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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系统无效专利 发明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一种排水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适用于多楼层建筑的排水系统。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以一栋多楼层的建筑而言,许多排水用的管线会埋设在相邻楼层之间的层板内,而若某一楼层的管线出现漏水状况,便需从漏水楼层的楼下的天花板施工来进行修缮才能有效解决漏水问题。然而,若该栋建筑是住宅大楼,便会产生「漏水的是楼上住户,施工处却在楼下住户」的情况,如此一来,势必会对漏水楼层楼下的住户产生莫大的侵扰。由此可见,现有技术仍存在明显的不足。

具体实施方式

[0022] 在本发明被详细描述之前,应当注意在以下的说明内容中,类似的元件是以相同的编号来表示。
[0023] 参阅图1及图2,本发明排水系统的一第一实施例适用于一栋多楼层的建筑,并且适用于设置在彼此上下相邻的两个楼层空间之间。
[0024] 该排水系统包含一楼板1、一填充体2(示于图1),以及一排水单元3。就建筑结构而言,假设该排水系统是设置于该栋建筑的一楼及二楼之间,则该楼板1是作为一楼的天花板的一部分,同时也作为二楼的地板的一部分,而该填充体2则是作为二楼的地板的一部分。
[0025] 该楼板1具有一楼板顶面11,以及一形成于该楼板顶面11的凹槽12。更具体地说,在本实施例中,该楼板1包括一混凝土层101及一形成于该混凝土层之上的防水体102。并且,该防水体102在本实施例中具有一形成于该混凝土层101之上的底涂层及一形成于该底涂层之上的面涂层(该底涂层及该面涂层在图式中未示出),且该楼板顶面11即为该面涂层的顶面,但并不以此为限。另外,该楼板1的混凝土层101的材质在本实施例中例如是抗压强度为4000PSI的高强度混凝土(PSI为「Pound-force per Square Inch」的简称),但不以此为限。此外,在本实施例中,该楼板1的厚度例如为25厘米,而该凹槽12的深度则例如为10厘米,且该凹槽12的形状概呈一长方体。然而,在其他实施例中,该楼板1的厚度并不以本实施例为限,而该凹槽12的深度只要是介于10厘米至20厘米之间,并且是小于等于该楼板1厚度的一半即可实施,此外,该凹槽12的形状也可被实施为其他形状或不规则形,而并不以本实施例为限。
[0026] 配合参阅图3,该填充体2填充于该楼板1的凹槽12,并具有一填充体顶面21,且该填充体顶面21与该楼板1的楼板顶面11等高。更详细地说,在本实施例中,该填充体2的材质为不同于该楼板1的材质的另一种混凝土,且可例如为抗压强度为1000PSI至2000PSI之间而便于以一般施工方式移除的低强度混凝土,但并不以此为限。补充说明的是,该楼板顶面11及该填充体顶面21上适于进一步形成一材质例如为磁砖或大理石等地面材质的地板层
4,但不以此为限。
[0027] 同时参阅图2、图3及图4,该排水单元3包括一排水总存31及一连接该排水总存31的管路组合32。
[0028] 如图4所示,该排水总存31界定出一适用于容纳污水及污水中的杂质的容置空间301,并且,该排水总存31具有一总存顶面311、一个形成于该总存顶面311的顶入水孔312、三个入水连接部313,以及一个出水连接部314。在本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该总存顶面311例如是比该填充体2的填充体顶面21略低而显露于该填充体顶面21上,但不以此为限。该顶入水孔312连通该容置空间301,且例如适于与一形成于地板层4的淋浴间排水口连通,而允许来自地板层4上的污水经其本身流入该容置空间301内,但并不以此为限。每一入水连接部313皆呈管状且各自界定出一连通该容置空间301的入水通道302,每一入水通道302允许来自该管路组合32的污水经其本身流入该容置空间301。该出水连接部314亦呈管状且界定出一连通该容置空间301的出水通道303,该出水通道303允许该容置空间301中的污水经其本身流出该排水总存31。
[0029] 特别说明的是,如图3所示,该排水总存31在本实施例中是被固定地设置于该楼板1的凹槽12的底部,且该排水总存31本身的高度例如是9.5厘米而略小于该楼板1的凹槽12的深度,并且,该排水总存31的总存顶面311在本实施例中是与该混凝土层101的顶面(也就是该混凝土层101与该防水体102的交界处)等高。然而,在其他实施例中,该排水总存31的高度只要不超过该凹槽12的深度即可实施,换句话说,该排水总存31只要不凸出该填充体2的填充体顶面21即可,而并不以本实施例为限。
[0030] 如图2所示,该管路组合32具有三个分别连接该排水总存31的三个入水连接部313(示于图4)的入水管路33,以及一连接该出水连接部314(示于图4)的出水管路34。每一入水管路33具有一呈倾斜状地埋设于该填充体2内的埋设段部35(示于图3),且每一埋设段部35具有一连接对应的该入水连接部313的第一端351,以及一相反于该第一端351且高度高于该第一端351的第二端352,借此,当有污水流入任一埋设段部35的第二端352时,该埋设段部35的倾斜角度有助于污水从该第二端352顺畅地流至第一端351,并接着流入对应的入水连接部313所界定出的入水通道302。
[0031] 为了便于具体说明,在此将本实施例中的该排水总存31的三个入水连接部313分别作为图4所示出的一第一入水连接部313A、一第二入水连接部313B及一第三入水连接部313C。另外,该管路组合32的三个入水管路33在此分别作为图2所示出的一第一入水管路
33A、一第二入水管路33B及一第三入水管路33C,且该第一入水管路33A、该第二入水管路
33B及该第三入水管路33C所具有的该三个埋设段部35在此分别作为一第一埋设段部35A、一第二埋设段部35B及一第三埋设段部35C。特别说明的是,在本实施例中,该第二入水管路
