投资者B、数量为900、备注信息为转出。
[0197] 步骤1204:券商根据转出事件通知信息向投资者B的数字资产账户转入与待转出数字藏品等价的第二数字资产。
[0198] 该步骤中,券商可以根据转出事件通知信息向投资者B的数字资产账户转入数量为900的第二数字资产。
[0199] 步骤1205:券商在区块链中销毁数量为900的待转出数字藏品。
[0200] 步骤1206:投资者A通过区块链向券商发起针对数量为9000的待转出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
[0201] 步骤1207:在区块链中,将投资者A的数量为9000的待转出虚拟资源,转出到券商的虚拟资源账户。
[0202] 该步骤中,在将投资者A的数量为9000的待转出虚拟资源转出到券商的虚拟资源账户之后,投资者A的虚拟资源账户中会减少数量为9000的虚拟资源,而券商的虚拟资源账户中则会增加数量为9000的虚拟资源。
[0203] 步骤1208:区块链向券商发送关于待转出虚拟资源的转出事件通知信息。
[0204] 该步骤中,转出事件通知信息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增加待转出虚拟资源、待转出虚拟资源的来源为投资者A、数量为9000、备注信息为转出。
[0205] 步骤1209:券商通过托管银行向投资者A的数字资源账户转入第一数字资源。
[0206] 该步骤中,券商可以通过托管银行向投资者A的数字资源账户转入数量为9000的第一数字资源。
[0207] 步骤1210:托管银行向券商发送转账成功通知信息。
[0208] 步骤1211:券商根据转账成功通知信息在区块链中销毁数量为9000的待转出虚拟资源。
[0209] 在一实施例中,该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0210] 响应于交易合约到期,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二链外数据请求;
[0211] 接收链外数据获取节点根据第二链外数据请求获取到的第二链外数据,根据第二链外数据得到交易结算信息;
[0212] 根据交易结算信息、目标数字藏品和目标虚拟资源得到增值虚拟资源;
[0213] 当增值虚拟资源为正值,根据增值虚拟资源向第一对象的第一数字资源账户转入第二数字资源,其中,第二数字资源与增值虚拟资源等价;
[0214] 在区块链中销毁增值虚拟资源和目标数字藏品。
[0215] 在一实施例中,当交易合约到期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从链外数据获取节点获取第二链外数据,然后根据获取到的第二链外数据得到交易结算信息,接着利用该交易结算信息进行交易合约的结算。
[0216] 在一实施例中,随着交易时间的进行,目标数字藏品的单价数据是会发生变化的,当交易合约到期时,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可能大于签署交易合约时的交易报价,也可能小于签署交易合约时的交易报价,或者等于签署交易合约时的交易报价,所以,当交易合约到期时,需要获取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从而根据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进行交易结算。
[0217] 在一实施例中,为了保证获取到的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可以通过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从链外数据获取节点获取第二链外数据的方式而获取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链外数据获取节点获取到的第二链外数据可以是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当通过链外数据获取节点获取到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后,可以将该最新单价数据作为交易结算信息,然后根据交易结算信息、目标数字藏品和目标虚拟资源得到增值虚拟资源,以便于可以基于增值虚拟资源进行交易结算。
[0218] 在一实施例中,在根据交易结算信息、目标数字藏品和目标虚拟资源得到增值虚拟资源时,由于交易结算信息是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因此可以先计算交易结算信息和目标数字藏品的乘积,得到交易总结算信息,然后将交易总结算信息减去签署交易合约时的目标虚拟资源,得到增值虚拟资源。当增值虚拟资源为正值时,说明目标数字藏品为第一对象带来了收益,因此可以根据增值虚拟资源向第一对象的第一数字资源账户转入与增值虚拟资源等价的第二数字资源,完成对第一对象的交易结算。此外,在完成交易结算之后,增值虚拟资源和目标数字藏品已经不需要再被使用,因此交易服务节点可以通过区块链销毁增值虚拟资源和目标数字藏品。
[0219] 下面以一个具体例子描述增值虚拟资源为正值时的交易结算的具体过程。
[0220] 参照图13所示,图13是一个具体例子提供的增值虚拟资源为正值时的交易结算的过程示意图。在图13中,以第一对象为投资者、交易服务节点为券商为例进行说明。假设当前时间到达了交易合约的约定结算时间,并且当前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为每手1.3万,那么交易结算的过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1310至步骤1350。
[0221] 步骤1310:区块链发起合约到期结算。
[0222] 步骤1320:区块链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二链外数据获取请求。
[0223] 步骤1330:链外数据获取节点根据第二链外数据获取请求获取第二链外数据,并将第二链外数据发送给区块链。
