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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电力市场批发零售解耦的结算方法及系统实质审查 发明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电力市场结算系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力市场批发零售解耦的结算方法及系统。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2015年,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扬帆起航,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主线的市场格局应运而生。随着多年的发展,电力批发市场建设方面,市场交易结算规则不断完善,交
易规模不断扩大;售电侧市场方面,国家要求各地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零售市场体量持续升级,“互联网+”的电力
新零售模式也在衍生迭代。对于电力市场结算来说,电力批发结算和零售结算的侧重点不
同:批发侧面对的是大用户和售电公司,各类电力交易结算并不存在结算优先级,应制定基
于价格信号的统一的结算规则,确保电力市场结算不平衡资金明细清晰、分摊和分配合理;
零售侧面对的是小用户,无需复杂的规则设计,而是通过简单的套餐进行零售侧结算。若将
两者耦合,则会出现结算机制的逻辑嵌套关系复杂、不便于市场主体理解,结算工作效率
低、争议多等问题。因此如何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是目前电力市场结算系统技术领域亟需
解决的问题。

具体实施方式

[0066]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0067] 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会理解,下列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发明,而不应视为限定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中未注明具体技术或条件者,按照本领域内的文献所描述的技术或条件
或者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所用材料或设备未注明生产厂商者,均为可以通过购买获得的
常规产品。
[0068] 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除非特意声明,这里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一个”、“所述”和“该”也可包括复数形式。应该进一步理解的是,本发明的说明书中使用的措
辞“包括”是指存在所述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件和/或组件,但是并不排除存在或添加
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应该理解,当我们称元
件被“连接”到另一元件时,它可以直接连接到其他元件,或者也可以存在中间元件。此外,
这里使用的“连接”可以包括无线连接。这里使用的措辞“和/或”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相关联
的列出项的任一单元和全部组合。
[0069]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内”、“上”、“下”等指示的方位或状态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状态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
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
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0070]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连接”、“设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
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
