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马桶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智能马桶自动粘接套夹具。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智能马桶需求量不断提高。但是智能马桶结构相对复杂,无法一次成型。一般来说需要分成三部分(体、套、圈)分别进行生产,然后进行人工涂泥,人工翻坯,人工粘接。目前智能马桶生产中广泛采用人工粘接,不仅效率低,同时繁重、重复、枯燥的工作也对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有较大的损害,如果要实现智能马桶自动粘接,套坯体如何进行自动夹持搬运是技术实现的关键。
具体实施方式
[0010] 如图1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智能马桶自动粘接套夹具,包括伺服电机一1、支架2、丝杠3、树脂模4、移动支架5、主动同步带轮6、减速机7、伺服电机二8、同步带9、矫正气缸支架10、从动同步带轮11、翻转支架12和气缸13;所述支架2的腔室内部左、右两侧均设有一个丝杠3;所述支架2左、右两侧面上均固定连接有一个伺服电机一
1;两个所述伺服电机一1的输出轴与对应的丝杠3相连接在一起;两个所述丝杠3上均通过
螺纹连接有一个移动支架5;两个所述移动支架5的腔室内部上端均活动连接有一个主动同
步带轮6;两个所述移动支架5的腔室内部下端均活动连接有一个从动同步带轮11;所述主
动同步带轮6和从动同步带轮11之间均连接有一个同步带9;两个所述移动支架5的顶端侧
面上均固定连接有一个减速机7;所述减速机7的输入轴与对应的伺服电机二8输出轴相连
接在一起,所述减速机7的输出轴与对应的主动同步带轮6输入轴相连接在一起;两个所述
从动同步带轮11的输出轴上均固定连接有翻转支架12;两个所述翻转支架12上均固定连接
有一个树脂模4,两个所述树脂模4呈对称方式设置;两个所述树脂模4下端设有四个以矩形方式阵列的气缸13;左侧两个所述气缸13和右侧两个所述气缸13的输出端上均固定连接有
一个矫正气缸支架10;两个所述矫正气缸支架10的另一端固定连接在对应的移动支架5上。
[0011] 其中,所述丝杠3为滚珠丝杠。
[0012] 本发明的使用状态为:本发明具有结构合理简单、生产成本低、安装方便,功能齐全,本发明可以实现强度较低、易于变形和损害的体坯体的自动夹持,以解决背景技术中的不足,安装在支架2两侧伺服电机一1带动丝杠3转动,从而带动两个移动支架5相向移动,由于树脂模4、矫正气缸支架10和气缸13均与移动支架5相连,所以上述部件也都相向移动,当到达特定位置后,伺服电机一1停止运动,气缸13伸出推动树脂模4中间的坯体,矫正其位置,完成相应动作后气缸13缩回,伺服电机一1继续相向移动直到两个树脂模4将坯体夹持
在其中,此时对树脂模4的微孔区抽真空,真空传递到树脂模4和坯体之间,并最终将坯体吸附在树脂模4上,之后伺服电机二8通过减速机7带动主动同步带轮6并依次带动同步带9、从动同步带轮11、翻转支架12,并最终带动树脂模4转动,由于坯体已经吸附到树脂模4上面,树脂模4的转动最终带动套坯体翻转,翻转之后树脂模与坯体之间仍然通过真空吸附力连
接,当套夹具支架2上端连接的外部机构提升、移动时,坯体在树脂模4夹持和真空吸附的作用下与套夹具提升、移动;当套夹具移动到特定位置后,停止对树脂模4抽真空,进而向树脂模4微孔中通入适量高压气体,从而使坯体与树脂模4脱离吸附,之后两侧伺服电机一1反向转动,在丝杠3的带动下,支架3及树脂模4逐渐脱离,当到达特定位置后,套夹具在外部机构作用下升起,到达一定安全距离后,伺服电机二8反向转动,带动树脂模4翻转回原位,完成体坯体的夹取、翻转、搬运的一个工作循环。
[0013]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同轴”、“底部”、“一端”、“顶部”、“中部”、“另一端”、“上”、“一侧”、“顶部”、“内”、“前部”、“中央”、“两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
本发明的限制。
[0014] 在本发明中, 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连接”、“固定”、“旋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0015]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
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
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