[0224] 该步骤中,由于当前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为每手1.3万,因此链外数据获取节点根据第二链外数据获取请求获取到的第二链外数据为每手1.3万。假设投资者在购买目标数字藏品时的单价数据为每手1万,一共购买了3000手,那么区块链在接收到第二链外数据并执行交易结算时,可以计算得到投资者的增值虚拟资源为900万,假设投资者需要向券商支付8%的利息,那么投资者需要向券商支付240万,因此投资者的最终收益为660万,所以,投资者的数字资源账户会增加数量为660万的数字资源。
[0225] 步骤1340:区块链执行完合约到期结算后,向券商发送合约到期结算完成的事件通知。
[0226] 步骤1350:券商根据合约到期结算完成的事件通知向投资者发送合约到期结算完成的通知信息。
[0227] 在一实施例中,该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0228] 当增值虚拟资源为负值,判断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与留置资源之间的大小,其中,留置资源用于使第一对象具有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
[0229] 当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大于留置资源,释放第一对象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使得目标数字藏品处于随时可被交易的状态。
[0230] 在一实施例中,当增值虚拟资源为负值时,说明目标数字藏品并没有为第一对象带来收益,而是使得第一对象出现了亏损,此时,可以判断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与留置资源之间的大小,其中,留置资源用于使第一对象具有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例如留置资源可以为保证金等。当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大于留置资源,也就是说,当第一对象出现的亏损超过了留置资源,说明第一对象无法继续维持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此时,交易服务节点可以释放第一对象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使得目标数字藏品处于随时可被交易的状态,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留置资源水平和减小风险,保证第一对象免受更大的资源损失。
[0231] 在一实施例中,当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小于或者等于留置资源,也就是说,当第一对象出现的亏损没有超过留置资源,说明第一对象可以继续维持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因此第一对象可以继续具有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需要说明的是,当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等于留置资源时,说明第一对象出现的亏损会随时超过留置资源,因此,为了保证第一对象具有对目标数字藏品的稳定的处置权限,第一对象可以增加新的留置资源,避免出现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大于留置资源的情况。
[0232] 下面以一个具体例子描述增值虚拟资源为负值时的交易结算的具体过程。
[0233] 参照图14所示,图14是一个具体例子提供的增值虚拟资源为负值时的交易结算的过程示意图。在图14中,以第一对象为投资者、交易服务节点为券商为例进行说明。假设当前时间到达了交易合约的约定结算时间,并且当前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为每手0.88万,那么交易结算的过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1410至步骤1450。
[0234] 步骤1410:链外数据获取节点获取第二链外数据,并将第二链外数据发送给区块链。
[0235] 该步骤中,由于当前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为每手0.88万,因此链外数据获取节点获取到的第二链外数据为每手0.88万。假设投资者在购买目标数字藏品时的单价数据为每手1万,一共购买了3000手,那么区块链在接收到第二链外数据并执行交易结算时,可以确定投资者处于资源亏损的状态。
[0236] 步骤1420:区块链发起合约强制结算。
[0237] 该步骤中,由于当前目标数字藏品的最新单价数据为每手0.88万,投资者在购买目标数字藏品时的单价数据为每手1万,一共购买了3000手,因此可以计算得到投资者的增值虚拟资源为‑360万,假设投资者需要向券商支付8%的利息,那么投资者需要向券商支付240万,因此投资者的最终收益为‑600万,也就是说,投资者当前亏损了600万,假设投资者在购买目标数字藏品时支付的留置资源为500万,那么投资者当前的亏损超过了留置资源,所以投资者无法继续维持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
[0238] 步骤1430:区块链释放投资者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使得目标数字藏品处于随时可被交易的状态。
[0239] 步骤1440:区块链执行完合约强制结算后,向券商发送合约强制结算完成的事件通知。
[0240] 步骤1450:券商根据合约强制结算完成的事件通知向投资者发送合约强制结算完成的通知信息。
[0241] 下面以具体的例子对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进行详细的说明。