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0071] 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除非另外定义,这里使用的所有术语(包括技术术语和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发明所属领域中的普通技术人员的一般理解相同的意义。还应该
理解的是,诸如通用字典中定义的那些术语应该被理解为具有与现有技术的上下文中的意
义一致的意义,并且除非像这里一样定义,不会用理想化或过于正式的含义来解释。
[0072] 如图1所示,一种电力市场批发零售解耦的结算系统,包括:
[0073] 登录信息输入模块101,用于系统使用者登录系统时输入登录信息;
[0074] 所述使用者包括电力交易机构、批发交易用户和零售用户;所述的批发交易用户包括批发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
[0075] 身份验证模块102,与登录信息输入模块101相连,用于将登录信息与身份验证模块102内存储的使用者信息进行比对,比对结果一致,则允许使用者登录和使用系统;对比
结果不一致,则不允许使用者登录系统;
[0076] 结算名单模块103,与身份验证模块102相连,用于生成不同月份不同购电主体的结算名单;
[0077] 批发交易用户结算基础数据模块104,分别与结算名单模块103、计量系统、营销系统相连,用于对批发交易用户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数据进行归集,并接收通过营销系统传来
的批发交易用户实际用电数据、通过计量系统传来的日交易用户的每日计量数据,还用于
配置分时浮动系数、输配电价和偏差电量基准价格;
[0078] 批发交易用户结算模块105,与结算基础数据模块104相连,用于对批发电力市场的结算方法进行配置,并基于配置的结算方法对批发交易用户进行电费结算;
[0079] 批发结算数据归档模块106,与批发交易用户结算模块105相连,用于对批发交易用户批发市场电能交易电费和电能折价数据进行归档,以便后续进行零售用户结算;
[0080] 零售用户结算数据模块107,分别与结算名单模块103、批发结算数据归档模块106、营销系统相连,用于采集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接收批发结算数据归档模块106归档
的售电公司的归档数据,并接收通过营销系统传来的零售用户实际用电量数据;
[0081] 零售用户结算模块108,与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模块107相连,用于对零售用户的结算方法进行配置,并基于配置的结算方法对零售用户进行电费结算;
[0082] 零售结算数据归档模块109,与零售用户结算模块108相连,用于对零售用户电费结算结果数据进行归档,以便后续进行所有用户结算结果的合并展示及查看
[0083] 电力用户结算结果展示模块110,分别与批发结算数据归档模块106、零售结算数据归档模块109相连,用于将批发交易用户和零售用户的结算结果数据进行合并展示及查
看。
[0084] 优选方案,结算名单模块103中,购电主体包括批发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结算名单信息包括营销系统编号、用户名称、用电企业准入类型、供电单位、所在地区、
市场状态。
[0085] 优选方案,结算名单模块103还与营销系统相连,用于将生成的不同月份不同购电主体的结算名单推送到营销系统。
[0086] 优选方案,批发交易用户结算基础数据模块104包括交易数据子模块、账务数据子模块、日计量数据子模块和结算参数子模块;
[0087] 交易数据子模块用于对购电主体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数据进行归集,所述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数据包括日交易数据、月度交易数据;所述的数据包括电量和电价数据;所述的月
度交易包括月度双边交易、连续挂牌交易、事前合约转让交易、偏差电量交易;
[0088] 账务数据子模块用于接收通过营销系统传输来的的实际用电数据;所述的实际用电数据包括用户基础信息、用电量、电价代码、工单号、业务类别、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力调
电费、基金合计、到户电费;所述的用户基础信息包括用户名称、户号、计量点号、用电类别;
所述的用电量包括常电量、峰电量、平电量、谷电量;
[0089] 日计量数据子模块用于接收通过计量系统传输来的的日交易用户的每日计量数据;所述的每日计量数据包括该用户户号下的所有计量点的每日计量到的实际用电数据;
[0090] 结算参数子模块用于分时浮动系数、输配电价和偏差电量基准价格的配置。
[0091] 优选方案,批发交易用户结算模块105包括批发交易用户算法配置子模块和批发交易结算执行子模块;
[0092] 批发交易用户算法配置子模块用于对批发电力市场的结算方法进行配置,批发电力市场的结算包括合约结算、偏差电量结算、不平衡电费结算和分时提取费用结算;
