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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评估农残降解装置降解农残效果的方法实质审查 发明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农残降解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评估农残降解装置降解农残效果的方法。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近年来,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其中表现之一就是对果蔬中农药残留的重视。冰箱作为家庭端食品存储的主要载体,也正在寻求于食品安全上为用户做出贡献。鉴于此,具有农药残留去除功能的冰箱正成为一个重要的产品方向,具有农残降解功能的模组的相关研究方兴未艾。
[0003] 与此同时,人们还普遍关注冰箱或其他具有农残降解功能的模组对农药残留的降解效果。然而,现有技术中尚缺乏科学有效的对冰箱或其他具有农残降解功能的模组对农药残留的降解效果的评估分析方法。

具体实施方式

[0045]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评估农残降解装置降解农残效果的方法,图1是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用于评估农残降解装置降解农残效果的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参见图1,本发明的方法包括:
[0046] 步骤S10,以目标食材为样本,获取目标食材上的至少一种农药在经过降解程度不同的n个农残降解装置降解农残后的n个降解率;
[0047] 步骤S20,以与至少一种农药相对应的至少一种农药标准品为样本,获取至少一种农药标准品在经过n个农残降解装置降解农残后的n个降解率;
[0048] 步骤S30,根据目标食材上的至少一种农药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与相应的农药标准品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对应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评估农残降解装置的降解农残效果;其中,n为大于1的整数。
[0049]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步骤S10和步骤S20是在相同的外部环境条件下进行的,例如,相同的温湿度环境。农残降解装置可以为单独的降解农残的装置,也可以为集成在冰箱或其他电器上的降解农残的装置。
[0050]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图1所示实施例中,步骤S10在步骤S20之前执行。在另一些实施例中,步骤S10也可以在步骤S20之后执行,或者同时执行。也就是说,本发明对步骤S10和步骤S20的执行顺序并没有任何特别的限制。
[0051] 发明人认识到,虽然用户使用农残降解装置降解的大都为市面上购得的食材,然而食材上喷洒的商品农药中不但含有有效的农药成分和水,而且还含有一些乳油或其他物质,这些物质对农残降解装置的降解农残效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商品农药中添加的其他物质种类不同,影响也不同。而农药标准品是100%纯度的农药,与日常食材上残留的农药不完全相同。因此,无论单纯地以食材为样本来评估农残降解装置的降解农残效果,还是单纯地以农药标准品为样本来评估农残降解装置的降解农残效果都是不科学的。
[0052] 为此,本发明分别以附带有至少一种农药的目标食材和与至少一种农药相对应的农药标准品为样本,分别在n个降解程度不同的农残降解装置上进行两组实验,获得两组降解率,并且根据其中一组的各降解率的大小关系与另一组的各降解率的大小关系评估农残降解装置的降解农残效果。也就是说,本发明采用农药标准品和实际食材中农药的降解率同步测试对照的方法,得到互相佐证的一种或多种农药的降解率,可以更加科学的量化评估农残降解装置的降解农残效果,显然提升了降解农残效果测试的科学性,对不同农残降解装置的农残降解效率起到区分作用。
[0053] 在一些实施例中,根据目标食材上的至少一种农药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与相应的农药标准品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对应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评估农残降解装置的降解农残效果的步骤S30具体可包括:
[0054] 若目标食材上的至少一种农药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与相应的农药标准品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对应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一致,则判定农残降解装置的降解农残效果为稳定可信。
[0055] 例如,n个农残降解装置分别为第一农残降解装置、第二农残降解装置和第三农残降解装置,目标食材上的农药a在第一农残降解装置、第二农残降解装置和第三农残降解装置上的降解率分别为A1、A2、A3,农药a对应的农药标准品在第一农残降解装置、第二农残降解装置和第三农残降解装置上的降解率分别为A1′、A2′、A3′。若A1、A2、A3之间的大小关系与A1′、A2′、A3′之间的大小关系一致,则说明农残降解装置的降解农残效果为稳定可信。
[0056] 可以理解的是,上面所述的大小关系包括大于、等于、小于。比如,A1>A2>A3且A1′>A2′>A3′,A1>A2=A3且A1′>A2′=A3′,或者A1=A2>A3且A1′=A2′>A3′等多种情况都属于A1、A2、A3之间的大小关系与A1′、A2′、A3′之间的大小关系一致。