[0242] 参照图15所示,图15是一个例子提供的执行询价交易处理方法的应用场景的示意图。在图15中,该应用场景包括投资机构1510(即第一对象)、托管银行1520(即资源托管节点)、券商1530(即交易服务节点)、管控机构1540(即管控节点)和内外部审计中心1550(即审计节点),其中,投资机构1510内部设置有虚拟资产钱包1511,虚拟资产钱包1511可用于秘钥管理和交易下单;托管银行1520内部设置有资金托管与结算系统1521;券商1530内部设置有链上交易模块1531、虚拟资产发行与回收模块1532、虚拟资金发行与回收模块1533、链外数据获取模块1534和链上虚拟账户模块1535,链上虚拟账户模块1535用于为用户提供资产票据账户(即数字藏品账户)和资金余额账户(即虚拟资源账户)。
[0243] 当投资机构1510通过区块链与券商1530执行询价交易处理方法时,该执行询价交易处理方法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0244] 投资机构1510通过虚拟资产钱包1511进行线上询价,券商1530通过链上交易模块1531接收该询价,并向链外数据获取模块1534发送链外数据获取请求;
[0245] 链外数据获取模块1534根据链外数据获取请求将链外数据源服务的链外数据同步到区块链上,券商1530从区块链上获取该链外数据,得到报价信息,并将报价信息实时反馈给投资机构1510;
[0246] 当投资机构1510同意该报价信息,投资机构1510与券商1530协定交易合约,其中,交易合约可以包括本金金额、标的、期限、交易时间区间、行权价、是否限价、预计规模和执行触发条件等信息,接着,券商1530通过链上交易模块1531向虚拟资产发行与回收模块1532发起交易合约的执行请求;
[0247] 其中,在投资机构1510向托管银行1520汇款完成入金操作时,券商1530会先通过虚拟资金发行与回收模块1533将投资机构1510存入的资金映射为等价的虚拟资源,并将该虚拟资源显示在投资机构1510的链上虚拟账户模块1535的资金余额账户中;此外,在投资机构1510通过券商1530完成了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询价交易后,券商1530中的虚拟资产发行与回收模块1532会为投资机构1510发行与目标数字资产等价的目标数字藏品,并将该目标数字藏品显示在投资机构1510的链上虚拟账户模块1535的资产票据账户中;
[0248] 资金余额账户和资产票据账户之间,根据询价交易的执行情况完成相应的记账动作,使得资金余额账户和资产票据账户之间账务平衡;
[0249] 在资金余额账户和资产票据账户之间完成记账动作之后,链上虚拟账户模块1535向链上交易模块1531返回交易指令已执行的通知信息,此时,券商1530可以向投资机构1510的虚拟资产钱包1511发出对应的告知信息,告知投资机构1510这笔交易会在已签署的交易合约下,自动根据交易市场的实时数据进行相应执行逻辑;
[0250] 当交易合约到期后,券商1530的链上交易模块1531会执行产品到期合约,其中,链上交易模块1531会通过链外数据获取模块1534获取交易合约到期日的市场数据,然后,链上交易模块1531向虚拟资产发行与回收模块1532和虚拟资金发行与回收模块1533发起执行产品到期合约的请求;
[0251] 当虚拟资产发行与回收模块1532和虚拟资金发行与回收模块1533接收到执行产品到期合约的请求后,虚拟资产发行与回收模块1532会向链上虚拟账户模块1535发起数字藏品回收申请,而虚拟资金发行与回收模块1533则会向链上虚拟账户模块1535发起虚拟资源回收申请;
[0252] 当链上虚拟账户模块1535接收到数字藏品回收申请和虚拟资源回收申请之后,链上虚拟账户模块1535会通过资产票据账户和资金余额账户之间的记账处理,完成数字藏品和虚拟资源的到期回收;
[0253] 当完成针对数字藏品和虚拟资源的回收之后,链上交易模块1531会向托管银行1520的资金托管与结算系统1521发起资金结算请求;
[0254] 当托管银行1520根据资金结算请求完成资金结算之后,投资机构1510的资金余额会显示在投资机构1510的银行账户中,并且同步显示在投资机构1510的虚拟资产钱包1511中。
[0255] 参照图16所示,图16是一个例子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在图16中,以该方法由交易服务节点执行为例进行说明。该询价交易处理方法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步骤1601至步骤1615。
[0256] 步骤1601:判断是否接收到转入的目标数字资源,或者是否接收到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上链请求,或者是否接收到交易询价,或者是否接收到对待转出虚拟资源的转出请求,或者是否接收到对待转出数字藏品的转出请求;当接收到第一对象转入的目标数字资源,执行步骤1602;当接收到第二对象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上链请求,执行步骤1603;当接收到第一对象发出的交易询价,执行步骤1604;当接收到第一对象对待转出虚拟资源的转出请求,执行步骤1614;当接收到第二对象对待转出数字藏品的转出请求,执行步骤1615。
[0257] 步骤1602:根据目标数字资源生成目标虚拟资源,并通过区块链将目标虚拟资源分配到第一对象的第一虚拟资源账户,接着执行步骤1601。
[0258] 步骤1603:根据目标数字资产生成目标数字藏品,然后通过区块链将目标数字藏品分配到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并在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资产账户中扣减目标数字资产,接着执行步骤1601。
[0259] 步骤1604: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