[0093] 批发交易结算执行子模块用于利用批发交易用户算法配置子模块配置的结算方法对批发交易用户进行电费结算,包括售电公司结算和批发电力用户结算,售电公司结算
执行后得到的是批发市场交易电费和电能折价数据,批发电力用户结算执行后得到的是电
能算费、电能折价和市场化到户电费数据。
[0094] 优选方案,零售用户结算数据模块107包括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子模块和零售用户账务数据子模块;
[0095] 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子模块用于采集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
[0096] 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包括A类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和B类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其中,A类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为零售用户和售电公司约定一致的套餐,包括固定
价格套餐和联动价格套餐,固定价格套餐即为全部签约电量均为一个约定价格,联动价格
套餐即为与电力市场价格联动的套餐;B类零售用户的套餐成交信息为实际用电量和售电
公司在批发市场结算中结算得到的电能折价;
[0097] 零售用户账务数据子模块用于接收通过营销系统传来的零售用户实际用电量数据;零售用户实际用电量数据包括用户基础信息、用电量、电价代码、工单号、业务类别、电
度电费、基本电费、力调电费、基金合计和到户电费。
[0098] 优选方案,零售用户结算模块108包括零售用户结算算法配置子模块和零售结算执行子模块;
[0099] 零售用户结算算法配置子模块用于对零售用户的结算方法进行配置;零售用户的结算包括套餐合约结电量电费结算、超用电量电能电费结算、少用免责电费结算和分时提
取电费结算;
[0100] 零售结算执行子模块用于利用零售用户结算算法配置子模块配置的结算方法对零售用户进行电费结算,得到套餐电费和市场化到户电费数据。
[0101] 本发明还包括一种电力市场批发零售解耦的结算方法,采用上述电力市场结算账务数据处理校验系统实现,包括如下步骤:
[0102] 第一步,结算名单生成:
[0103] 用电月月初,电力交易机构结算工作人员登录系统,通过结算名单模块进行批发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零售用户名单的生成。结算名单生成的原则:
[0104] 批发电力用户和零售用户为上月已经市场准入的电力用户,减去工商销户和全停、营销销户的用户和因欠缴电费而被强制退市的用户;售电公司为上月已经市场准入的
售电公司,且不在因信用问题被强制退市的名单中;
[0105] 结算名单生成后,电力交易机构结算人员能通过输入用户名称、户号查询营销系统编号、用户名称、用电企业准入类型、供电单位、所在地区、市场状态;当所有结算名单生
成完毕后,进行将生成结算名单推送到营销系统。
[0106] 结算名单生成后,电力交易机构结算人员可在结算查询模块通过输入用户名称、户号查询营销系统编号、用户名称、用电企业准入类型、供电单位、所在地区、市场状态。确
认所有名单生成完毕后,进行推送营销操作。
[0107] 第二步,结算基础数据准备:
[0108] 每月批发交易用户结算执行前,电力交易机构结算工作人员登录系统,进行结算基础数据准备工作。交易数据方面,拉取交易系统交易数据,拉取后会得到购电主体的全部
电力市场化交易数据和归集后的交易数据,包括日交易数据、月度交易数据(包括月度双
边、连续挂牌、事前合约转让、偏差电量交易),所有数据都包括电量和电价数据;账务数据
方面,通过和营销系统的接口,获取购电主体实际用电量数据,包括用户基础信息(用户名
称、户号、计量点号、用电类别)、电量(常电量、峰电量、平电量、谷电量)、电价代码、工单号、业务类别、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力调电费、基金合计、到户电费;日计量数据方面,业务人员
可查看计量系统传输的日交易用户的每日计量数据;此外,还需进行结算参数的配置,包括
分时浮动系数、输配电价和偏差电量基准价格。通过上述步骤,批发交易用户结算执行所需
的所有结算基础数据均以准备完毕。
[0109] 第三步,批发交易用户结算执行及结果归档:
[0110] 结算基础数据准备完成后,结算业务人员可进行结算执行操作。首先进行结算算法配置,结算算法采用“照付不议”的形式,包括合约结算、偏差电量结算、不平衡电费结算
和分时提取费用结算。合约结算为合约电量和合约电价的乘积,偏差电量结算包括少用偏
差电量结算和超用偏差电量的结算,不平衡电费结算按照结算规则进行偏差考核并纳入不
