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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数据中心运维折叠推车有效专利 实用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数据中心运维设备,具体涉及一种数据中心运维折叠推车。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推车主要为实现货物的运输移动设计,但功能单一,仅作为运输工具使用;
[0003] 现有的调试车价格较贵,数据中心运维中大多数情况下用来承载放置显示器或笔记本用于数据业务机房内的设备调试时使用,功能单一;
[0004] 在数据中心中,推车、调试车是常用的设备,但是其各自都具有功能单一的问题,不利于工具的重复使用,降低工具的使用率,增加了运维成本,数据中心运维工具的灵活性低。实用新型内容
[0005]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数据中心运维折叠推车,以解决背景技术指出的技术问题。
[0006]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0007] 一种数据中心运维折叠推车,包括底板、设置在底板底部的万向轮、以及设置在底板一侧的推杆,所述底板上设置有面板容置槽、以及与面板容置槽相连通的转杆槽,所述转杆槽远离所述面板容置槽的一侧与伸缩杆的一端转动连接,伸缩杆的另一端与活动面板底部铰接配合,折叠状态时,所述活动面板平齐盖设在所述面板容置槽上,展开状态时,所述活动面板作为桌面、平台使用。
[0008] 进一步的,折叠状态时,所述伸缩杆的上侧面水平连接有盖板,所述盖板平齐盖设在所述转杆槽上。
[0009] 进一步的,所述底板底部横向架设有加固管,折叠状态时,所述活动面板底部与所述加固管上侧抵触。
[0010] 进一步的,所述活动面板上镂空设置有提手孔。
[0011] 进一步的,所述转杆槽远离所述面板容置槽的一侧转动设置有轴套,所述伸缩杆的一端与所述轴套连接。
[0012] 进一步的,所述伸缩杆与活动面板底部为阻尼铰接配合。
[0013] 进一步的,推车主体通过阻燃塑料制成。
[0014]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5] 本实用新型应用在数据中心中运维使用,将手推车的承载运输功能与调试车作为调试设备的承载平台功能结合起来,结合数据中心日常生产场景需要,以具有运输功能的推车为基础,将推车设计成一种可变形折叠的推车,但在折叠变形后可作为一个调试平台使用。结构简单紧凑,实用性高。

具体实施方式

[0022] 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3] 如图1‑4所示,一种数据中心运维折叠推车,包括底板1、设置在底板1底部的万向轮3、以及设置在底板1一侧的推杆2,所述底板1上设置有面板容置槽5、以及与面板容置槽5相连通的转杆槽7,所述转杆槽7远离所述面板容置槽5的一侧与伸缩杆9的一端转动连接,伸缩杆9的另一端与活动面板6底部铰接配合,折叠状态时,所述活动面板6平齐盖设在所述面板容置槽5上,展开状态时,所述活动面板6作为桌面、平台使用。折叠状态时,所述伸缩杆9的上侧面水平连接有盖板11,所述盖板11平齐盖设在所述转杆槽7上。所述底板1底部横向架设有加固管4,折叠状态时,所述活动面板6底部与所述加固管4上侧抵触。所述活动面板6上镂空设置有提手孔10。所述转杆槽7远离所述面板容置槽5的一侧转动设置有轴套8,所述伸缩杆9的一端与所述轴套8连接。所述伸缩杆9与活动面板6底部为阻尼铰接配合。推车主体通过阻燃塑料制成。
[0024] 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数据中心运维折叠推车,设置底板、推杆、万向轮、加固管、面板容置槽、活动面板、转杆槽、轴套、伸缩杆、提手孔、盖板,当需要将本实用新型作推车运输货物使用时,伸缩杆收起折叠,活动板面与底板的板面平齐;当需要作为桌子或其它平台使用时,通过活动板面的提手孔向上提拉,将伸缩杆向上展开,活动板面可作为桌面,桌面上下高度通过伸缩杆的调节杆进行高度调节,本实用新型将两个工具的功能合二为一,可减少工具的重复购买配置,降低运维成本,提高工具的使用利用率,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最大价值;提高运维工具的灵活性、适应性,使得在两种不同需要的场景下能自由切换使用,提高运维人员的工作效率。
[0025] 本实用新型当在正常状态时,可用于装在运输服务器等设备或物料,作为物品运输工具使用,提高运输效率;当作为移动桌面使用时,桌面可承载小型设备、维修工具、电脑的运维工具,作为临时调试平台使用,方面运维人员实施操作。
[0026] 本实用新型应用在数据中心中运维使用,将手推车的承载运输功能与调试车作为调试设备的承载平台功能结合起来,结合数据中心日常生产场景需要,以具有运输功能的推车为基础,将推车设计成一种可变形折叠的推车,但在折叠变形后可作为一个调试平台使用。结构简单紧凑,实用性高。
[0027]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0028]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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