[0260] 在一实施例中,在目标数字资产是交易服务节点发行的数字资产的情况下,交易服务节点在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时,可以先根据交易询价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一链外数据请求,然后接收链外数据获取节点根据第一链外数据请求获取到的第一链外数据,并根据第一链外数据生成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接着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
[0261] 在另一实施例中,在目标数字资产归属于第二对象的情况下,交易服务节点在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时,可以先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获取第二对象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出售报价,然后根据出售报价得到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接着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
[0262] 步骤1605:当第一对象同意交易报价,与第一对象签订交易合约,对交易合约进行上链,并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
[0263] 本步骤中,交易合约可以包括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交易时所需的目标数字资源。另外,在与第一对象签订交易合约时,可以先根据交易报价与第一对象协定合约内容,然后在合约内容中设置触发条件信息,得到交易合约,其中,触发条件信息描述有执行交易合约的触发条件。
[0264] 步骤1606: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的过程中,确定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以及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然后根据交易合约对第一对象进行针对目标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并根据交易合约将目标数字藏品转入给第一对象。
[0265] 步骤1607:根据交易合约在第二对象的第二虚拟资源账户中增加目标虚拟资源,并根据交易合约在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扣减目标数字藏品。
[0266] 步骤1608:响应于交易合约到期,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二链外数据请求,然后接收链外数据获取节点根据第二链外数据请求获取到的第二链外数据,并根据第二链外数据得到交易结算信息,接着根据交易结算信息、目标数字藏品和目标虚拟资源得到增值虚拟资源。
[0267] 步骤1609:判断增值虚拟资源是否为正值,如果为正值,执行步骤1610;如果为负值,执行步骤1611。
[0268] 步骤1610:根据增值虚拟资源向第一对象的第一数字资源账户转入与增值虚拟资源等价的第二数字资源,然后在区块链中销毁增值虚拟资源和目标数字藏品。
[0269] 步骤1611:判断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与留置资源之间的大小,如果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大于留置资源,执行步骤1612;如果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留置资源,执行步骤1613。
[0270] 步骤1612:释放第一对象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使得目标数字藏品处于随时可被交易的状态,接着执行步骤1601。
[0271] 步骤1613:维持第一对象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接着执行步骤1601。
[0272] 步骤1614:在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扣减待转出虚拟资源,并根据待转出虚拟资源向第一对象的第一数字资源账户转入与待转出虚拟资源等价的第一数字资源,然后在区块链中销毁待转出虚拟资源,接着执行步骤1601。
[0273] 步骤1615:在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扣减待转出数字藏品,并根据待转出数字藏品向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资产账户转入与待转出数字藏品等价的第二数字资产,然后在区块链中销毁待转出数字藏品,接着执行步骤1601。