平衡资金,分时提取费用结算利用实际用电量和分时提取系数计算得出。算法配置完毕后,
可进行结算执行操作,对批发交易用户进行电费结算,包括售电公司结算执行和批发电力
用户结算执行,售电公司结算执行后得到的是批发市场交易电费和电能折价数据,电能折
价为市场化交易电费和总用电量的比值。批发电力用户结算执行后得到的是电能算费、电
能折价和市场化到户电费数据,市场化到户电费为电能算费、输配电费、基本费、力调电费、
基金与附加之和。
[0111] 结算执行完毕后,对售电公司结算数据进行归档,以便后续零售用户结算时使用。
[0112] 第四步,零售用户结算数据准备:
[0113] 每月零售用户结算执行前,电力交易机构结算人员登录系统,进行零售用户结算的数据准备工作,包括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和零售用户账务数据的准备。零售用户套餐
成交信息包括A类零售用户(签约售电公司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且签订合约为新零售套餐)
和B类零售用户(签约售电公司未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或签订合约为旧零售套餐)套餐成交
信息。其中A类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为零售用户和售电公司约定一致的套餐,包括固定价
格套餐和联动价格套餐,固定价格套餐即为全部签约电量均为一个约定价格,联动价格套
餐即为与电力市场价格联动的套餐;B类零售用户的套餐成交信息为实际用电量和售电公
司在批发市场结算中结算得到的电能折价。账务数据是通过和营销系统的接口,获取零售
用户实际用电量数据,包括用户基础信息(用户名称、户号、计量点号、用电类别)、电量(常
电量、峰电量、平电量、谷电量)、电价代码、工单号、业务类别、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力调电
费、基金合计、到户电费。
[0114] 第五步,零售用户结算执行:
[0115] 结算基础数据准备完成后,结算业务人员可进行零售用户结算执行操作。首先进行结算算法配置,包括套餐合约结电量电费结算、超用电量电能电费结算、少用免责电费结
算和分时提取电费结算。A类零售用户的套餐合约为平台签订的电量电价;B类零售用户的
合约电量即为其实际用电量,电价为其签约零售用户的电能电费折价。算法配置完毕后,可
进行结算执行操作,对零售用户进行电费结算,零售用户结算执行后得到的是套餐电费、超
用少用电费和市场化到户电费数据。市场化到户电费为套餐电费、超用少用电费、输配电
费、基本费、力调电费、基金与附加之和。
[0116] 结算执行完毕后,对零售用户结算数据进行归档,以便后续展示时使用。
[0117] 第六步,电力用户结算结果展示:
[0118] 电力交易机构的电力结算业务人员拉取批发交易用户和零售用户结算数据,将批发用户和零售用户的结算数据合并,以便结算业务人员和供电企业进行电力市场结算算费
信息的查看。
[0119] 结算执行及结果展示完毕后,批发交易用户和零售用户可登录系统查看最终结算结构及结算清单。
[0120] 应用实例
[0121] 本应用实例流程图如图2所示。
[0122] 第一步,结算名单生成:
[0123] 用电月月初,电力交易机构结算工作人员登录电力市场批发零售解耦的结算系统,通过结算名单模块进行批发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零售用户结算名单的生成;当所有结
算名单生成完毕后,进行将生成结算名单推送到营销系统。
[0124] 生成后的结算名单信息样例如表1所示。
[0125] 表1 结算名单样例展示(批发电力用户)
[0126] 结算月份 营销系统编号 用户名称 用电企业准入类型 供电单位 所在地区 市场状态2021‑03 D1 A公司 一般工商业 泸西供电有限公司 红河 市场中
2021‑03 D2 B有限公司 一般工商业 红塔供电分局 玉溪 市场中
[0127] 第二步,结算基础数据准备:
[0128] 每月批发交易用户结算执行前,电力交易机构结算工作人员登录系统,进行结算基础数据准备工作;具体为:
[0129] 采集交易系统交易数据,得到购电主体的全部电力市场化交易数据和归集后的交易数据;
[0130] 通过和营销系统的接口,获取购电主体实际用电量数据;
[0131] 获取计量系统传输来的日交易用户的每日计量数据;
[0132] 配置分时浮动系数、输配电价和偏差电量基准价格;
[0133] 针对一个批发电力用户,其结算基础数据如表2、表3所示。表2为是实际用电量信息;表3为交易数据及其他参数信息。
[0134] 表2 批发电力用户A公司实际用电量信息(单位:千瓦时、元)
[0135]
[0136] 表3 批发电力用户A公司结算基础数据(单位:千瓦时、元/千瓦时、元)
[0137]
[0138]
[0139] 注:偏差电量基准价格为市场交易均价。
[0140] 输配电价配置和分时浮动系数配置原则见表4、表5。
[0141] 表4 输配电价配置表
