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负氧离子水,特别涉及负氧离子水,属于水技术领域。
相关背景技术
[0002] 水(化学式为H2O),是由氢、氧两种元素组成的无机物,无毒,可饮用。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被称为人类生命的源泉,是维持生命的重要物质,水是地球上最常见的物质之一,地球表面有71%被水覆盖。它是包括无机化合、人类在内所有生命生存的重要资源,也是生物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0003] 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清新空气的标准是,每立方厘米空气含1500到2000 个负氧离子,是国际上衡量空气达标的通用标准,人们在都市长期工作的室内环境,空气负氧离子含量少于200个、空气不清新、因吸纳不洁空气、食物、水份给身体带入的不利因素,影响人体的身体健康。
具体实施方式
[0026] 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7] 本发明提供了负氧离子水的技术方案:
[0028] 实施例1:负氧离子水
[0029] 所述负氧离子水包括以下组成成分:纯净水99.8%、负氧离子0.08‑0.12%、纳米氧气泡0.06‑0.15%。
[0030] 在该实施例下,通过负氧离子水中含有的负氧离子和纳米氧气泡能够清除食物有害物质,纳米氧泡的高氧化电位也会去除异味,杀死细菌和病毒,辅助治疗缺氧疾病,纳米氧泡水可以口服,也可以通过皮肤吸附实现辅助治疗作用。提高抗癌药物如紫杉醇和其他非传统疗法的疗效,如蒲公英粉和中草药成药,调理慢性病,服纳米氧泡水,通过血液和免疫系统的内部吸附,对缓解痛风症状有明显效果。
[0031] 实施例2:负氧离子水制备方法
[0032] S1:场地的选择,选择每立方厘米空气含70000至100000个负氧离子的空气环境中;
[0033] S2:通过空气过滤器对场地中的空气进行过滤处理;
[0034] S3:将过滤处理后的空气输送至空气冷冻液压制水机中,通过空气冷冻液压制水机将过滤的空气凝气成水;
[0035] S4:将凝气生产的水输送至纳米气泡机中,通过纳米气泡机使水中生成纳米气泡小分子水;
[0036] S5:通过水份检测仪对生产的负氧离子水成分检测,检测负氧离子水的负氧离子和纳米气泡含量是否达到标准;
[0037] S6:对负氧离子水进行包装。
[0038] 在该实施例下:通过选择每立方厘米空气含1500到2000个负氧离子的空气环境中,对空气进行过滤,将过滤后的空气通过空气冷冻液压制水机将空气液化,并将液化的空气输送至纳米气泡机填充纳米气泡,实现负氧离子水中含有负氧离子和纳米气泡,实现负氧离子水的制备,实现自动化流水线制备。
[0039] 所述步骤S2中空气过滤器型号可为“AkP‑80”,过滤级别为ePM175%,通过过滤器对空气进行过滤,确保空气的过滤效果,避免空气中含有杂质,影响负氧离子水的纯度。
[0040] 所述步骤S3中空气冷冻液压制水机采用3马力空气冷冻液压制水机,24 小时可生产5吨负氧离子水,所述步骤S3通过空气冷冻液压制水机将过滤的空气凝气成水,在无菌环境下进行凝气成水,确保制备的工作效率。
[0041] 所述步骤S4中纳米气泡机采用3马力纳米汽泡机,24小时可处理100吨负氧离子水,确定负氧离子水的制备效率。
[0042] 所述步骤S5中负氧离子水的负氧离子和纳米气最优配比为998:1:1,在该配比的条件下负氧离子水的效果最佳。
[0043] 所述步骤S6中对负氧离子水进行包装包括以下步骤:
[0044] 第一步:通过灌装机将负氧离子水灌装至玻璃珍珠水瓶,并封盖;
[0045] 第二步:控制玻璃珍珠水瓶在背光的条件下进行灯检;
[0046] 第三步:对玻璃珍珠水瓶进行烘干处理;
[0047] 第四步:玻璃珍珠水瓶外表面进行消毒处理,并贴标。
[0048] 对制备的负氧离子水进行包装检测,便于实现量化生产。
[0049]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0050] 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0051]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