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焚烧系统,尤其是一种多功能焚烧系统及其焚烧方法。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都会同时产生有机废液、含盐废水和危险固废,特别是危废处置中心处置的危废中也同时会包含有机废液、含盐废水和危险固废(固体废弃物),在目前的处置过程中一般均采用废液焚烧炉系统、含盐废水焚烧炉系统和固废回转窑系统分别焚烧处理,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造成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具体实施方式
[0027] 现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0028] 实施例一
[0029] 如图1所示,一种多功能危废焚烧系统,包括依次连接的废液焚烧炉1、二燃烧室2、余热锅炉3、急冷塔4、干式反应装置5、第一布袋除尘器6、一级喷淋洗涤塔7、二级喷淋洗涤塔8、引风机9、降温除尘器10、第二布袋除尘器11和送风机12,还包括第一切断阀门14、第二切断阀门15、回转窑13、自动进料装置和压力变送器;废液焚烧炉1通过第一切断阀门14分别与二燃烧室2和送风机12连接;废液焚烧炉1通过第二切断阀门15与降温除尘器10连接;废液焚烧炉1的出渣口通过自动进料装置与回转窑13连接;降温除尘器10和第二布袋除尘器11的出渣口均通过自动进料装置与回转窑13连接;废液焚烧炉1和回转窑13上均设有压力变送器,用于控制炉膛压力;多功能危废焚烧系统用于焚烧有机废液、含沿废水和固废。
[0030] 降温除尘器10为水夹套形式,设有两个回程,每个回程上均设置有刮板装置,刮板装置用于定期对水夹套内壁清扫,去除粘在壁面上的无机盐。
[0031] 实施例二
[0032] 如图2所示,焚烧有机废液时,关闭第二切断阀门15,打开第一切断阀门14,有机废液进入废液焚烧炉1焚烧,焚烧温度850~1000℃,废液焚烧炉1产生的烟气经第二切断阀门15进入二燃烧室2二次燃烧,焚烧温度1100℃以上,烟气再经余热锅炉3、急冷塔4、干式反应装置5、第一布袋除尘器6、一级喷淋洗涤塔7和二级喷淋洗涤塔8后,由引风机9抽吸排放。
[0033] 控制引风机9使废液焚烧炉1和二燃烧室2保持负压。
[0034] 实施例三
[0035] 如图3所示,焚烧固废时,关闭第二切断阀门15,打开第一切断阀门14,固废经自动进料装置送入回转窑13焚烧,焚烧温度850~1000℃,产生的烟气进入二燃烧室2二次燃烧,焚烧温度1100℃以上,烟气再经余热锅炉3、急冷塔4、干式反应装置5、第一布袋除尘器6、一级喷淋洗涤塔7和二级喷淋洗涤塔8后,由引风机9抽吸排放。
[0036] 控制引风机9使废液焚烧炉1和二燃烧室2保持负压。
[0037] 实施例四
[0038] 如图4所示,焚烧含盐废水时,第二切断阀门15打开,第一切断阀门14关闭,含盐废水进入废液焚烧炉1焚烧,焚烧温度500~700℃,确保无机盐不会熔融,产生的烟气进入降温除尘器10降温和除尘,温度降到200℃左右,烟气再进入第二布袋除尘器11去除烟气中夹带的无机盐,净化后的烟气经送风机12送入二燃烧室2二次燃烧,焚烧温度1100℃以上,烟气再经余热锅炉3、急冷塔4、干式反应装置5、第一布袋除尘器6、一级喷淋洗涤塔7和二级喷淋洗涤塔8后,由引风机9抽吸排放。
[0039] 废液焚烧炉1、降温除尘器10和第二布袋除尘器11下面排出的无机盐粉尘通过自动进料装置进入回转窑13进行净化提纯焚烧,焚烧后的盐渣达到回用目的,产生的烟气和送风机12来的烟气一起进入二燃烧室2二次燃烧。
[0040] 控制引风机9使废液焚烧炉1和二燃烧室2保持负压;
[0041] 控制送风机12使回转窑13的炉膛保持负压。
[0042] 在含盐废水焚烧处理中,通常是采用焚烧炉低温焚烧,使得无机盐不熔融,烟气再进入二燃烧室2二次燃烧,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含盐废水在炉膛内经历时间很短,使得出来的盐渣中还是含有有害成分,同时废液焚烧炉1出来的烟气中夹带有无机盐粉尘,在二次燃烧时无机盐熔融粘在壁面。
[0043] 降温除尘器10采用水夹套形式,设置有两个回程,在每个回程中设置有刮板装置,通过气缸驱动,定期对水夹套内壁进行清扫,去除粘在壁面上的无机盐。
[0044] 实施例五
[0045] 如图4所示,当同时焚烧有机废液、含盐废水和固废时,第二切断阀门15打开,第一切断阀门14关闭,有机废液和含盐废水同时喷入废液焚烧炉1焚烧,焚烧温度500~700℃,产生烟气经降温除尘器10和第二布袋除尘器11后,经送风机12送入二燃烧室2二次燃烧,固废经自动进料装置送入回转窑13焚烧,焚烧温度850~1000℃,产生烟气再进入二燃烧室2二次燃烧,焚烧温度1100℃以上,烟气再经余热锅炉3、急冷塔4、干式反应装置5、第一布袋除尘器6、一级喷淋洗涤塔7和二级喷淋洗涤塔8后,由引风机9抽吸排放。
[0046] 以上结合具体实施例描述了本发明的技术原理。这些描述只是为了解释本发明的原理,而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基于此处的解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联想到本发明的其它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方式都将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