[0274] 本实施例中,当交易服务节点通过区块链接收第一对象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时,先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当第一对象同意交易报价,与第一对象签订交易合约,对交易合约进行上链,并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由于第一对象发送的交易询价、交易服务节点向第一对象发送的交易报价以及交易服务节点与第一对象签订的交易合约,都是通过区块链进行的,因此可以减少人工干预,并且可以对询价交易流程的关键环节信息都进行上链存证,从而可以保证询价交易流程的真实性和防篡改,进而可以规避在询价交易的各个环节中出现的操作风险。另外,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的过程中,交易服务节点先确定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以及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然后根据交易合约对第一对象进行针对目标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并根据交易合约将目标数字藏品转入给第一对象,完成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询价交易,也就是说,在执行交易合约的过程中,是通过能够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和能够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来实现交易合约的执行的,因此可以避免直接使用数字资产和数字资源来执行交易合约,从而可以降低对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操作风险,进而可以提高数字资源和数字资产的安全性。
[0275] 下面以一些实际例子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应用场景。
[0276]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可以应用于针对理财产品的询价交易和针对股票证券的询价交易等不同的应用场景,下面以针对理财产品的询价交易场景、针对股票证券的询价交易场景为例进行说明。
[0277] 场景一
[0278]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可以应用于针对理财产品的询价交易场景,例如,假设投资者通过区块链向券商发送针对目标理财产品的交易询价时,券商可以先通过区块链接收该交易询价,然后根据该交易询价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从链外数据获取节点中获取链外数据,并根据该链外数据生成针对该目标理财产品的交易报价,接着通过区块链将该交易报价发送给投资者;当投资者同意了该交易报价,券商会与投资者签订交易合约,并对该交易合约进行上链,以便于可以在区块链中执行该交易合约,其中,该交易合约包括对该目标理财产品进行交易时所需的目标资金。该交易合约被执行的过程中,券商会先确定用于表征目标理财产品的目标数字藏品以及用于表征目标资金的目标虚拟资源,然后根据该交易合约对投资者进行针对该目标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并根据交易合约将该目标数字藏品转入给投资者,完成针对该目标理财产品的询价交易。当交易合约到期,券商可以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链外数据请求,然后接收链外数据获取节点根据链外数据请求获取到的链外数据,并根据当前获取到的链外数据得到交易结算信息,接着根据交易结算信息、目标数字藏品和目标虚拟资源得到增值虚拟资源,当增值虚拟资源为正值,根据增值虚拟资源向投资者的数字资源账户转入与增值虚拟资源等价的资金,并在区块链中销毁增值虚拟资源和目标数字藏品;当增值虚拟资源为负值,判断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与保证金之间的大小,当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大于保证金,解冻目标数字藏品,使得目标数字藏品处于随时可被交易的状态。
[0279] 场景二
[0280]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还可以应用于针对股票证券的询价交易场景,例如,假设第一用户通过区块链向券商发送针对第二用户的目标股票的交易询价时,券商可以先通过区块链接收该交易询价,然后根据该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获取第二用户对该目标股票的出售报价,并根据该出售报价得到针对该目标股票的交易报价,接着通过区块链将该交易报价发送给第一用户;当第一用户同意了该交易报价,券商会与第一用户签订交易合约,并对该交易合约进行上链,以便于可以在区块链中执行该交易合约,其中,该交易合约包括对该目标股票进行交易时所需的目标资金。该交易合约被执行的过程中,券商会先确定用于表征目标股票的目标数字藏品以及用于表征目标资金的目标虚拟资源,然后根据该交易合约对第一用户进行针对该目标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并根据交易合约将该目标数字藏品转入给第一用户,同时,券商还会根据该交易合约在第二用户的虚拟资源账户中增加该目标虚拟资源,并在第二用户的数字藏品账户中扣减该目标数字藏品,此时,即可完成针对该目标股票的询价交易。当交易合约到期,券商可以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链外数据请求,然后接收链外数据获取节点根据链外数据请求获取到的链外数据,并根据当前获取到的链外数据得到交易结算信息,接着根据交易结算信息、目标数字藏品和目标虚拟资源得到增值虚拟资源,当增值虚拟资源为正值,根据增值虚拟资源向第一用户的数字资源账户转入与增值虚拟资源等价的资金,并在区块链中销毁增值虚拟资源和目标数字藏品;当增值虚拟资源为负值,判断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与保证金之间的大小,当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大于保证金,解冻目标数字藏品,使得目标数字藏品处于随时可被交易的状态,即对第一用户进行强制平仓处理。
