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权利要求数量7:其中独权1项,从权-1项
1.一种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所述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包含下列成分:(a)70-90份的聚丙烯树脂;(b)5-15份的滑石粉;(c)1-10份的磷酸三甲苯酯;
(d)1-5份的季戊四醇硬脂酸酯;以及(e)1-10份的玻璃纤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所述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包含10份的滑石粉。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所述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包含5份的玻璃纤维。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所述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包含90份的聚丙烯树脂。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所述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包含5份的磷酸三甲苯酯。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其特征在于,以重量份计,所述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包含3份的季戊四醇硬脂酸酯。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增强改性的聚丙烯,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纤维的长度为
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