[0142] 结算月份 用电类别 电压等级 电价代码 输配电价2021‑3 大工业 不满1千伏 102001 0.1459
2021‑3 大工业 1‑10千伏 102002 0.1459
2021‑3 大工业 35‑110千伏以下 102003 0.1229
2021‑3 大工业 110千伏 102004 0.0791
2021‑3 大工业 220千伏及以上 102005 0.0611
2021‑3 一般工商业 不满1千伏 305001 0.1411
2021‑3 一般工商业 1‑10千伏 305002 0.1411
2021‑3 一般工商业 35‑110千伏以下 305003 0.1311
2021‑3 一般工商业 110千伏 305004 0.1211
2021‑3 一般工商业 220千伏及以上 305005 0.1211
[0143] 表5 不同地区及对应分时浮动比例
[0144]
[0145]
[0146] 第三步,批发交易用户结算执行及结果归档:
[0147] 结算基础数据准备完成后,结算业务人员可进行结算执行操作。首先进行结算算法配置,结算算法采用“照付不议”的形式,包括合约结算、偏差电量结算、不平衡电费结算
和分时提取费用结算。合约结算为合约电量和合约电价的乘积;偏差电量结算包括少用偏
差电量结算和超用偏差电量的结算;不平衡电费结算按照结算规则进行偏差考核并纳入不
平衡资金;分时提取费用结算利用实际用电量和分时提取系数计算得出。算法配置完毕后,
可进行结算执行操作,对批发交易用户进行电费结算,包括售电公司结算执行和批发电力
用户结算执行,售电公司结算执行后得到的是批发市场交易电费和电能折价数据,电能折
价为市场化交易电费和总用电量的比值。批发电力用户结算执行后得到的是电能算费、电
能折价和市场化到户电费数据,市场化到户电费为电能算费、输配电费、基本费、力调电费、
基金与附加之和。
[0148] 售电公司结算算法(注:售电公司不进行分时提取)如下:
[0149] (一)合约电量电费结算
[0150] 用户月度交易合约电量q月度合约为月度成交电量之和,即:
[0151] q月度合约=q双边协商+q集中竞价+q连续挂牌+q月配额+q事前转让+q偏差交易
[0152] 上式中,q双边协商为用户双边协商交易月度成交电量;q集中竞价为用户集中竞价交易月度成交电量;q连续挂牌为用户连续挂牌交易月度成交电量;q月配额为用户月度配额成交电量;
q事前转让为用户事前合约转让交易月度成交电量;q偏差交易为用户偏差电量交易月度成交电量。
[0153] 用户月度成交合约价格p月度合约为:
[0154] p月度合约=(q双边协商×p双边协商+q集中竞价×p集中竞价+q连续挂牌×p连续挂牌+q事前转让×p事前转让+q月配额×p配额+q偏差交易×p偏差交易)/q月度合约
[0155] 上式中,p双边协商为用户双边协商交易月度成交价格;p集中竞价为用户集中竞价交易月度成交价格;p连续挂牌为用户连续挂牌交易月度成交价格;p配额为用户配额交易成交价格;
p事前转让为用户事前合约转让交易月度成交价格;p偏差交易为用户偏差电量交易月度成交价格。
[0156] 用户月度合约电费f月度合约为:
[0157] f月度合约=p月度合约×q月度合约
[0158] (二)偏差电量电费结算
[0159] 1.月度交易超用电量结算
[0160] 用户月度交易超用电量 为:
[0161]
[0162] 式中,q月度可结算为用户月度日前电量交易结算后,剩余的月度可结算电量。
[0163] 用户月度交易超用电量电费 为:
[0164]
[0165] 上式中,Pd为偏差电量基准价。
[0166] 2.用户月度交易少用电量结算
[0167] 用户月度交易少用电量 为:
[0168]
[0169] 用户月度交易少用电量电费 为:
[0170]
[0171] 上式中,Pd为偏差电量基准价。
[0172] (三)偏差电量考核及免责结算
[0173] (1)超用电量考核结算
[0174] 用户月度交易超用电量考核电费 为:
[0175]
[0176] 上式中,U1为超用电量惩罚系数。
[0177] (2)少用电量考核结算
[0178] 用户月度交易少用电量设置成交电量3%的免考核阈值,用户月度交易少用考核电量 为:
[0179]
[0180] 用户月度交易少用电量考核电价 为Pd×(U2‑1),其中U2为少用电量惩罚系数,Pd为偏差电量基准价。
[0181] 用户月度交易少用电量考核电费 为:
[0182]
[0183] (四)交易电费结算
[0184] 用户月度交易理论结算的电能电费f月度结算电能(理论)为:
[0185]
[0186] 为防止市场主体无序竞争,用户月度交易实际结算的电能电费f月度结算电能(实际)为:
[0187]
[0188] 式中,α为用户侧偏差收益风险控制系数,值为0.8。
[0189] 用户月度交易结算的考核及免责电费f月度结算考核及免责为:
[0190]
[0191] 根据上述算法,结算得到的数据如表6所示。
[0192] 表6 售电公司结算结果展示(单位:千瓦时、元/千瓦时、元)
[0193]
[0194] 结算执行完毕后,对售电公司结算数据进行归档,以便后续零售用户结算时使用。
[0195] 第四步,零售用户结算数据准备:
[0196] 每月零售用户结算执行前,电力交易机构结算人员登录系统,进行零售用户结算的数据准备工作,包括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和零售用户账务数据的准备。零售用户套餐
成交信息包括A类零售用户(签约售电公司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且签订合约为新零售套餐)
和B类零售用户(签约售电公司未与电网企业进行结算或签订合约为旧零售套餐)套餐成交
信息。其中A类零售用户套餐成交信息为零售用户和售电公司约定一致的套餐,包括固定价
格套餐和联动价格套餐,固定价格套餐即为全部签约电量均为一个约定价格,联动价格套
餐即为与电力市场价格联动的套餐;B类零售用户的套餐成交信息为实际用电量和售电公
司在批发市场结算中结算得到的电能折价。账务数据是通过和营销系统的接口,获取零售
用户实际用电量数据,包括用户基础信息(用户名称、户号、计量点号、用电类别)、用电量
(常电量、峰电量、平电量、谷电量)、电价代码、工单号、业务类别、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力调
电费、基金合计、到户电费。
[0197] A类零售用户套餐信息如表7所示,套餐中的正负偏差分段处理方式为零售用户签约套餐时与售电公司双方一同约定。实际用电量数据信息与批发电力用户保持一致。
[0198] 表7 A类零售用户套餐数据展示
[0199]
[0200] 第五步 零售用户结算执行
[0201] 结算基础数据准备完成后,结算业务人员可进行零售用户结算执行操作。首先进行结算算法配置,包括套餐合约结电量电费结算、超用电量电能电费结算、少用免责电费结
算和分时提取电费结算。A类零售用户的套餐合约为平台签订的电量电价;B类零售用户的
合约电量即为其实际用电量,电价为其签约零售用户的电能电费折价。算法配置完毕后,可
进行结算执行操作,对零售用户进行电费结算,零售用户结算执行后得到的是套餐电费、超
用少用电费和市场化到户电费数据。市场化到户电费为套餐电费、超用少用电费、输配电
费、基本费、力调电费、基金与附加之和。
[0202] A类零售用户的合约算费明细如表8所示。
[0203] 表8 A类零售用户结算结果数据展示
[0204]
[0205] 对于B类零售用户来说,结算算法如下:电能电费 为:
[0206]
[0207] 其中,Q月度为该零售用户当月实际用电量, 为分时提取费用,P分配为代理其交易售电公司的电能折价。
[0208]
[0209] 上式中,q大工业为该户号下大工业计量点的合计用电量;q峰为该户号下一般工商业计量点峰时段用电量;q平为该户号下一般工商业计量点平时段用电量;q常为该户号下一般
工商业计量点常电量;q谷为该户号下一般工商业计量点谷时段用电量;δ峰为峰时段浮动系
数;δ平为批平时段浮动系数;δ谷为谷时段浮动系数;独立价区用户峰谷浮动标准及系数按照
地方政策执行。 为按户号计算的分时浮动系数,q月度实际为该户号所有计量点的总用电
量。
[0210]
[0211] B类零售用户结算中,售电公司零售电能电费部分f零售电能为:
[0212] f零售电能=Q月度×P分配
[0213] 当交割月售电公司签约B类零售用户合计用电量等于0,且交割月售电公司批发交易电量不等于0时,B类零售用户电能电费 为:
[0214]
[0215] 其中, 为售电公司向零售用户分配的零售电能电费。
[0216] 售电公司零售电能电费部分f零售电能为:
[0217]
[0218] 利用上述算法对A类和B类零售用户结算执行完毕后,对零售用户结算数据进行归档,以便后续展示时使用。
[0219] 第六步、电力用户结算结果展示:
[0220] 将批发用户和零售用户的结算结果数据进行合并展示,以便结电力交易机构、批发交易用户和零售用户进行电力市场结算算费信息的查看。结算结果展示如表9所示。
[0221] 表9 结算结果展示
[0222] 结算月份 用户类型 电量合计 交易电费 电度电费 市场化到户电费2021‑3 A公司 32573566 6697125.17 9273967.83 13434118.65
2021‑3 B公司 384780 69155.09 125237.54 189604.92
2021‑3 C公司 58851484 11077923.2 14675514.37 23260723.25
2021‑3 D公司 86471000 17248370.37 22531748.47 31192702.09
[0223]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
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
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
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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