[0281] 可以理解的是,虽然上述各个流程图中的各个步骤按照箭头的指示依次显示,但是这些步骤并不是必然按照箭头指示的顺序依次执行。除非本实施例中有明确的说明,这些步骤的执行并没有严格的顺序限制,这些步骤可以以其它的顺序执行。而且,上述流程图中的至少一部分步骤可以包括多个步骤或者多个阶段,这些步骤或者阶段并不必然是在同一时间执行完成,而是可以在不同的时间执行,这些步骤或者阶段的执行顺序也不必然是依次进行,而是可以与其它步骤或者其它步骤中的步骤或者阶段的至少一部分轮流或者交替地执行。
[0282] 参照图17,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装置,该询价交易处理装置1700能够实现前面实施例中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该询价交易处理装置1700包括:
[0283] 交易协商单元1710,用于通过区块链接收第一对象发送的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询价,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
[0284] 合约签订单元1720,用于当第一对象同意交易报价,与第一对象签订交易合约,对交易合约进行上链,并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其中,交易合约包括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交易时所需的目标数字资源;
[0285] 合约执行单元1730,用于在区块链中执行交易合约的过程中,确定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产的目标数字藏品以及用于表征目标数字资源的目标虚拟资源,根据交易合约对第一对象进行针对目标虚拟资源的转出处理,并根据交易合约将目标数字藏品转入给第一对象。
[0286] 在一实施例中,询价交易处理装置1700还包括:
[0287] 虚拟资源生成单元,用于响应于接收到第一对象转入的目标数字资源,根据目标数字资源生成目标虚拟资源;
[0288] 虚拟资源分配单元,用于通过区块链将目标虚拟资源分配到第一对象的第一虚拟资源账户。
[0289] 在一实施例中,询价交易处理装置1700还包括:
[0290] 虚拟资源扣减单元,用于响应于第一对象通过区块链对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的待转出虚拟资源发起转出处理,在第一虚拟资源账户中扣减待转出虚拟资源;
[0291] 第一资源转入单元,用于根据待转出虚拟资源向第一对象的第一数字资源账户转入第一数字资源,其中,第一数字资源与待转出虚拟资源等价;
[0292] 虚拟资源销毁单元,用于在区块链中销毁待转出虚拟资源。
[0293] 在一实施例中,目标数字资产归属于第二对象,询价交易处理装置1700还包括:
[0294] 数字藏品生成单元,用于响应于第二对象请求对目标数字资产进行上链,根据目标数字资产生成目标数字藏品;
[0295] 数字藏品分配单元,用于通过区块链将目标数字藏品分配到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并在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资产账户中扣减目标数字资产。
[0296] 在一实施例中,询价交易处理装置1700还包括:
[0297] 数字藏品扣减单元,用于响应于第二对象通过区块链对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的待转出数字藏品发起转出处理,在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扣减待转出数字藏品;
[0298] 数字资产转入单元,用于根据待转出数字藏品向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资产账户转入第二数字资产,其中,第二数字资产与待转出数字藏品等价;
[0299] 数字藏品销毁单元,用于在区块链中销毁待转出数字藏品。
[0300] 在一实施例中,交易协商单元1710还用于:
[0301] 根据交易询价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一链外数据请求;
[0302] 接收链外数据获取节点根据第一链外数据请求获取到的第一链外数据,根据第一链外数据生成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
[0303] 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
[0304] 在一实施例中,目标数字藏品归属于第二对象,交易协商单元1710还用于:
[0305] 根据交易询价通过区块链获取第二对象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出售报价;
[0306] 根据出售报价得到针对目标数字资产的交易报价;
[0307] 通过区块链向第一对象发送交易报价。
[0308] 在一实施例中,询价交易处理装置1700还包括:
[0309] 链外数据请求单元,用于响应于交易合约到期,调用链外数据获取合约向链外数据获取节点发送第二链外数据请求;
[0310] 结算信息获取单元,用于接收链外数据获取节点根据第二链外数据请求获取到的第二链外数据,根据第二链外数据得到交易结算信息;
[0311] 增值资源获取单元,用于根据交易结算信息、目标数字藏品和目标虚拟资源得到增值虚拟资源;
[0312] 第二资源转入单元,用于当增值虚拟资源为正值,根据增值虚拟资源向第一对象的第一数字资源账户转入第二数字资源,其中,第二数字资源与增值虚拟资源等价;
[0313] 资源销毁单元,用于在区块链中销毁增值虚拟资源和目标数字藏品。
[0314] 在一实施例中,第二资源转入单元还用于:
[0315] 当增值虚拟资源为负值,判断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与留置资源之间的大小,其中,留置资源用于使第一对象具有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