[0057] 进一步地,可以将稳定可信的程度分为非常稳定可信和一般稳定可信。当目标食材上的每种农药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均分别与相应的每种农药标准品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对应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一致,则判定农残降解装置的降解农残效果为非常稳定可信。当目标食材上的农药种类为多种,并且部分农药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分别与相应的农药标准品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对应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一致,另一部分农药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分别与相应的农药标准品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对应的n个降解率的大小关系不一致,则判定农残降解装置的降解农残效果为一般稳定可信。
[0058] 图2是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以目标食材为样本获取目标食材上的至少一种农药在经过降解程度不同的n个农残降解装置降解农残后的n个降解率的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在一些实施例中,以目标食材为样本,获取目标食材上的至少一种农药在经过降解程度不同的n个农残降解装置降解农残后的n个降解率的步骤S10具体可包括:
[0059] 步骤S11,选取有机食材,并在有机食材表面无肉眼可见污染物的前提下称重;
[0060] 步骤S12,将有机食材完全浸没于数倍于有机食材重量的含有一种或多种商品农药的混合药液中,浸泡、取出、晾干,形成目标食材;
[0061] 步骤S13,取n+1份预设重量的目标食材,将其中的n份分别放置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的预设位置,进行时间为t(可以理解的是,t大于零)的农残降解试验;同时,将剩余的一份放置在同等温湿度条件的密闭容器中进行时间为t的自然降解;
[0062] 步骤S14,根据经过自然降解和农残降解试验后的n+1份目标食材上的农药残留量分别计算目标食材上的至少一种农药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经过农残降解试验后的n个降解率。
[0063] 本发明选用有机食材,通过称重、浸泡于含有一种或多种商品农药的混合药液中、取出、以及晾干的方式获得作为样本的目标食材,而不是直接选用市面上的普通食材。目标食材上附带的农药类型简单明确,不但有利于选用相应的农药标准品作为另一组样本,而且还避免了普通食材上残留的商品农药的复杂成分对降解率的计算结果产生影响,提高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0064] 更为重要的是,本发明制备目标食材的方式可以有效地控制混合药液中的各商品农药的浓度,以使得制成的目标食材上的农药含量处于合理的测量浓度区间,进一步提升了测试的科学性和结果的准确性。
[0065] 具体地,在步骤S11中,选取的有机食材可以为有机的蔬菜、果皮等。优选地,选用的有机食材最好为有机的叶类菜,比如,菠菜、生菜、白菜、油菜等。在对有机食材称重之前,需要确保其表面没有泥土、虫子、杂草等肉眼可见的杂物,可以先通过冲洗、试擦等方式去除有机食材表面的杂物。
[0066] 在一些实施例中,步骤S12中,混合药液的重量可以为有机食材重量的5~10倍。例如,混合药业的重量可以为有机食材重量的5倍、6倍、7倍、8倍、9倍或10倍,以确保有机食材能够完全地浸没于混合药液中。
[0067] 在一些实施例中,混合药液中可含有一种或多种商品农药(即市面上够得的农药)。当混合药液中含有一种商品农药时,相应地在步骤S20中,也仅选用与该商品农药对应的农药标准品,此时可以评估农残降解装置对该种农药的降解效果。当混合药液中含有多种不同的商品农药时,相应地在步骤S20中,也需要选用与多种不同的商品农药一一对应的多种不同的农药标准品,此时可以评估农残降解装置对多种不同的农药的降解效果。
[0068] 进一步地,在混合药液中,每种农药的浓度均可以为范围在0.05~0.20μg/mL之间的任一浓度值。例如,每种农药的浓度均可以为0.05μg/mL、0.10μg/mL、0.15μg/mL或0.20μg/mL。
[0069] 在一些实施例中,步骤S12中,有机食材在混合药液中浸泡的时间为范围在10~120min之间的任一时长值,以确保混合药液中的农药能够有效地附着在有机食材上。例如,有机食材在混合药液中浸泡的时间可以为10min、20min、30min、40min、50min、60min、
70min、80min、90min、100min、100min或120min。
[0070] 在一些实施例中,步骤S13中,每份目标食材的重量均相同,即为预设重量,该预设重量可以为范围在50~500g之间的任一值。例如,每份目标食材的重量可以为50g、100g、150g、200g、250g、300g、350g、400g、450g或500g。
[0071] 在一些实施例中,步骤S12中,将取出后的食材晾干的方式为在室温下自然晾干,以避免试擦、风干等辅助方式中包含的外界因素影响食材表面的农药降解程度。
[0072] 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步骤S14中,可先将经过自然降解和农残降解试验后的n+1份目标食材分别放置在用于检测农残量的检测装置上,以分别获取经过自然降解和农残降解试验后的n+1份目标食材上的农药残留量。然后,以经过自然降解后的目标食材上的农药残留量为参考计算目标食材上的至少一种农药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经过农残降解试验后的n个降解率。
[0073] 例如,目标食材上的农药a在第一农残降解装置、第二农残降解装置和第三农残降解装置上经过农残降解试验后的农药残留量分别为B1、B2、B3,目标食材上的农药a经过自然降解后的农药残留量为B0。则,目标食材上的农药a在第一农残降解装置、第二农残降解装置和第三农残降解装置上的降解率A1、A2、A3分别计算如下:
[0074] A1=1-B1/B0;A2=1-B2/B0;A3=1-B3/B0。