33B除了该第二埋设段部35B之外,还进一步具有一连接该第二埋设段部35B且向上凸伸出该填充体2的延伸段部36(示于图1及图2),但不以此为限。
[0032] 如图2所示,该第一入水管路33A的第一埋设段部35A具有一连接于该第一入水连接部313A(示于图2)的转接头A1、一以其中一端连接该第一转接头A1的水管A2,以及一设置于该水管A2的其中另一端的弯头A3,并且,该转接头A1被作为该第一埋设段部35A的第一端351,而该弯头A3则被作为该第一埋设段部35A的第二端352。在本实施例中,该第一入水管路33A例如适于以该弯头A3连接一浴缸的排水口(图式未示出),并允许来自该浴缸的污水经其本身流入该排水总存31,但不以此为限。
[0033] 该第二入水管路33B的第二埋设段部35B具有一连接于该第二入水连接部313B(示于图2)的转接头B1、一以其中一端连接该转接头B1的第一水管B2,一设置于该第一水管B2的其中另一端的第一弯头B3、一以其中一端连接该第一弯头B3的第二水管B4,以及一设置于该第二水管B4的其中另一端的第二弯头B5,并且,该转接头B1被作为该第二埋设段部35B的第一端351,而该第二弯头B5则被作为该第二埋设段部35B的第二端352。该第二入水管路33B的延伸段部36具有一以其中一端连接该第二弯头B5的第三水管361,以及一设置于该第三水管361的其中另一端的第三弯头362。在本实施例中,该第二入水管路33B例如适于以该第三弯头362连接一洗脸盆的排水口(图式未示出),并允许来自该洗脸盆的污水经其本身流入该排水总存31,但不以此为限。
[0034] 该第三入水管路33C的第三埋设段部35C具有一连接于该第三入水连接部313C(示于图2)的转接头C1、一以其中一端连接该转接头C1的第一水管C2、一设置于该第一水管C2的其中另一端的第一弯头C3、一以其中一端连接该第一弯头C3的第二水管C4、一设置于该第二水管C4的其中另一端的第二弯头C5、一以其中一端连接该第二弯头C5的第三水管C6,以及一设置于该第三水管C6的其中另一端的第三弯头C7,并且,该转接头C1被作为该第三埋设段部35C的第一端351,而该第三弯头C7则被作为该第三埋设段部35C的第二端352。在本实施例中,该第三入水管路33C例如适于以该第三弯头C7连接一形成于该地板层4的排水口(图式未示出),并允许来自该地板层4上的污水经其本身流入该排水总存31,但不以此为限。
[0035] 该出水管路34在本实施例中具有一以其中一端连接该出水连接部314(示于图2)的水管341,且该水管341的其中另一端例如适于连接一排水立管50,借此,该出水管路34允许来自该排水总存31的污水经其本身流入该排水立管50,而使得污水被从该排水立管50排出。
[0036] 补充说明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该排水总存31所具有的入水连接部313的数量也可为一个、两个或其他数量,且该管路组合32所具有的入水管路33的数量则可以是配合该(等)入水连接部313的数量地被实施为一个、两个或其他数量,并且,每一入水管路33及该出水管路34的配置方式在其他实施例中可依需求自由调整,而并不以本实施例为限。
[0037] 以上即为本发明排水系统的第一实施例的说明。
[0038] 本发明排水系统还具有一第二实施例,以下针对该第二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之间的差异进行说明。
[0039] 参阅图3,在第一实施例中,该排水总存31的总存顶面311是与该混凝土层101的顶面等高。然而,参阅图5,在第二实施例中,该排水总存31的总存顶面311是略低于该混凝土层101的顶面(也就是该混凝土层101与该防水体102的交界处),并且,在第二实施例中,该填充体2界定出一形状与该总存顶面311相配合且连通该排水总存31的顶入水孔312(示于图4)的排水通道,且该排水通道例如是与形成于地板层4的淋浴间排水口相连通,而能允许来自该地板层4上的污水经其本身流入该排水总存31的顶入水孔312。
[0040] 本发明排水系统还具有一第三实施例,以下针对该第三实施例与第二实施例之间的差异进行说明。
[0041] 同时参阅图6及图7,在第三实施例中,该排水系统还进一步包含形成于该楼板顶面11及该填充体顶面21上的该地板层4(示于图6),该地板层4的材质可例如为磁砖或大理石等地面材质,但不以此为限。而且,该排水通道201在第三实施例中是由该填充体2及该地板层4共同配合所界定出。并且,该排水单元3还进一步包括一设置在该排水通道201内且连接于该排水总存31上的延伸件37,换句话说,该排水通道201在第三实施例中是作为一用于设置该延伸件37的设置空间。该延伸件37概呈管状且界定出一与该排水总存31的顶入水孔312(示于图4)相连通的延伸通道371,借此,来自地板层4上的污水便能经由该延伸通道371流入该排水总存31。
[0042] 综上所述,借由将该排水总存31及该管路组合32的其中一部份埋设于该填充体2内,若该排水单元3发生漏水的情况,只需将该填充体2移除即可对该排水单元3进行修缮,而不用从漏水楼层的楼下往上施工,因此,该排水系统的确能完全克服现有技术的不便。此外,该楼板1是同时作为楼上地板的一部分及楼下天花板的一部分,而由于该凹槽12的深度是小于等于该楼板1厚度的一半,因此施工人员在对该排水单元3进行维修时,仅会针对该楼板1的上半部施工,如此一来,还能进一步避免影响楼下用户使用,所以确实能达成本发明的目的。
[0043] 以上所述者,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此限定本发明实施的范围,即凡依本发明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简单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仍属本发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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