[0316] 当增值虚拟资源的绝对值大于留置资源,释放第一对象对目标数字藏品的处置权限,使得目标数字藏品处于随时可被交易的状态。
[0317] 在一实施例中,合约签订单元1720还用于:
[0318] 根据交易报价与第一对象协定合约内容;
[0319] 在合约内容中设置触发条件信息,得到交易合约;
[0320] 其中,触发条件信息描述有执行交易合约的触发条件。
[0321] 在一实施例中,目标数字藏品归属于第二对象,合约执行单元1730还用于:
[0322] 根据交易合约在第二对象的第二虚拟资源账户中增加目标虚拟资源;
[0323] 根据交易合约在第二对象的第二数字藏品账户中扣减目标数字藏品。
[0324]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装置1700能够实现如前面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因此本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装置1700与前面实施例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具有相同的技术原理以及相同的有益效果,为了避免内容重复,此处不再赘述。
[0325] 参照图18,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装置,该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装置1800包括:
[0326] 至少一个处理器1801;
[0327] 至少一个存储器1802,用于存储至少一个程序;
[0328] 当至少一个程序被至少一个处理器1801执行时,实现如前面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
[0329] 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存储有处理器可执行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可执行的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用于实现如前面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
[0330] 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或计算机指令,计算机程序或计算机指令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装置的处理器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读取计算机程序或计算机指令,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或计算机指令,使得询价交易处理装置执行如前面的基于区块链的询价交易处理方法。
[0331] 本发明的说明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如果存在)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发明的实施例例如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装置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装置固有的其他步骤或单元。
[0332] 应当理解,在本发明中,“至少一个(项)”是指一个或者多个,“多个”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和/或”,用于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只存在A,只存在B以及同时存在A和B三种情况,其中A,B可以是单数或者复数。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以下至少一项(个)”或其类似表达,是指这些项中的任意组合,包括单项(个)或复数项(个)的任意组合。例如,a,b或c中的至少一项(个),可以表示:a,b,c,“a和b”,“a和c”,“b和c”,或“a和b和c”,其中a,b,c可以是单个,也可以是多个。
[0333]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0334]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0335]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0336] 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
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装置(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装置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简称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简称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0337] 对于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编号,仅为了便于阐述说明而设置,对步骤之间的顺序不做任何限定,实施例中各步骤的执行顺序均可根据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来进行适应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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