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警示装置,特别是指一种能够快速架设并提供道路警示的警示装置。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如中国台湾专利号M446192U所揭露的一种现有的道路警示标志,主要用于在一辆车辆故障或发生车祸时,置放于所述车辆后方以警示来车,所述道路警示标志包含一个概呈三角形的警示板,及一个用以将所述警示板竖立的支座。为了使所述道路警示标志能够稳固的安装于地面,避免因强风吹袭而被吹走,也须调整所述道路警示标志竖立的角度以符合后方来车的视角,须花费较多的时间安装并调整其视角,不利于警示时的安全性。再者,所述道路警示标志多由单一个警示板构成,体积庞大,不方便携带与收纳。
具体实施方式
[0023]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0024] 参阅图1至3,本发明一种警示装置的第一实施例,包含一个支撑单元1、三个支撑架2、一个警示单元3,及一个握把单元4。
[0025] 所述支撑单元1包括一个沿一条轴线L1延伸的支撑杆11、一个固设于所述支撑杆11一端的固定座12,及一个能够沿所述轴线L1滑动且设置于所述支撑杆11的滑动座13,所述滑动座13能够滑动趋近或远离所述固定座12。所述支撑杆11具有一个供所述固定座12设置的第一端111、一个相反于所述第一端111的第二端112、一个设置于趋近所述第一端111的弹弓113,及一个设置于趋近所述第二端112的弹弓114。
[0026] 所述支撑架2围绕所述轴线L1等间隔设置且连接于所述支撑杆11,每一支撑架2包括一个枢接于所述固定座12的外骨杆21、一个枢接于所述外骨杆21与所述滑动座13之间的内骨杆22,及一个设置于所述外骨杆21一侧且用于辅助支撑的辅助骨杆23,所述辅助骨杆23的长度短于所述外骨杆21与所述内骨杆22的长度。每一外骨杆21具有一个枢接于所述固定座12的枢接端211,及一个相反于所述枢接端211且渐呈扁平状的末端212,及一个设置邻近于所述末端212的铆钉213。推动所述滑动座13能够使所述末端212相对于所述支撑杆11在一个展开位置与一个收合位置之间转换。
[0027] 所述警示单元3固设于所述支撑架2,能够被所述支撑架2连带而在一个展开状态与一个收合状态之间转换,所述警示单元3包括三个由挠性材料制成且呈带状的警示件31,所述警示件31围绕所述轴线L1排列成为红色等边三角形的车辆故障警示图形,并界定出一个镂空部3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警示件31是以互相缝合方式连接,且所述警示件31搭接处是以所述铆钉213固定铆合于所述外骨杆21的扁平状末端212(见图2),所述末端212略突出于所述警示件31,在所述展开状态时用以协助撑立于地面。所述辅助骨杆23分别设置于任两个外骨杆21之间,且铆合连接于所述警示件31中段,用以辅助所述警示件31展开与支撑。
[0028] 所述握把单元4设置于所述支撑杆11的第二端112,包括一个呈长柄状的握把本体41、一个能够配合并锁固于所述握把本体41的塞盖42,及一个设置于所述握把本体41与所述塞盖42之间的配重件43。所述握把本体41具有一个朝向所述固定座12的第一端面411,及一个沿所述轴线L1相反于所述第一端面411的第二端面412,所述第一端面411具有沿所述轴线L1朝所述第二端面412延伸,且呈单向开放能够供所述支撑杆11插置的第一凹孔413,所述第二端面412具有沿所述轴线L1朝所述第一端面411延伸,且呈单向开放能够供所述配重件43置放的第二凹孔414,所述第二凹孔414与所述第一凹孔413不相连通。在本实施例中所述配重件43为砂石,但不以此为限,在其他变化样态中,亦能够为水泥、混泥土、金属或其他材质。
[0029] 参阅图4至6,欲由所述收合位置转换至所述展开位置时,所述滑动座13沿所述支撑杆11朝接近所述固定座12方向移动,并使所述滑动座13压缩通过所述弹弓113,此时所述支撑架2被伸张展开,使所述末端212相对远离所述支撑杆11并移动至所述展开位置,所述弹弓113限制所述滑动座13在所述展开位置,而所述警示单元3被连动转换至所述展开状态。在所述展开状态时,所述警示单元3被撑张展开成车辆故障警示图形,所述镂空部32能够供风通过以减少风阻,使所述警示装置能更稳固的设立于地面,在一辆车辆6故障或发生车祸时,置放于所述车辆6后方以警示来车。欲由展开位置转换回所述收合位置时,沿所述支撑杆11朝趋近所述握把单元4方向移动所述滑动座13,所述滑动座13压缩通过所述弹弓114,使所述末端212相对接近所述支撑杆11并移动至所述收合位置,所述弹弓114限制所述滑动座13在所述收合位置。
[0030]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实施例中包含三个支撑架2及三个警示件31,且所述警示单元3为由所述警示件31排列成的红色等边三角形,但不以此为限,在其他变化样态中,所述警示单元3也能够仅由一个警示件31排列成圆形,或由四个警示件31排列成四边形,并包含数目能够对应所述警示单元3形状的警示件31与支撑架2。
[0031] 经由以上的说明,能够将前述实施例的优点归纳如下:将警示单元3固设于所述支撑架2,利用所述支撑单元1与所述支撑架2的配合,使所述警示装置3能够在所述展开位置与所述收合位置之间快速转换,降低架设警示装置所花费的时间,有利于提高安全性。再者,所述警示装置于收合位置时,体积较小方便于收纳与携带。
[0032] 参阅图7、8,本发明警示装置的第二实施例,所述第二实施例的组成构件与所述第一实施例大致相同,差异为在所述第二实施例中,所述警示装置还包含一个设置于所述握把单元4的支架5,所述支架5能够相对于所述支撑杆11在一个非支撑位置与一个支撑位置之间转换。在所述非支撑位置时(见图7),所述支架5与所述轴线L1实质上呈平行,沿远离所述轴线L1方向扳动所述支架5,使所述支架5相对于所述轴线L1具有一个夹角,此时所述支架5已移动至所述支撑位置(见图8),所述支架5用以协助所述警示装置设置于地面,且能够调整所述警示装置设置的角度以符合后方来车的视角。
[0033] 因此,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也能够达成与所述第一实施例相同的目的及功效。
[0034] 由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以上说明能够以推知扩充细节,因此不多加说明。
[0035] 惟以上所述者,仅为本发明之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此限定本发明实施之范围,凡是依本发明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简单等效变化与修饰,皆仍属本发明涵盖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