[0075] 图3是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以与至少一种农药相对应的至少一种农药标准品为样本获取至少一种农药标准品在经过n个农残降解装置降解农残后的n个降解率的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在一些实施例中,以与至少一种农药相对应的至少一种农药标准品为样本,获取至少一种农药标准品在经过n个农残降解装置降解农残后的n个降解率的步骤S20具体可包括:
[0076] 步骤S21,使用有机试剂将至少一种农药标准品配置成农药标品混合液;
[0077] 步骤S22,取n+1份预设量的农药标品混合液,分别滴在n+1个承载体上;
[0078] 步骤S23,待n+1个承载体上的有机试剂完全挥发后将其中的n个承载体分别放置于n个农残降解装置的预设位置,进行时间为t的农残降解试验;同时,将剩余的一个承载体放置在同等温湿度条件的密闭容器中进行时间为t的自然降解;以及
[0079] 步骤S24,根据经过自然降解和农残降解试验后的n+1个承载体上的农药标品残留量分别计算至少一种农药标准品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经过农残降解试验后的n个降解率。
[0080] 在以农药标准品为样本时,可以选择合适的承载体承载农药标准品,以便于进行农残降解试验。在步骤S21中,农药标品混合液中所含有的农药标准品的种类与步骤S12中混合药液所含有的商品农药的种类一致。
[0081] 需要说明的是,当农药标准品的种类为多种时,农药标品混合液中的不同种农药标准品的终浓度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也可以部分相同、部分不同。
[0082] 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步骤S24中,可先将经过自然降解和农残降解试验后的n+1个承载体分别放置在用于检测农残量的检测装置上,以分别获取经过自然降解和农残降解试验后的n+1个承载体上的农药标品残留量。然后,以经过自然降解后的承载体上的农药标品残留量为参考计算至少一种农药标准品在n个农残降解装置上经过农残降解试验后的n个降解率。
[0083] 例如,承载体上的与农药a对应的农药标准品在第一农残降解装置、第二农残降解装置和第三农残降解装置上经过农残降解试验后的农药标品残留量分别为B1′、B2′、B3′,承载体上的与农药a对应的农药标准品经过自然降解后的农药标品残留量为B0′。则,与农药a对应的农药标准品在第一农残降解装置、第二农残降解装置和第三农残降解装置上的降解率A1′、A2′、A3′分别计算如下:
[0084] A1′=1-B1′/B0′;A2′=1-B2′/B0′;A3′=1-B3′/B0′。
[0085] 在一些实施例中,将预设量的农药标品混合液滴在承载体上的步骤具体可包括:
[0086] 将预设量的农药标品混合液分次地滴在承载体的同一个预设位置点上,且相邻两次之间间隔预设时长,以使得滴落在承载体上的农药标品混合液中的有机试剂完全挥发后再向预设位置点滴加农药标品混合液。
[0087] 本发明将制成的农药标品混合液分次地滴加在承载体的同一个位置点上,有利于农药标品混合液中的有机溶剂完全挥发,仅在承载体留下农药标准品或多种农药标准品形成的农药混标,避免了一次性地将预设量的农药标品混合液全部滴在承载体上导致农药标品混合液的覆盖面积较大导致不容易将实验后残留的农药标品从承载体上去除掉的问题,有利于承载体的回收利用。
[0088] 在一些实施例中,上述预设位置点可以为邻近承载体的任一个拐角处的任一个位置点。也就是说,最后留在承载体上的农药标准品或农药混标位于承载体的拐角处,不但不影响农残降解试验的正常进行,而且在实验结束后,只需要冲洗承载体上的拐角处即可将承载体上的农药标准品或农药混标完全冲洗掉,在很大长度上减小了农药标准品或农药混标残留或附着在承载体上的可能性,便于将承载体完全回收,并且确保了下次使用承载体进行测试的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0089] 在一些实施例中,承载体可以呈方形,例如正方形或长方形。在这些实施例中,上述预设位置点可以为处在以承载体的其中一个拐角为圆心、以r为半径的圆心角为90°的扇形区域中的任一位置点;其中,r为范围在0.5~1.0cm之间的任一值。例如,r的取值可以为0.5cm、0.6cm、0.7cm、0.8cm、0.9cm或1.0cm。由此,在实验结束后更加容易将承载体上残留的农药标准品去除掉,进一步确保了承载体可以完全回收。
[0090] 可以理解的是,在步骤S22中选用的承载体必须为洁净的承载体,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0091] 具体地,承载体可以为培养皿、玻璃片、塑料片或与此类似的承载器皿。
[0092] 在一些实施例中,在步骤S22中,预设量可以为范围在10~100微升之间的任一值,例如,每份取用的农药标品混合液可以为10微升、20微升、30微升、40微升、50微升、60微升、70微升、80微升、90微升或100微升。由此,不但能够确保农药标品混合液的量能够满足农残降解实验的需求,而且还能够避免农药标品混合液的量过多导致承载体不容易回收的问题。
[0093] 在一些实施例中,步骤S21选用的有机试剂可以为丙酮、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石油醚中的一种或多种。当然,在另一些实施例中,还可以选用其他毒性小、价格低廉、易于获得的有机试剂,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0094] 至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认识到,虽然本文已详尽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多个示例性实施例,但是,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仍可根据本发明公开的内容直接确定或推导出符合本发明原理的许多其他变型或修改。因此,本发明的范围应被理解和认定为覆盖了所有这些其他变型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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