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显示屏技术领域,具体涉及显示屏安装装置。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LCD(Liquid Crystal Display)显示器,即液晶显示器,为一种平面超薄的显示设备,它由一定数量的彩色或黑白像素组成,放置于光源或者反射面前方。由于其具有机身薄,节省空间,省电,低辐射,画面柔和的优点,目前已被广泛应用在各领域。
[0003] LCD显示器需要通过安装架安装在桌面、墙壁等位置,常见的一种安装架包括底座、设于底座上的支撑杆以及设于支撑杆上的安装组件,安装组件用于固定显示器,由于安装组件与LCD显示器间往往通过螺钉等固定连接方式固定连接,当对显示器进行操作时,如安装接线口、数据线和U盘时,需要将显示器从安装架上拆卸下来,操作结束后,再将显示器安装到安装组件上,而且在操作过程中,需要一个人手扶显示器,另一个对显示器进行操作,操作步骤非常繁琐。
具体实施方式
[0025] 以下结合附图1~3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
[0026] 一种显示屏安装装置,包括固定在安装基础上的安装板10、用于固定显示屏主体的显示屏框架20、和连接件,所述安装板10与所述显示屏框架20可拆卸地连接在安装状态,并且所述安装板10与所述显示屏框架20彼此铰接,所述连接件在所述显示屏框架20相对于所述安装板10枢转而位于不同平面时连接所述安装板10与所述显示屏框架20,通过上述装置,可以使LCD显示器绕底板底边相对转动,当对显示器进行操作时,只需将显示器旋转至操作位置,操作结束后,再将显示器翻转至工作位置,只需要一个人就可以完成整个操作过程,操作简单、便捷,省时省力。
[0027] 优选的,所述安装板10的底边与所述显示屏框架20的底边铰接。
[0028] 所述安装板10上和/或所述显示屏框架20上设置有用于支撑杆30滑动的导槽13,当显示屏处于工作位置时,支撑杆收纳在设置在安装板和显示屏框架内的导槽中,当显示屏处于操作位置时,支撑杆滑动至与所述安装板板面倾斜的位置,用于支撑和固定显示屏。
[0029] 为了便于调节显示屏框架的旋转角度,所述连接件可以为伸缩杆、滑动杆以及折叠杆,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1所示,本发明采用滑动支撑杆,为了进一步提高显示屏的操作便利性,所述支撑杆30的一端与所述安装板10滑动连接,其另一端与所述显示屏框架20固定连接;或所述支撑杆30的一端与所述安装板10固定连接,其另一端与所述显示屏框架20滑动连接。
[0030] 所述安装板10上和/或所述显示屏框架20上设置有用于支撑杆30滑动的导槽13,当显示屏处于工作位置时,支撑杆收纳在设置在安装板和显示屏框架内的导槽中,当显示屏处于操作位置时,支撑杆滑动至与所述安装板板面倾斜的位置,用于支撑和固定显示屏。
[0031] 由于在显示屏背面上的操作位置会根据实际操作产生变化,为了适应在显示屏背面上的不同位置进行操作,所述安装板10上设有用于限制所述支撑杆30沿所述导槽13的滑动距离的限位装置12,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如图2所示,所述限位装置12包括限位主体和设置在所述限位主体一侧的弹性部件121,所述限位主体上设有通孔,所述安装板10和/或所述显示屏框架20设置有与所述导槽13成角度设置的滑槽,所述限位主体能够沿所述导槽13滑动,所述滑槽的一端封闭并能够止挡所述弹性部件121,所述限位主体具有暴露于所述滑槽外部的操作部。
[0032] 优选的,所述限位主体包括挡板122和活动杆123,所述通孔设置在所述挡板122上,所述弹性部件121和活动杆123分别设置在所述挡板122的沿所述限位主体的滑动方向的相对侧,所述滑槽的另一端具有允许所述活动杆123伸出的开口,当需要调节显示屏旋转角度时,只需要按动活动杆123,就可以带动弹性部件121压缩,使支撑杆穿过通孔。
[0033] 优选的,所述滑槽横向于所述导槽13设置。
[0034] 由于在显示屏背面上的操作位置会根据实际操作产生变化,为了适应在显示屏背面上的不同位置进行操作,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支撑杆13为可伸缩结构,所述限位装置12为多个并沿所述导槽13的延伸方向排列。
[0035]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发明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36]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发明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0037] 此外,本发明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发明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发明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