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虚拟现实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法律知识学习的虚拟法庭设备及方法。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简称VR)显示技术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线,实现虚拟现实显示的虚拟现实眼镜可以为佩戴者提供沉浸式的视觉体验。而在法律专业中,通过真实人员角色扮演来进行模拟法庭演练,可实现提升法律专业的初涉者和新从业者的业务能力。但真人角色模拟法庭演练过程中,需要配置齐律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观众人员等各个角色,因各角色自身能力的差异,会使得演练时的互动响应可能不及时,或者,响应较弱,甚至没有响应。则可能使得律师角色扮演者无法充分了解自身知识水平,在后续学习过程中浪费大量精力。
[0003] 因此,提出一种用于法律知识学习的虚拟法庭设备及方法,来解决现有技术无法准确获得学生自身知识掌握情况的问题,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须解决的问题。
具体实施方式
[0027]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8] 在本申请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029] 参照图1所示,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法律知识学习的虚拟法庭设备,采用头戴式虚拟显示设备,包括壳体、红外摄像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和显示屏;
[0030] 红外摄像模块安装于壳体内部,用于拍摄使用者面部,生成拍摄数据;
[0031] 数据处理模块安装于壳体顶部,用于根据拍摄数据生成对应数据信号;
[0032] 显示屏位于壳体前侧,用于接收数据信号并生成对应图像。
[0033] 进一步的,显示屏包括多个透明显示单元和观赏单元,观赏单元安装于壳体眼部位置,用于限制视线范围,透明显示单元以逐渐远离观赏单元的方式进行排列。
[0034] 具体的,观赏单元显示图像以用户第一视角为基准,透明显示单元距离远近对应生成图像的景深,将法庭中律师所在位置为圆心对法庭内部结构分层,以距离圆心最近层为第一层,显示在距离观赏单元最近的透明显示单元中,依此类推直至显示全部圈层,多个透明显示单元复合得到法庭模拟图像。
[0035] 进一步的,距离观赏单元最远的透明显示单元常规情况下不显示图像,当检测到的数据信号为“提示”时,显现提示内容。
[0036] 进一步的,显示屏还包括控制单元,透明显示单元为柔性显示屏,控制单元控制透明显示单元曲率。
[0037] 具体的,透明显示单元侧边与控制单元连接进而控制透明显示单元曲率。
[0038] 参照图2所示,一种用于法律知识学习的方法,应用上述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用于法律知识学习的虚拟法庭设备,包括以下步骤:
[0039] S1、用户设置法律议题,佩戴设备;
[0040] S2、设备内红外摄像模块录制用户面部,获得当前用户的拍摄数据,显示屏模拟法庭景象;
[0041] S3、用户基于法庭景象和法律议题进行辩论,设备顶部数据处理模块根据拍摄数据确定用户当前情绪,记录用户当前情绪和与当前情绪对应的议题进程;
[0042] S4、当检测到用户情绪为疑惑或者超过时间阈值用户未作出回复,设备显示屏提示用户对应法律条款,并引入案件相关知识;
[0043] S5、议题完毕后,设备导出情绪和对应议题进程,进一步确定用户知识掌握水平。
[0044] 进一步的,S3中根据拍摄数据确定用户当前情绪包括:
[0045] S31、将拍摄数据拆分为多个单帧图像,生成图像数据集;
[0046] S32、将图像数据集进行预处理并标注关键点得到测试数据集;
[0047] S33、将测试数据集输入测试模型中判断用户当前情绪。
[0048] 进一步的,S31中拆分图像包括设置固定间隔时间连续拆分3帧图像进行检测。
[0049] 进一步的,S32中对图像数据集预处理包括:对图像进行曝光补偿并对图片降噪。
[0050] 具体的,图片曝光补偿使用方法包括获得图片对应平均亮度,对不处于平均亮度的像素进行曝光补偿;图片降噪采用中值滤波算法滤除多余噪声。
[0051] 进一步的,S32中标注关键点位置包括眉尾、眼角、鼻尖和嘴角位置。
[0052] 进一步的,S33中测试模型采用BP神经网络获得对应情绪,情绪类型包括积极情绪和疑惑。
[0053] 进一步的,S5中确定用户掌握水平包括对应为积极情绪的法律知识点设置为完全掌握,对应为疑惑的法律知识点设置为未完全掌握。
[0054] 进一步的,S5中显示屏幕显示知识点后,用户情绪依旧为疑惑或超出时间未答复跳过此辩论,对应知识点视为完全未掌握。
[0055]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系统或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得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系统及系统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0056]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